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特殊团费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共青团志(1994—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5/article/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5/article/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在规范团费收缴管理的同时,团省委积极发挥团费的支撑保障作用。1998年,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团省委开展“全省共青团员交纳特别团费救助灾区失学少年活动”。截至同年9月16日,全省500多万名团员共交纳“特别团费”2200352.46元。
    2003年,菏泽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团省委下发《关于在全省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积极开展支援菏泽抗洪救灾活动的通知》。截至同年11月底,各级团组织共捐款和交纳特殊团费13627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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