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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向省经贸委提出《关于呈请坊子煤矿矿井破产的报告》。国家煤炭局已将该矿列为向国家经贸委申请破产企业之一。11月,国家经贸委初审通过山东省拟在2000年关闭破产的19对矿井报告,其中,淄博矿务局2对(西河煤矿、夏庄煤矿)、新矿集团5对(禹村煤矿、西港煤矿、泉沟煤矿、张庄煤矿、汶南煤矿)、枣矿集团5对(甘霖煤矿、八一煤矿、山家林煤矿、陶庄煤矿、井亭煤矿)、肥矿集团3对(国家庄煤矿、大封煤矿、杨庄煤矿)、临沂矿务局4对(草埠煤矿、五寺庄煤矿、塘崖煤矿、褚墩煤矿)。12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向省经贸委提出《关于淄博矿务局龙泉煤矿关闭破产的报告》。
2000年2月,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下达部分资源枯竭矿山破产项目的通知》,下达经国务院批准的煤炭、有色金属、核工业3个行业资源枯竭矿山共68户企业破产项目,其中山东省4户。
4月,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向省经贸委申报了淄博矿务局西河煤矿、夏庄煤矿,新矿集团张庄煤矿、禹村煤矿、西港煤矿、泉沟煤矿、汶南煤矿,枣矿集团陶庄煤矿、山家林煤矿、八一煤矿、井亭煤矿、甘霖煤矿,肥矿集团大封煤矿、杨庄煤矿、国家庄煤矿,临沂矿务局塘崖煤矿、褚墩煤矿、五寺庄煤矿、草埠煤矿19个煤矿关闭破产的预案报告。19个煤矿企业,因资源枯竭、高硫、高灰、产品无市场等原因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均符合关闭破产条件,并于1999年11月报经国家煤炭工业局审查同意。
6月,为解决部分矿山资源枯竭、亏损严重、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国家作出对一批资源枯竭的矿山实施关闭破产的决定。“十五”时期,全国计划关闭破产124个国有重点煤矿,其中山东省24个。山东省计划关闭破产的24个煤矿,在职职工103178人,占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在职职工总人数33.07%;离退休人员57808人,占离退休总人数44.4%;涉及资产261717万元,占总资产5.5%;负债320919万元,占负债总额10.1%。24个煤矿关闭破产工作计划分三批进行,第一批5个煤矿、第二批9个煤矿、第三批10个煤矿。
2001年1月,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淄博矿务局龙泉煤矿、枣矿集团枣庄煤矿和朱子埠煤矿进入关闭破产程序。3月,临沂矿务局汤庄煤矿、坊子煤矿进入关闭破产程序;财政部拨付给淄博矿务局龙泉煤矿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230万元。7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汤庄煤矿关闭破产进入法律程序。9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坊子煤矿关闭破产进入法律程序;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同意山东煤炭多种经营总公司实施破产。
9月,省煤炭工业局拟对张庄、禹村、西港、国家庄、大封、塘崖、夏庄、山家林、陶庄等9个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的煤矿实施关闭破产,列入2001年关闭破产计划。

图1-4 2001年10月,山东省结束小煤矿关闭工作,全省乡镇煤矿由1997年的881处降到312处。图为关闭的济南市章丘市(现章丘区)东风矿井旧貌

10月,财政部拨付给枣矿集团枣庄煤矿、朱子埠煤矿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7622万元;拨付给临沂矿务局汤庄煤矿关闭破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176万元。
2002年5月,省煤炭工业局向省经贸委报送淄博西河、南定、双沟,肥城杨庄,新汶泉沟、汶南和临沂草埠等7个国有重点煤矿列入2002年企业关闭破产新增项目的请示。6月,省煤炭工业局向省经贸委报送枣庄八一、枣庄井亭、新汶南冶3个国有重点煤矿,列入2002年企业关闭破产新增项目的请示。8月,省煤炭工业局向省经贸委报送龙口矿务局洼里煤矿增补列入2002年企业关闭破产项目的请示。是月,第二批实施关闭破产的9个煤矿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列入全国关闭破产企业计划,2003年底全部进入破产法律程序。
11月,全省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座谈会总结第一批5个煤矿关闭破产工作,部署启动第二批9个煤矿关闭破产。
2003年12月,省煤炭工业局向省经贸委提交拟将新矿集团良庄煤矿和潘西煤矿、淄矿集团石谷煤矿和岭子煤矿申请列入2003年企业关闭破产计划。是月,省煤炭工业局向省经贸委提交拟将兖矿集团北宿煤矿和唐村煤矿、肥矿集团陶阳煤矿和查庄煤矿,申请列入2003年企业关闭破产计划。
2005年2月,省煤炭工业办公室根据省国资委及省煤炭工业办公室职能设置,移交了省属国有重点煤矿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并说明了自2000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此项工作情况。

图1-5 2004年3月,枣庄市关闭煤炭矿井现场

2001年,实施关闭破产的第一批5个煤矿,涉及在职职工15409人,离退休人员15329人,资产总额49850万元,负债总额44746万元,2000年实际亏损11548万元。第一批统一安置14173人,占92%,还有1236人由于破产煤矿所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管理问题尚未解决,安置事项未及时完成;破产补助费用总额12620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共补助关闭破产资金87461万元,省财政解决拖欠职工医药费1287.4万元,母体企业(矿业公司、矿务局)承担25945万元,核销银行呆坏账11516万元。2002年,列入关闭破产计划的第二批9个煤矿,涉及在职职工46125人,离退休人员27393人,资产总额96121万元,负债总额129935万元,2002年实际亏损28370万元。第二批在职职工46125人中,享受国家关闭破产政策提前退休、退养9119人,提交地方政府(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职工4719人,需要一次性安置的职工32287人,职工安置方案不落实的不进入破产程序。2003年,列入关闭破产计划的第三批10个煤矿,涉及在职职工45963人,离退休人员16319人,资产总额146454万元,负债总额161164万元,2003年共亏损32453万元。至2005年,山东省已关闭破产的14个煤矿,每年可从源头上消灭亏损4.5亿元,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4亿元(已到位12个煤矿27.4亿元),分流安置在职职工61534人,离退休人员427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