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播音主持
省广播电台设有播音组(科级),不同时期的播音组分别由播出部、办公室或总编室管理。
1983年5月,《农村》节目创办的《农民服务台》播出,成为省广播电台第一个主持人节目。
1989年2月,省广播电台进行体制改革和节目调整,播音组撤销,播音员调整至各编辑部门,以播音为主,兼采、编、录制工作,拓宽了业务领域,这在国内省级电台中尚属首次。
1993年,省广播电台成立经济台,出现一大批真正意义上的节目主持人。《林雨一刻钟》《田园晚风》《小凤直播室》等成为颇具影响的主持人节目。同年,王伟获“金话筒”奖。
为切实加强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2000年5月,省广播电台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与主持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宣传的副台长和7名资深播音员、主持人组成,任务是对播音员、主持人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以及发现、引进人才,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省广播电台多次举办首席播音员、主持人和十佳播音员、主持人等评选活动。2001年,田园、杨樾、心晴、小凤、刘昭、赵亮、郑晋、连伟、方迪、周珂被评为省广播电台“十佳节目”主持人。
2002年,省广播电台田园、张涵、李园、小凤、吴峰被省广电局评聘为首席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
2004年12月,省广播电台李园、吴峰、大明、张涵、田园、小凤被省广电局评聘为第二批首席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
二、采通工作
(一)驻地记者站和记者工作
省广播电台驻各地记者站为科级,编制一般12人,受省广播电台和市(地)党委双重领导。省广播电台采通部或新闻部行使对记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广播电台每年召开一次记者年会,对驻地记者站和记者提出任务要求。
1989年1月,省广播电台在肥城县召开全省驻地记者会议,明确要求记者不能以采访名义招揽广告,但可协助广告经营部门,联系介绍广告业务。广告合同由省广播电台广告科(部)与客户签订,广告费用由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此后,驻地记者除完成采访报道任务,还承担协助广告部门做好广告创收工作的任务。当年,全省共有14个记者站,22名记者:烟台2人,青岛1人,潍坊2人,淄博1人,枣庄2人,惠民1人,德州1人,聊城2人,济南1人,泰安2人,菏泽2人,济宁1人,东营2人,临沂2人。
1990年,省广播电台记者采写优秀稿件262件,在省内外业务刊物上发表业务论文38篇,记者广告创收占到省广播电台的近三分之一。
1991年3月5—7日,省广播电台在齐河县召开全省驻地记者会议,提出“三突出”的工作重点,即突出重大题材报道,突出活新闻特别是现场短新闻的采制,突出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稿的数量和质量。
1993年10月,省广播电台制定《关于以地方编制人员建立驻地记者站办法》。
1995年10月,全省驻地记者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提出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做好创收工作。1996年6月,全省驻地记者工作会议在潍坊市召开,会议决定把“大事不漏,急事不误,信息灵通,多出精品”作为记者工作的基本原则。
2001年9月16—18日,省广播电台在青岛市召开全省驻地记者工作会议,提出“解放思想,迎接挑战,创建一流记者站”的理念,要求记者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由单一搞宣传工作向宣传经营转轨,由埋头写稿向参与策划重大社会活动转轨。对记者站进行区域化管理,要求记者掌握一门外语、会用电脑、会开车。
2002年,为加强驻地记者站管理,省广播电台制定《驻地记者站管理规定》,明确记者行为规范、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规定、记者站退休人员的管理规定。要求驻地记者与当地党委、政府建立密切联系,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做到信息渠道畅通,成为独当一面的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记者;强化宣传职能,及时准确地配合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做好驻地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到台里,具有组织完成重大典型报道的能力;提高培育市场的能力,开拓经营创收渠道;通过加强管理,记者站成为省广播电台宣传和经营创收的一个新亮点。同年5月,省广播电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聘7名合同制记者,分别充实到潍坊、济宁、菏泽、枣庄、泰安、莱芜、滨州7个记者站。
(二)通联工作
通联工作主要指与通讯员的工作联系。全省各市、县(市、区)广播电台的编播人员称为集体记者,全省各机关单位宣传系统的报道人员和部分自由撰稿人称为通讯员。
集体记者的任务是:立足本地,面向全省,为省广播电台提供适合于向全省广播的当地重要新闻和各类广播稿件、报道线索;完成省广播电台布置的特约报道任务;提供有价值的内参材料;反映当地听众对省广播电台广播宣传的意见和要求。集体记者隶属省广电局广播网处,由省广播电台采通部负责日常联系和管理。省广播电台及时向集体记者通报宣传报道提示、计划和意见,集体记者及时向省广播电台反映本地宣传报道重要情况,制订发稿计划。对集体记者的稿件处理,由省广播电台采通部负责初选,各编辑部门(节目组)选编采用。各节目组对不能用或需要修改的稿件,提出意见后,退归采通部处理。用稿按标准发放稿费,被评为优秀稿件的另行奖励。
省广播电台采通部每年印制《集体记者来稿用稿统计表格》,发送各地宣传部门,并开展先进集体记者评选工作,以对集体记者工作进行鼓励。
