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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0月,经省编委批准,在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建立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为学院内部处级单位,下设青工理论教研室、《青少年研究》编辑部、心理咨询室、干训科4个科级单位,编制15人。职能是系统研究青少年状况、青少年问题及青少年工作,为领导机关制定青少年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为青少年工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1993年3月13日,针对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日益突出的青少年心理问题,经省编委批准,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在省青少年研究所附设山东省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中心。8月,《山东青少年研究》创刊,由团省委主管,省团校和省青少年研究所主办,作为学术季刊出版发行,199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公开发行的理论期刊《山东省团校学报—青少年研究》。
青少年研究所建立后,经历1991年11月—1998年5月独立设置、1998年5月—1999年2月与学院社会工作系合署、1999年2月以后与学院培训部合署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专职研究人员由最初的2人增加到2005年的8人。
1999年后,省青少年研究所承担全省共青团、少先队干部、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培训,青少年研究与青少年工作理论指导,面向社会的青少年咨询服务等职能,逐渐形成青工理论教学、青少年研究、青少年社会工作和科普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研究所工作日益得到政府与社会的广泛认可。2002年,团省委决定将省青少年研究会秘书处改设在省青少年研究所;省委高校工委决定成立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将秘书处设在省青少年研究所。2003年,团省委决定将省青少年与青少年工作课题评审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研究所。
省青少年研究所自成立起,时刻关注青少年发展动态,积极探索青少年工作理论与实践,发挥良好社会效益。1994年和2002年,省青少年研究所两度被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1997年,省青少年研究所“青春热线”被团省委命名为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1994年、2002年、2004年,省青少年研究所张华三次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团校优秀教师”。2004年,省青少年研究所于其欣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团校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