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1998年,团省委、省工商联、省青联联合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界开展“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这些典型在经济建设中起到带头人作用,为广大青年树立了榜样。1994年12月,团省委授予李启宝等10人首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称号,授予于晓玉等90人首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称号,同时授予他们“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96年12月,团省委表彰第二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授予13人“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称号,授予47人“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称号。1998年12月,团省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青联授予王卫东等10人第三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称号,授予牛虎兵等51人第三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称号。
一、非公有制企业优秀青年评选
1994—1998年,团省委、省工商联、省青联联合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界开展“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这些典型在经济建设中起到带头人作用,为广大青年树立了榜样。1994年12月,团省委授予李启宝等10人首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称号,授予于晓玉等90人首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称号,同时授予他们“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96年12月,团省委表彰第二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授予13人“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称号,授予47人“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称号。1998年12月,团省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青联授予王卫东等10人第三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标兵”称号,授予牛虎兵等51人第三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青年”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