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2005年,团省委通过企业捐助、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救助受灾特困青少年3万余名。
1994年6月,省委宣传部,省委、省政府机关党工委,团省委联合开展“党团支部献爱心,失学孩子返校园”活动,得到全省上下各级党团组织的积极响应。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赵志浩等领导参加活动并捐款,全省100多万名党员干部、团员青年踊跃捐款,各界人士热情参与,全省共收到各类捐款1011万元,兴建希望小学20所,资助困难学生1.6万名。
1996年8—9月,团省委在全省团组织中开展“为黄河滩区失去家园、校园的孩子们”紧急救助行动,以实际行动帮助滩区受灾孩子重返校园。
1998年1月,团省委筹集部分资金用于全省100名特困下岗职工未成年子女救助工作,并组织省城部分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集体、少先队员开展为特困职工及其未成年子女上门服务活动。同时各地团组织也因地制宜,结合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集体、少先队员,通过提供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咨询、家教等志愿服务,为下岗职工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具体帮助和服务。8月14日,团省委启动全省团员青年抗洪救灾特别募捐行动。募捐行动内容包括发动全省共青团员缴纳特别团费,号召全省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进行捐款赈灾,以山东省青基会名义动员社会捐助。通过这次募捐行动,全省各级团组织共募集捐款220万元。8月26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抗洪救灾医疗服务队山东分队9名队员在团省委书记李群的带领下飞赴湖北抗洪救灾第一线。这是山东派出的第一支医疗服务队。医疗服务队同时为灾区人民带去用特别团费购买的价值5万多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1998年6月,省少工委在济南举行庆“六一”与下岗职工子女手拉手联欢会。全省各地的10多名下岗职工子女与济南儿童欢聚一堂、共庆节日。《齐鲁少年》编辑部向参加联欢会的下岗职工赠送队报,发放救济金。8月,根据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480号提案《关于加大力度、切实保障离异家庭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及全省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工作现状,团省委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建立山东省青少年律师事务所或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1999年2月,团省委、山东青基会及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举行“为特困下岗职工子女献爱心”救助金发放仪式,出资10万元,分别对全省17个市(地)的250名大、中、小学生进行资助。
2002年2月,团省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助困难青少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学生提供服务,为下岗青工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为帮助贫困地区农村青年增加收入,为进城务工青年办实事办好事,组织和动员青年积极参与全社会的扶贫济困活动,努力为其他困难群众服务。3月,发放2002年省工行特困下岗职工子女助学金,用于救助全省320名家庭特别困难的中学生。
2002—2004年,团省委与山东青基会开展“探访寒门学子,呼唤真挚爱心”大型助学活动,对品学兼优被高等院校录取而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山东籍农村高中毕业生进行救助。
第四节 救助受灾、特困等青少年群体
1994—2005年,团省委通过企业捐助、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救助受灾特困青少年3万余名。
1994年6月,省委宣传部,省委、省政府机关党工委,团省委联合开展“党团支部献爱心,失学孩子返校园”活动,得到全省上下各级党团组织的积极响应。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赵志浩等领导参加活动并捐款,全省100多万名党员干部、团员青年踊跃捐款,各界人士热情参与,全省共收到各类捐款1011万元,兴建希望小学20所,资助困难学生1.6万名。
1996年8—9月,团省委在全省团组织中开展“为黄河滩区失去家园、校园的孩子们”紧急救助行动,以实际行动帮助滩区受灾孩子重返校园。
1998年1月,团省委筹集部分资金用于全省100名特困下岗职工未成年子女救助工作,并组织省城部分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集体、少先队员开展为特困职工及其未成年子女上门服务活动。同时各地团组织也因地制宜,结合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集体、少先队员,通过提供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咨询、家教等志愿服务,为下岗职工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具体帮助和服务。8月14日,团省委启动全省团员青年抗洪救灾特别募捐行动。募捐行动内容包括发动全省共青团员缴纳特别团费,号召全省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进行捐款赈灾,以山东省青基会名义动员社会捐助。通过这次募捐行动,全省各级团组织共募集捐款220万元。8月26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抗洪救灾医疗服务队山东分队9名队员在团省委书记李群的带领下飞赴湖北抗洪救灾第一线。这是山东派出的第一支医疗服务队。医疗服务队同时为灾区人民带去用特别团费购买的价值5万多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1998年6月,省少工委在济南举行庆“六一”与下岗职工子女手拉手联欢会。全省各地的10多名下岗职工子女与济南儿童欢聚一堂、共庆节日。《齐鲁少年》编辑部向参加联欢会的下岗职工赠送队报,发放救济金。8月,根据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480号提案《关于加大力度、切实保障离异家庭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及全省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工作现状,团省委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建立山东省青少年律师事务所或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1999年2月,团省委、山东青基会及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举行“为特困下岗职工子女献爱心”救助金发放仪式,出资10万元,分别对全省17个市(地)的250名大、中、小学生进行资助。
2002年2月,团省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助困难青少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学生提供服务,为下岗青工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为帮助贫困地区农村青年增加收入,为进城务工青年办实事办好事,组织和动员青年积极参与全社会的扶贫济困活动,努力为其他困难群众服务。3月,发放2002年省工行特困下岗职工子女助学金,用于救助全省320名家庭特别困难的中学生。
2002—2004年,团省委与山东青基会开展“探访寒门学子,呼唤真挚爱心”大型助学活动,对品学兼优被高等院校录取而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山东籍农村高中毕业生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