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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团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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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5年,全省各级团组织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面向适龄青年集中的战线,面向发展团员工作的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团员发展工作,团员数量稳步增长,团员分布趋于合理,团员素质不断提高。
1993年12月,团中央印发《1993年至1997年全国发展团员工作规划要点》,要求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应以年均发展团员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总数3.2%的比例要求作为制定发展团员工作规划的基本依据,确定1993—1997年团员工作目标。同月,团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团员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各级团组织必须从培养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努力使团员数量在今后几年内有较大的增长。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切实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加强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团员的质量。这一系列文件成为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的依据。
1994年1月,团省委分别转发团中央《关于贯彻执行共青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的规定的通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济宁市委办公室《关于批转团市委〈关于搞好冬季团员集中培训和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报告〉的通知》。3月,结合山东实际,团省委印发《关于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团组织切实把发展团员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在大力抓好团员教育、确保团员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并提出未来三年团员发展计划。5月,团省委印发《关于运用中学生团校加强中学团员发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团组织继续贯彻好“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利用团校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教育。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初中和农村中学为重点,加大团员发展工作的力度,力争使中学团员数量在一两年内有较大的增长,使中学团青比例逐步趋于合理,不断发展壮大团员队伍,扩大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影响。7月,团省委在日照市召开全省发展团员工作座谈会,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团员发展工作。9月,团中央召开全国发展团员电话会议,要求全团进一步突出团员发展重点,加大农村、新经济组织和城乡普通中学发展团员工作力度。团山东省委作为发展团员工作先进典型在会上受到表彰,团省委书记赵树丛作题为《构建联系农村青年的新纽带,保证发展团员工作健康持续向前发展》的典型发言。11月,省委办公厅转发团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共青团建设几个问题的报告》,要求各级团组织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员素质,要联系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要建设一支数量众多的青年积极分子队伍,为发展团员打好基础;要突出发展重点,大力发展生产和科研一线的优秀青年入团,切实加强新型经济组织和中学中的发展团员工作,适当提高中学生中的团员比例,使中学生的团青比例保持在40%~60%;要进一步加强对团员的管理,特别对流动团员,应以其实际从业地区和从业单位的团组织为主进行管理,通过建立开放的、协作式的团员管理机制,逐步解决团员在流动中流失的问题。12月,团省委、省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学生团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地)、县团委和教委要把加强中学生团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视中学生团校教育,加快中学团员发展,努力建立起一支数量宏大、模范作用显著的团员队伍。
1995年,团省委在重点抓好团员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团员管理。11月,转发团中央《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团组织切实把流动团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地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制定规划,分类指导,采取措施,力争在三年内将流动团员管理逐步规范起来。要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制定有关政策,为流动团员管理创造条件。
1996年4月,共青团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就团员发展管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为认真贯彻共青团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5月,团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团组织从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自觉性,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培养,将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团的组织中来,从而建设一支数量宏大、规范作用显著的团员队伍。团的组织要在全面加强发展团员工作中突出发展重点,合理分布团员在各行业青年中的比例。要切实改进农村团员发展工作;加强新经济组织中的团员发展工作;要重视在中学生中发展团员,发挥好中学在团员发展中的源头作用。同时,明确提出要在团员发展工作中实行责任制,团员的净增数量在团的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团员发展工作指标的完成。
1997年9月,团省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抓住中学发展团员工作这个重点,集中力量做好工作,使中学生中团员的数量和比例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2002年4月,团省委在《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队伍建设。凡在企业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且具备入团条件的青年,应吸收到团组织中来。要建立有效的团员管理机制,以流入地为主,加强团籍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流动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2003年11月,团省委在《关于在全省实施共青团“凝聚力工程”的意见》中,对全省各级团组织认真做好团员注册、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团的基础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图2-1 1994—2005年山东省团员人数变化情况示意图

1994—2005年山东省团员发展情况统计表
表2-1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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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团员总数│ 团青比例 │女团员数│少数民族│发展新团│超龄离团│其他原因┃
┃ │ │ │ │ 团员数 │ 员数 │ 人数 │ 出团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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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5573555 │ 21.5% │ │ │105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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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5724544 │ 22% │2104849 │ 4555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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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5885642 │ 22.6% │2188124 │ │ │ 661911 │ 63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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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5893500 │ 22.7% │2395342 │ 48967 │1060994 │ 675648 │ 8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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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5922316 │ 22.8% │2331171 │ 95420 │1080338 │ 668125 │ 79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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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5462913 │ 21.6% │2160546 │ 56051 │ 891939 │ 567595 │ 66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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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5429822 │ 20.8% │2332136 │ 56368 │ 881325 │ 548707 │ 66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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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5432936 │ 20.8% │2236717 │ 58242 │ 805922 │ 598005 │ 6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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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5455367 │ 21.0% │2349790 │ 87239 │ 829264 │ 537677 │ 69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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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5479465 │ 21.3% │2488934 │ 93152 │ 838207 │ 545050 │ 68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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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5580146 │ 21.8% │2480641 │ 62383 │ 806292 │ 557011 │ 59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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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5544151 │ 21.6% │2485443 │ 72049 │ 772444 │ 473525 │ 67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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