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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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族宗教和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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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宗教工作
大力宣传民族法规政策,积极培养和引导少数民族青年成长成才,促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坚持在广大青年中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民族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为少数民族创业青年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注重培养、选树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创业典型,通过牵线搭桥引导各民族青年团结协作、共同致富。按照团中央“培养计划”的要求,1998—2005年,省青联先后接待了8批来自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的共41名西部和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推动东西部地区共青团工作的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共有9人和9个集体受到团中央、国家民委、全国青联的表彰。
根据信教青年的特点,省青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帮助他们奋发成才,建功立业。1999年选派人员参加农村宗教情况调研。2005年,在对济南等市青年信教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山东省青年信教情况调研报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对信教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重点做好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2000—2005年,多次选派全国、省级青联委员中的宗教界青年代表人士参加由团中央、全国青联组织的学习考察活动。注重发挥省青联中宗教界别委员的作用,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真诚与他们交流、交心、交朋友,积极培养一批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接受党的领导、有宗教学识并能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的青年宗教爱国人士。
(二)港澳台青年交流
发挥港澳地区青联作用,积极推动和开展山东省与港澳地区青年社团的实质性交流。1996年,省青联与香港青年协会分别在青岛、香港举办“1996鲁港中学生普通话交流营”活动。1997年,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举办山东省青少年迎香港回归知识竞赛活动。1999年12月,组派山东省青年交流团赴香港、澳门参加内地及港澳青年庆祝澳门回归和迎接新世纪交流活动;香港学生大使交流团也于12月底来山东省进行交流访问。2002年,派员参加香港青年联会成立十周年庆典。2005年,澳门青年教育代表团、澳门青少年志愿者代表团先后来山东省进行交流访问,进一步密切两地青年组织间的沟通与联系。
本着“叙骨肉情、明统一理、以交流促合作、以沟通促理解”的原则,加强与台湾青少年的交流。1998年,接待台湾第三十六届杰出青年大陆观摩团,并举办海峡两岸杰出青年座谈会。1999年,首次组派青年代表团赴台进行交流访问。2002年,省青联组派山东省青年创业交流团首次赴台,与台湾青年创业协会总会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建立姐妹关系。随后,青岛、淄博、潍坊等市青联也分别与台北县、高雄市、彰化县、基隆市的青年创业协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2002—2005年,连续举办4届“鲁台青年创业交流周”活动,共举行各类座谈、联谊、研讨活动30多次,面对面接触和交流过的台湾各界人士500余人。围绕弘扬中华文化这一主线,2005年,与省台办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情系中华·欢聚齐鲁——2005鲁台青年交流季”系列活动。按照中央关于“重点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与台湾各阶层青年同胞的交流。2003年7月,接待台湾真善美联谊会大陆行代表团。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与省委统战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台胞青年夏令营山东分营活动。同时注重做好在省内居住的台胞青年的工作,积极推荐他们参与全省青年事务,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发现、培养台胞优秀青年,并吸收他们参与到青联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