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导向管理
1987年5月,省广电厅下发文件,要求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不断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宣传”。1995年4月,省广电厅编辑委员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几点意见》,针对全省广播电视宣传中出现的乱播、滥放、随便呼号等问题,要求坚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1997年9月,全省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治理,省广电厅印发《山东省加强广播电视业管理的意见》,集中治理整顿部分市(地)擅自设台建网、重复建台、把关不严等散、滥问题。1999年,省广电厅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宣传管理,提高宣传质量。2000年7月,省广电局转发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核查部分电视台不按规定转播中央电视台节目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严格按通知要求落实转播内容。2001年,省广电局制定《山东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纪违规警告制度》。2002年,省广电局印发《关于开展净化荧屏工作的贯彻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2004年4月,省广电局制定《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规定》,制定并重申一系列宣传管理制度。2005年,省广电局编辑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对境外电视节目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等。2005年3月,省广电局专门就干部职工学习《广播电视宣传要认真把握的26个问题》下发通知,在全系统内开展学习活动。
全省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在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的过程中,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等。
二、宣传质量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发生显著而深刻的变革。新闻宣传由计划经济时期偏重自上而下的指导式报道,向平等、开放的信息式报道转变;由过去偏重结论式报道向注重过程式、进行式报道转变;由偏重政治报道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新闻并重转变;报道模式由单一、互相雷同和自我重复向注重报道形式创新、注重报道个性化转变。
20世纪90年代中期,省、市、县三级从广播电台到电视台、有线台,从套数到覆盖,全省广播电视规模越来越大,宣传任务越来越重。为此,省广电厅要求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进一步形成关心宣传、研究宣传,争创宣传优质工作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形成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敬业精业的浓厚空气;进一步形成激励拔尖、出名人大作的有利机制和氛围。省广电厅党组决定在继续抓好优秀作品创作的同时,在省和市两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展评选名牌广播节目和名牌电视栏目活动,并制定下发相关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省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新闻焦点》《农村节目》《道德与法制》《法制与社会》等被评为山东省首届新闻名专栏。
1996年3月,省广电厅印发《关于开展宣传质量年活动的意见》及配套文件,要求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提高节目质量,创名牌,出精品,出力作,创造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新水平。1996—1997年,省广电厅连续两年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中开展宣传质量年活动。1999年,省广电厅制定印发《关于抓精品、创名牌提高宣传质量的意见》,提出推行名牌经营战略,努力把每个栏目办成全国名牌栏目;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的意见》和《关于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规定》。
进入21世纪后,全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更新节目理念,细分节目,精办节目,靠培育高知名度、高忠诚度、高公信度和高美誉度的节目赢得市场。同时加强策划创意,加大市场推广和营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技术审查、成本核算等新型节目运作机制等。省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山东有线电视中心的各系列台、系列频道,各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逐步发展壮大,均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省广电厅把打造“名牌频道”列入创优工作范围。2003年7月,省广电局印发《关于打造名牌频道、名牌栏目、名牌节目及影视精品的意见》,制定了名牌频道、名牌栏目、名牌节目及影视精品的标准、评定原则和评选办法,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全省各市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频道创新、栏目创新、节目创新“三创新”活动。临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2001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新闻栏目,2002年获全省首届“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2005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第一节 宣传导向管理与质量建设
一、宣传导向管理
1987年5月,省广电厅下发文件,要求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不断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宣传”。1995年4月,省广电厅编辑委员会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几点意见》,针对全省广播电视宣传中出现的乱播、滥放、随便呼号等问题,要求坚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1997年9月,全省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治理,省广电厅印发《山东省加强广播电视业管理的意见》,集中治理整顿部分市(地)擅自设台建网、重复建台、把关不严等散、滥问题。1999年,省广电厅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宣传管理,提高宣传质量。2000年7月,省广电局转发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核查部分电视台不按规定转播中央电视台节目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严格按通知要求落实转播内容。2001年,省广电局制定《山东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纪违规警告制度》。2002年,省广电局印发《关于开展净化荧屏工作的贯彻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2004年4月,省广电局制定《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规定》,制定并重申一系列宣传管理制度。2005年,省广电局编辑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对境外电视节目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等。2005年3月,省广电局专门就干部职工学习《广播电视宣传要认真把握的26个问题》下发通知,在全系统内开展学习活动。
全省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机构在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的过程中,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等。
二、宣传质量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发生显著而深刻的变革。新闻宣传由计划经济时期偏重自上而下的指导式报道,向平等、开放的信息式报道转变;由过去偏重结论式报道向注重过程式、进行式报道转变;由偏重政治报道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新闻并重转变;报道模式由单一、互相雷同和自我重复向注重报道形式创新、注重报道个性化转变。
20世纪90年代中期,省、市、县三级从广播电台到电视台、有线台,从套数到覆盖,全省广播电视规模越来越大,宣传任务越来越重。为此,省广电厅要求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进一步形成关心宣传、研究宣传,争创宣传优质工作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形成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敬业精业的浓厚空气;进一步形成激励拔尖、出名人大作的有利机制和氛围。省广电厅党组决定在继续抓好优秀作品创作的同时,在省和市两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展评选名牌广播节目和名牌电视栏目活动,并制定下发相关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省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新闻焦点》《农村节目》《道德与法制》《法制与社会》等被评为山东省首届新闻名专栏。
1996年3月,省广电厅印发《关于开展宣传质量年活动的意见》及配套文件,要求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提高节目质量,创名牌,出精品,出力作,创造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新水平。1996—1997年,省广电厅连续两年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中开展宣传质量年活动。1999年,省广电厅制定印发《关于抓精品、创名牌提高宣传质量的意见》,提出推行名牌经营战略,努力把每个栏目办成全国名牌栏目;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的意见》和《关于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规定》。
进入21世纪后,全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更新节目理念,细分节目,精办节目,靠培育高知名度、高忠诚度、高公信度和高美誉度的节目赢得市场。同时加强策划创意,加大市场推广和营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技术审查、成本核算等新型节目运作机制等。省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山东有线电视中心的各系列台、系列频道,各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逐步发展壮大,均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省广电厅把打造“名牌频道”列入创优工作范围。2003年7月,省广电局印发《关于打造名牌频道、名牌栏目、名牌节目及影视精品的意见》,制定了名牌频道、名牌栏目、名牌节目及影视精品的标准、评定原则和评选办法,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全省各市广播电视系统开展频道创新、栏目创新、节目创新“三创新”活动。临沂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2001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新闻栏目,2002年获全省首届“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2005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