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初,团中央发出“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的号召,动员和组织高校学生,以志愿参与的方式,利用周末或其他课余时间,深入城镇社区,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多方面的专业援助服务。
1996年5月,团省委、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发挥大学生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援助服务;建立适当的机制,使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逐步走向规范化、阵地化、长期化;创设“校园社区事务志愿者”制度,学生互助共建文明校园。5月23日,全省高校“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在山东师范大学举行启动仪式。根据团中央统一要求,团省委决定于1996年下半年在全省高校开展山东省大学生志愿者“奉献聪明才智,争当荣誉市民”社区援助活动。活动推进的重点是每所院校选定一个社区援助主题,确定1~2个具体项目。到年底全省建立49个社区援助中心,200个社区援助站,招募3万名志愿者。6月,省委宣传部、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好全省青年志愿者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活动的通知》,山东省青年志愿者事迹报告团首场报告在山东财政学院举行。省报告团分两组赴部分市(地)、大企业作巡回报告。7月1日,全省第一个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服务站在济南历下区司里街办事处佛苑小区办公处挂牌成立。该社区援助站是由山东工业大学机械学院团总支建立的。7月12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省政府机关党工委,团省委联合举行全省青年志愿者事迹报告团省直机关专场报告会。7月27日,团中央、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团委和学联组织选择援助项目,开展诸如社区公益事业援助、社区人员就业前培训援助、社区内民工培训援助、敬老助残援助、英雄模范人物子女家教援助、健康咨询和医疗卫生援助、法律权益援助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援助形式。创设“校园事务志愿者”制度,将校园内适合学生做的公共事务学生事务项目化、岗位化,招募学生志愿者去完成,推动师生互助共建文明校园。9月,团省委下发《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学生志愿者“奉献聪明才智,争当荣誉市民”社区援助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奉献聪明才智,争当荣誉市民”社区援助活动。11月,在深圳召开全国共青团社区服务暨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工作会议。12月,团中央、国家教委、民政部联合在青岛市召开“全国大学生社区援助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山东及青岛市大学生社区援助活动经验。交流会期间,团中央召开各省(市)学校部部长会议,表彰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省委获先进单位奖。这是山东第10次获此奖励。同时获奖的还有山东大学等10所院校和青岛等3个市(地)。
1998年3月,团省委下发《关于组织全省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以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为重点内容的社区援助活动的通知》,要求每所高校至少联系一个工厂或一个街道委员会、50名下岗职工家庭,运用“一校一工厂”“一校一街”和“一班一户”的形式对下岗职工及其子女提供援助。3月12日,团省委召开驻青岛高校团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援助下岗职工及其子女活动。3月13—18日,团中央深入聊城、潍坊、青岛等市(地),重点考察服务万村青年致富工程、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并对山东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3月17日,团省委在青岛举行大学生志愿者援助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校企结队签约仪式,正式拉开全省、全国大学生志愿者“一校一工厂”“一校一街”和“一班一户”为下岗职工服务活动的帷幕。仪式上,青岛海洋大学等8所驻青高校与元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结成对子、签订协议,将为企业的下岗职工提供知识技能培训和家庭扶助等各项活动。
2000年11月,团省委率队赴南京参加团中央、民政部联合召开的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现场会。团青岛市委在大会上作题为《积极参与深入实践稳定推动青年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的典型发言。
2001年11月,全省社区青年志愿者工作座谈会暨推行实施注册志愿者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青岛召开,就注册志愿者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003年开始,全省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以服务社区建设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学生、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为重点对象,积极按照“六个有”和“一个能”的标准,不断加强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深入社区广泛开展“义工在行动”“爱心敲门——关爱空巢老人”“青春奉献文明城”“服务到社区、温暖在社会”“老少互动、双向关爱”等医疗保健、家电维修、义务家教方面的服务活动。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还把社区服务网络与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城市青年中心建设相结合,不断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模式。