第六节 播音主持及采通工作
一、播音主持
省广播电台设有播音组(科级),不同时期的播音组分别由播出部、办公室或总编室管理。
1983年5月,《农村》节目创办的《农民服务台》播出,成为省广播电台第一个主持人节目。
1989年2月,省广播电台进行体制改革和节目调整,播音组撤销,播音员调整至各编辑部门,以播音为主,兼采、编、录制工作,拓宽了业务领域,这在国内省级电台中尚属首次。
1993年,省广播电台成立经济台,出现一大批真正意义上的节目主持人。《林雨一刻钟》《田园晚风》《小凤直播室》等成为颇具影响的主持人节目。同年,王伟获“金话筒”奖。
为切实加强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2000年5月,省广播电台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与主持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宣传的副台长和7名资深播音员、主持人组成,任务是对播音员、主持人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以及发现、引进人才,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省广播电台多次举办首席播音员、主持人和十佳播音员、主持人等评选活动。2001年,田园、杨樾、心晴、小凤、刘昭、赵亮、郑晋、连伟、方迪、周珂被评为省广播电台“十佳节目”主持人。
2002年,省广播电台田园、张涵、李园、小凤、吴峰被省广电局评聘为首席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
2004年12月,省广播电台李园、吴峰、大明、张涵、田园、小凤被省广电局评聘为第二批首席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
二、采通工作
(一)驻地记者站和记者工作
省广播电台驻各地记者站为科级,编制一般12人,受省广播电台和市(地)党委双重领导。省广播电台采通部或新闻部行使对记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广播电台每年召开一次记者年会,对驻地记者站和记者提出任务要求。
1989年1月,省广播电台在肥城县召开全省驻地记者会议,明确要求记者不能以采访名义招揽广告,但可协助广告经营部门,联系介绍广告业务。广告合同由省广播电台广告科(部)与客户签订,广告费用由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此后,驻地记者除完成采访报道任务,还承担协助广告部门做好广告创收工作的任务。当年,全省共有14个记者站,22名记者:烟台2人,青岛1人,潍坊2人,淄博1人,枣庄2人,惠民1人,德州1人,聊城2人,济南1人,泰安2人,菏泽2人,济宁1人,东营2人,临沂2人。
1990年,省广播电台记者采写优秀稿件262件,在省内外业务刊物上发表业务论文38篇,记者广告创收占到省广播电台的近三分之一。
1991年3月5—7日,省广播电台在齐河县召开全省驻地记者会议,提出“三突出”的工作重点,即突出重大题材报道,突出活新闻特别是现场短新闻的采制,突出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稿的数量和质量。
1993年10月,省广播电台制定《关于以地方编制人员建立驻地记者站办法》。
1995年10月,全省驻地记者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提出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做好创收工作。1996年6月,全省驻地记者工作会议在潍坊市召开,会议决定把“大事不漏,急事不误,信息灵通,多出精品”作为记者工作的基本原则。
2001年9月16—18日,省广播电台在青岛市召开全省驻地记者工作会议,提出“解放思想,迎接挑战,创建一流记者站”的理念,要求记者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由单一搞宣传工作向宣传经营转轨,由埋头写稿向参与策划重大社会活动转轨。对记者站进行区域化管理,要求记者掌握一门外语、会用电脑、会开车。
2002年,为加强驻地记者站管理,省广播电台制定《驻地记者站管理规定》,明确记者行为规范、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规定、记者站退休人员的管理规定。要求驻地记者与当地党委、政府建立密切联系,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做到信息渠道畅通,成为独当一面的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记者;强化宣传职能,及时准确地配合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做好驻地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到台里,具有组织完成重大典型报道的能力;提高培育市场的能力,开拓经营创收渠道;通过加强管理,记者站成为省广播电台宣传和经营创收的一个新亮点。同年5月,省广播电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聘7名合同制记者,分别充实到潍坊、济宁、菏泽、枣庄、泰安、莱芜、滨州7个记者站。
(二)通联工作
通联工作主要指与通讯员的工作联系。全省各市、县(市、区)广播电台的编播人员称为集体记者,全省各机关单位宣传系统的报道人员和部分自由撰稿人称为通讯员。
集体记者的任务是:立足本地,面向全省,为省广播电台提供适合于向全省广播的当地重要新闻和各类广播稿件、报道线索;完成省广播电台布置的特约报道任务;提供有价值的内参材料;反映当地听众对省广播电台广播宣传的意见和要求。集体记者隶属省广电局广播网处,由省广播电台采通部负责日常联系和管理。省广播电台及时向集体记者通报宣传报道提示、计划和意见,集体记者及时向省广播电台反映本地宣传报道重要情况,制订发稿计划。对集体记者的稿件处理,由省广播电台采通部负责初选,各编辑部门(节目组)选编采用。各节目组对不能用或需要修改的稿件,提出意见后,退归采通部处理。用稿按标准发放稿费,被评为优秀稿件的另行奖励。
省广播电台采通部每年印制《集体记者来稿用稿统计表格》,发送各地宣传部门,并开展先进集体记者评选工作,以对集体记者工作进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