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2005年,山东省重视在实践中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尤其是注重加强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使他们尽快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后备军的作用,同时也起到对广大团员的引导、教育和激励作用。全省“推优”工作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在全团涌现出寿光市等“推优”先进典型。
1995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团中央在鞍山市召开“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暨深化‘推优’工作座谈会”。团省委开展“推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与会领导和兄弟省(区、市)的认可,寿光团市委作为县(市、区)代表,以《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基层建设,为深入开展“推优”工作打好基础》为题作典型发言。3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未来一个时期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把那些决心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青年吸引到党内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基本要求是:根据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好农村和企业生产一线青年党员数量下降的问题,力争经过二、三年的努力,使现在每年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不足发展总数2/3的省(区、市)在当前的基础上提高两至三个百分点,保障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青年党员数量实现逐年稳中有升。
1995年2月,团省委转发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充分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加强团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推优计划、对象、培养措施及程序的层层落实。在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计划的指导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富有成效的培养教育,建立一支数量大、素质高的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5月,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联合召开“全省在青年中发展党员暨深化推优工作座谈会”,推广“推优”工作的先进经验,部署“推优”工作任务。随后,全省各市(地)党委组织部门与团委也相继联合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推动“推优”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团组织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切实把“推优”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上,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团员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尤其是农村的“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高质量的发展对象,实现团员入党的数量逐年递增。团的基层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把“推优”计划与党组织发展计划相衔接,把培养教育与党组织培养考察相衔接,把推荐与党组织纳新相衔接,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1995年底,全省推优数352740人,推优入党数73251人。
2002年5月,团省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提出“推优”工作要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团员要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团省委先后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就团组织如何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把“推优”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使“推优”工作与党团工作构成相互促进的“正向效应”,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和促进团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2000—2003年,全省共推荐670428名优秀团员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其中有209350名优秀团员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占被推荐数的31.2%,占全省同期发展党员总数的20.1%。
2004年7月,团省委下发《关于转发〈济宁市任城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将共青团济宁市任城区委“推优”工作中在推荐对象的条件、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推荐的基本程序、“推优”工作的衔接、“推优”工作的纪律等方面探索出的工作新机制在全省进行推广。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学习,统一建立《优秀团员培养考察写实簿》。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努力使“推优”工作成为团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争取党组织支持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在发展青年党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994—2005年,全省累计“推优”数180多万人,经“推优”团员入党数达60万人。“推优”工作已经成为全省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渠道,共青团员已经成为全省青年党员的重要来源。
第五节 “推优”工作
1994—2005年,山东省重视在实践中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尤其是注重加强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使他们尽快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后备军的作用,同时也起到对广大团员的引导、教育和激励作用。全省“推优”工作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在全团涌现出寿光市等“推优”先进典型。
1995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团中央在鞍山市召开“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暨深化‘推优’工作座谈会”。团省委开展“推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与会领导和兄弟省(区、市)的认可,寿光团市委作为县(市、区)代表,以《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基层建设,为深入开展“推优”工作打好基础》为题作典型发言。3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未来一个时期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把那些决心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青年吸引到党内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基本要求是:根据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好农村和企业生产一线青年党员数量下降的问题,力争经过二、三年的努力,使现在每年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不足发展总数2/3的省(区、市)在当前的基础上提高两至三个百分点,保障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青年党员数量实现逐年稳中有升。
1995年2月,团省委转发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充分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加强团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推优计划、对象、培养措施及程序的层层落实。在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计划的指导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富有成效的培养教育,建立一支数量大、素质高的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5月,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联合召开“全省在青年中发展党员暨深化推优工作座谈会”,推广“推优”工作的先进经验,部署“推优”工作任务。随后,全省各市(地)党委组织部门与团委也相继联合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推动“推优”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团组织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切实把“推优”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上,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团员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尤其是农村的“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高质量的发展对象,实现团员入党的数量逐年递增。团的基层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把“推优”计划与党组织发展计划相衔接,把培养教育与党组织培养考察相衔接,把推荐与党组织纳新相衔接,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1995年底,全省推优数352740人,推优入党数73251人。
2002年5月,团省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提出“推优”工作要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团员要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团省委先后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就团组织如何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把“推优”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使“推优”工作与党团工作构成相互促进的“正向效应”,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和促进团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2000—2003年,全省共推荐670428名优秀团员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其中有209350名优秀团员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占被推荐数的31.2%,占全省同期发展党员总数的20.1%。
2004年7月,团省委下发《关于转发〈济宁市任城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将共青团济宁市任城区委“推优”工作中在推荐对象的条件、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推荐的基本程序、“推优”工作的衔接、“推优”工作的纪律等方面探索出的工作新机制在全省进行推广。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学习,统一建立《优秀团员培养考察写实簿》。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努力使“推优”工作成为团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争取党组织支持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在发展青年党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994—2005年,全省累计“推优”数180多万人,经“推优”团员入党数达60万人。“推优”工作已经成为全省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渠道,共青团员已经成为全省青年党员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