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5年,山东省煤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普遍制定“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范和通防国企标准,加强矿井和采区通风管理降低瓦斯浓度,瓦斯防治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采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测监控为保障。瓦斯灾害防治放在“一通三防”的重中之重地位。
淄博矿区开采的矿井受瓦斯危害程度比较严重,2005年前有高瓦斯矿井3个、瓦斯涌出异常区4个。该矿区一直把防治瓦斯灾害作为主要工作,明确要求:矿井实施分区通风;加强瓦斯监测,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瓦斯涌出区的采掘工作面配备盯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瓦斯含量超限及时分析、处理、上报,同时使用智能监测;采用高位瓦斯抽放技术进行抽排抽采;开展预防综合治理,先后采取合理调整通风系统、合理配备风量等近30种综合治理措施。至2005年,所有矿井都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
图5-5 淄矿集团的矿井瓦斯抽放管廊
兖矿集团、枣矿集团、龙矿集团等企业都先后制定瓦斯管理的规定、制度、办法。加强矿井通风,防止瓦斯积聚;按时检查瓦斯含量,及时处理排放局部积存瓦斯;盲巷积存瓦斯由矿山救护队查清积存量,进行逐段排放瓦斯的路线要撤人、断电、站岗;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因故停风24小时必须临时密闭;超过6米以上的盲巷和不超过24小时的临时停工停风的必须设棚栏;在高瓦斯区域掘进应打超前排放孔;加强机电设备的防爆性和其他火区的管理等。
枣矿集团注重加强瓦斯异常区管理。各矿井建立可靠的采区通风系统,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速适宜。加强瓦斯检查,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测瓦斯,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安排局部通风机司机和风筒工管理风机和风筒。加强机电管理,确保局部通风机双路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和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采取对采空区密闭内注浆、注水、注氮等措施。建立井下瓦斯抽放系统,2004年9月,付村煤矿东二采区214面瓦斯绝对涌出量达12.93立方米/分钟,选用2BEL-303-0型水环式瓦斯抽放泵2台配抽放管路进行抽放瓦斯,取得预期抽放效果。
1991—2005年,全省各煤炭矿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快速发展,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兖矿集团安全生产指挥调度实现网络化,安全生产监测系统通过监控数据网交换机接入监控数据网络。2002年前8对生产矿井都建有瓦斯监测系统,并与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联网,2005年均建立包括监测瓦斯在内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肥矿集团各煤矿2001年开始先后装备安全监测系统,2005年全公司实现安全监测系统联网。新矿集团部分矿井从20世纪90年代起先后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2000年后逐步多次实现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更换为集环境安全、生产监控、信息管理、网络运用、多媒体工业图像监控等子系统的全网络化煤矿安全综合监控系统,有的煤矿在采煤工作面安装甲烷断电仪,瓦斯探头设在工作面回风,实现超瓦斯报警、断电功能;有的煤矿使用瓦斯巡检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瓦斯检查信息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同时,各矿务局积极开展瓦斯灾害防治研究。临沂矿务局各矿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加强瓦斯预测、瓦斯治理、消除引爆火源(燃)等技术工作;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人员,进行事故分析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进入21世纪,各矿务局(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投入。2002年前,各矿务局(集团公司)所属各矿瓦斯管理费用按照1元/吨标准提取使用;2003年,按照2.5元/吨提取使用,同时争取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1415万元用于瓦斯、煤尘治理;2005年,争取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729万元用于瓦斯、煤尘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