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人事厅、省教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委、省农委、省学联作出《关于表彰“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标兵”“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决定》,授予王滨等13人“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标兵”称号,授予91人“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三、“山东优秀大学毕业生”表彰
1998年9月,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人事厅、省教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委、省农委、省学联作出《关于表彰“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标兵”“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决定》,授予王滨等13人“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标兵”称号,授予91人“山东省改革开放以来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