1991年前,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制定《关于山东统配煤矿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贯彻意见》,推行技师聘任制,聘任范围主要在技术比较复杂工种中实行,聘任比例不超过技术工人总数2%,被聘任的技师实行职务津贴。
1991年起,山东煤炭企事业单位参照煤炭部《煤炭工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根据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下达的1∶38评聘指标开展技师评聘工作,并从聘任之月起发放职务津贴,其中井下技师每人每月25元、其他技师20元。
1996年起,实行技师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评聘,高级技师在技师中评聘制度。技师、高级技师职务实行择优聘任,双向选择,不搞终身制。考评重点是工作业绩、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颁发《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被聘者颁发《工人技师聘任书》,同时调整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标准,技师由每人每月井下25元、井上20元调整为井下60元、井上45元,高级技师由每人每月井下60元、井上40元调整为井下100元、井上80元。从技师、高级技师岗位上退休及担任技师或高级技师职务井上累计10年、井下累计6年的人员退休,其职务津贴列入计算退休费基数。
2002年10月,《山东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所属单位人员在2005年前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未持证上岗的按劳动部门处罚规定执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一律纳入强化培训鉴定范围,考核合格者由省煤炭工业局审核、省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当年,经省煤炭行业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津贴为每人每月50元,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150元。
2004年,企业所属生产区队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按照生产成绩、工作业绩、现实表现3项内容量化打分后公示,按规定程序上报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查合格的人员经过2~3个月培训后,由省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进行考评鉴定,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在岗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聘用,同时建立技师考核制度,每月一次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本人档案,作为使用、续聘、解聘、晋升高级技师及推荐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依据。
2005年10月,山东省煤炭企业系统建立首席技师选拔制度,首席技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年度考评。选拔范围是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生产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每年选拔不超过20名,每人每月享受津贴300元。
二、考核与评聘
1991年前,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制定《关于山东统配煤矿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贯彻意见》,推行技师聘任制,聘任范围主要在技术比较复杂工种中实行,聘任比例不超过技术工人总数2%,被聘任的技师实行职务津贴。
1991年起,山东煤炭企事业单位参照煤炭部《煤炭工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根据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下达的1∶38评聘指标开展技师评聘工作,并从聘任之月起发放职务津贴,其中井下技师每人每月25元、其他技师20元。
1996年起,实行技师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评聘,高级技师在技师中评聘制度。技师、高级技师职务实行择优聘任,双向选择,不搞终身制。考评重点是工作业绩、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颁发《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被聘者颁发《工人技师聘任书》,同时调整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标准,技师由每人每月井下25元、井上20元调整为井下60元、井上45元,高级技师由每人每月井下60元、井上40元调整为井下100元、井上80元。从技师、高级技师岗位上退休及担任技师或高级技师职务井上累计10年、井下累计6年的人员退休,其职务津贴列入计算退休费基数。
2002年10月,《山东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所属单位人员在2005年前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未持证上岗的按劳动部门处罚规定执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一律纳入强化培训鉴定范围,考核合格者由省煤炭工业局审核、省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当年,经省煤炭行业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津贴为每人每月50元,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150元。
2004年,企业所属生产区队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按照生产成绩、工作业绩、现实表现3项内容量化打分后公示,按规定程序上报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查合格的人员经过2~3个月培训后,由省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进行考评鉴定,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在岗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聘用,同时建立技师考核制度,每月一次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本人档案,作为使用、续聘、解聘、晋升高级技师及推荐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依据。
2005年10月,山东省煤炭企业系统建立首席技师选拔制度,首席技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年度考评。选拔范围是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生产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每年选拔不超过20名,每人每月享受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