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二、安全费用资金计划

档案浏览器

资金来源。1995年前,煤炭企业未单独编制煤矿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用于煤矿安全方面的资金主要从吨煤提取的维简费中列支,在维简资金计划中称为“安全技措工程资金”。1995年,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要求安全技措工程资金投入不得少于吨煤2.5元,安全费用资金计划亦开始单独编制,其资金来源为:构成固定资产的项目从维简费中列支,属费用性的由矿生产成本列支。2004年5月1日起执行吨煤提取8元~10元的新标准。
资金管理。1995年各矿井单位根据下达的原煤产量年度计划,按吨煤投入不少于2.5元标准编制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经审查批准后下达各矿井单位执行,同时上报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004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纳入企业正式计划管理。资金使用范围依据1995年省煤炭企业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规定,包括“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顶板、救护等方面。
编制程序与检查。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编制程序一般采用“一上一下”程序,即各生产单位在分配的限额指标内编制年度计划并上报企业审查;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经企业审查后下达执行。安全费用资金计划检查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及完成程度和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设备。一般采用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年底结算验收后方可进行财务决算。
执行与调整。安全费用资金计划下达后,各单位负责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如遇意外情况需变更时在不突破自有资金来源情况下在单位工程之间调整。计划调整一般在当年第四季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