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2 1998年2月16日,全国煤炭行业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石谷煤矿改制为淄博光正实业有限公司。图为职工在公司内部市场进行股权交易
1997年5月,煤炭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煤炭工业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若干意见》,要求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先进行试点。煤炭部确定淄博矿务局石谷煤矿作为全国煤炭行业首家股份合作制改革矿级试点单位。7月,煤炭部组织有关机构对石谷煤矿进行资产评估,并以此探索研究煤炭企业资产评估的具体办法;8月,石谷煤矿开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以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为企业组织形式,实施国有煤矿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运作;12月,石谷煤矿经过宣传发动、方案设计、资产评估立项登记、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等程序后,向淄博矿务局提交了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报告和具体改制方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向煤炭部转报改制请示。1998年1月,煤炭部批复改制报告,2月,石谷煤矿改制为淄博光正实业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职工持股90%、淄博矿务局持股10%。经过半年多操作,全国煤炭行业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工作完成。
1998年8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临沂矿务局塘崖煤矿兴塘瓷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该企业职工集体经营。职工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企业承担责任。原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由塘崖煤矿采取租赁方式交新组建公司使用,按规定收缴折旧费等费用。公司接纳原企业全部在册职工,按国家规定参加劳保统筹以及矿务局医疗保险、待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统筹,负担全部离退休人员有关费用。10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新矿集团所属设计院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该企业职工集体经营。企业以定向募集方式,职工个人股占总股本51%、国有法人股占49%,职工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12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淄博矿务局机械制造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该企业职工集体经营,以定向募集方式注册资本330万元共3300股,300股为国有法人股、其余3000股由内部职工一次性认购,发记名式股权证;同时批准矿山机械建材厂以同样方式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本400万元共计4000股,其中400股为国有法人股。
1999年3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临沂矿务局《关于组建山东古城煤炭开发公司》的请示报告,撤销临沂矿务局古城矿井筹建处,组建山东古城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8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夏庄、西河2个煤矿由二级单位改为独立法人,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注册资本。企业注册后全民所有制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经营、管理原有的全部资产,承担原有债权债务,接纳原有在册职工。10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肥城高余实业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评估确认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由肥矿集团租赁给改制后的公司使用,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由肥矿集团委托改制后的公司管理使用,公司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11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井亭煤矿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改革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以资产评估确认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为底价设立股本总额,由枣矿集团按子公司管理,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12月,山东煤炭工业管理局向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转报了新矿集团拟将华丰煤矿经营性资产变现进行资本运营的请示。新矿集团拟拿出华丰煤矿经营性资产变现出售给中国香港富勤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张庄煤矸石热电厂项目。富勤公司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和印尼操作资本运营,收购有前途有实业的企业发展高科技产业,总资产约1亿美元。2000年1月,省政府批准新矿集团转让华丰煤矿经营性资产。7月,省煤炭工业局向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转报新矿集团关于华丰煤矿经营性资产出售外商变现的请示。新矿集团拟将华丰煤矿经营性资产出售给香港富勤公司实现对外直接融资,变现资产用于扩大企业再生产。资产变现后港方不直接经营资产而是用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企业出售后日常经营由外商委托新矿集团管理。
2000年2月,省煤炭工业局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设立山东泰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新矿集团与莱钢集团、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鲁润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简称煤科总院)、中国矿业大学(简称中国矿大)达成协议,5家共同发起设立山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月,山东泰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0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山东泰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新矿集团作为主发起人。2001年9月,泰山能源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材料报送证监会并予受理,但因新矿集团亏损成为障碍,申报材料于12月被退回。2002年3月,为依法转让股权,山东泰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变,注册资本不变,其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4月,省煤炭工业局批准肥矿集团大封煤矿、杨庄煤矿、国家庄煤矿分别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属肥矿集团子公司,以原3个煤矿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注册资本。改制后的3个公司分别承接和负担原有资产和债务,接纳原有在册职工。
5月,省煤炭工业局批准枣矿集团陶庄煤矿剥离优良资产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陶庄煤矿剥离优良资产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由职工集体经营,总股本2000万元,定向募股。陶庄煤矿中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单位(洗煤厂、煤矸石热电厂、特种油品厂、煤炭营销公司、机械制修公司、电器维修公司)从母体中剥离出来,作为优良资产重组,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造。重组后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总额4404万元,总负债912万元,生产经营性净资产3002万元,年创利能力1000余万元。公司名称暂定为枣庄新正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用工原则上由陶庄煤矿劳务输出,与公司签订上岗合同,待陶庄煤矿破产清算后由公司收购,在职职工全部转为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001年1月,省煤炭工业局批准新矿集团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站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承担矿区安全仪表仪器维修、检定和材料供应、煤尘爆炸性检定、配制瓦斯标准气体和矿井气体分析。改制后的安全仪表计量站,股本总额16.8万元,资产处置方式为:除厂房外,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转让给该站内部职工,改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性质),由职工集体经营,其债权债务由改制企业承担,厂房由改制后的企业向集团公司租赁使用;8月,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同意兖矿集团发起设立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月,省财政厅同意兖矿集团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的电力资产出资,联合山东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鲁能圣地电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及自然人武增华,共同发起设立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聚能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25000万股,其中兖矿集团17498万股占69.99%。2002年4月3日,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复同意。
2002年3月,省煤炭工业局批准新矿集团汶南煤矿、南冶煤矿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月,省煤炭工业局批复临沂矿务局企业制度改革,组建山东东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临沂矿务局作为国有法人股东出资50%,已改制的企业法人出资12.5%、其他单位职工通过工会社团法人出资17.5%、公司经营班子持大股以自然人身份出资20%,并依据在组建的公司承担的责任大小等因素,适当拉开出资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