三、社区志愿服务
1995年初,团中央发出“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的号召,动员和组织高校学生,以志愿参与的方式,利用周末或其他课余时间,深入城镇社区,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多方面的专业援助服务。
1996年5月,团省委、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发挥大学生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援助服务;建立适当的机制,使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逐步走向规范化、阵地化、长期化;创设“校园社区事务志愿者”制度,学生互助共建文明校园。5月23日,全省高校“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在山东师范大学举行启动仪式。根据团中央统一要求,团省委决定于1996年下半年在全省高校开展山东省大学生志愿者“奉献聪明才智,争当荣誉市民”社区援助活动。活动推进的重点是每所院校选定一个社区援助主题,确定1~2个具体项目。到年底全省建立49个社区援助中心,200个社区援助站,招募3万名志愿者。6月,省委宣传部、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好全省青年志愿者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活动的通知》,山东省青年志愿者事迹报告团首场报告在山东财政学院举行。省报告团分两组赴部分市(地)、大企业作巡回报告。7月1日,全省第一个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服务站在济南历下区司里街办事处佛苑小区办公处挂牌成立。该社区援助站是由山东工业大学机械学院团总支建立的。7月12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省政府机关党工委,团省委联合举行全省青年志愿者事迹报告团省直机关专场报告会。7月27日,团中央、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团委和学联组织选择援助项目,开展诸如社区公益事业援助、社区人员就业前培训援助、社区内民工培训援助、敬老助残援助、英雄模范人物子女家教援助、健康咨询和医疗卫生援助、法律权益援助等多种形式的专业援助形式。创设“校园事务志愿者”制度,将校园内适合学生做的公共事务学生事务项目化、岗位化,招募学生志愿者去完成,推动师生互助共建文明校园。9月,团省委下发《关于开展山东省大学生志愿者“奉献聪明才智,争当荣誉市民”社区援助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奉献聪明才智,争当荣誉市民”社区援助活动。11月,在深圳召开全国共青团社区服务暨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工作会议。12月,团中央、国家教委、民政部联合在青岛市召开“全国大学生社区援助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山东及青岛市大学生社区援助活动经验。交流会期间,团中央召开各省(市)学校部部长会议,表彰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省委获先进单位奖。这是山东第10次获此奖励。同时获奖的还有山东大学等10所院校和青岛等3个市(地)。
1998年3月,团省委下发《关于组织全省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以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为重点内容的社区援助活动的通知》,要求每所高校至少联系一个工厂或一个街道委员会、50名下岗职工家庭,运用“一校一工厂”“一校一街”和“一班一户”的形式对下岗职工及其子女提供援助。3月12日,团省委召开驻青岛高校团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援助下岗职工及其子女活动。3月13—18日,团中央深入聊城、潍坊、青岛等市(地),重点考察服务万村青年致富工程、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并对山东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3月17日,团省委在青岛举行大学生志愿者援助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校企结队签约仪式,正式拉开全省、全国大学生志愿者“一校一工厂”“一校一街”和“一班一户”为下岗职工服务活动的帷幕。仪式上,青岛海洋大学等8所驻青高校与元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结成对子、签订协议,将为企业的下岗职工提供知识技能培训和家庭扶助等各项活动。
2000年11月,团省委率队赴南京参加团中央、民政部联合召开的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现场会。团青岛市委在大会上作题为《积极参与深入实践稳定推动青年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的典型发言。
2001年11月,全省社区青年志愿者工作座谈会暨推行实施注册志愿者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青岛召开,就注册志愿者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003年开始,全省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以服务社区建设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学生、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为重点对象,积极按照“六个有”和“一个能”的标准,不断加强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深入社区广泛开展“义工在行动”“爱心敲门——关爱空巢老人”“青春奉献文明城”“服务到社区、温暖在社会”“老少互动、双向关爱”等医疗保健、家电维修、义务家教方面的服务活动。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还把社区服务网络与青年文明社区创建、城市青年中心建设相结合,不断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