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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规划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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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1999年4月,省政府批复省环保局、省计委制定的《山东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7月,国家环保总局在山东考察时指出,海南省已决定建设生态省,山东基础条件比较好,应该考虑建设生态省。据此,山东省确定由东向西、由点到面,逐步建设生态省的思路。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省环保局设立自然生态保护处。
2001年9月,省政府批准实施《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提出生态示范区建设要由点到面,由小到大,逐步展开,最终实现生态省的建设目标。这是省政府首次提出“生态省建设”的完整概念。
2002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到山东考察时指出,山东要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省环保局安排专项经费开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的调查研究,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分别到辽宁省学习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赴福建、海南、浙江、江苏等省进行生态省建设调研。12月,省委确定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问题的调研,把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列为十大调研课题之一。省委调研室、省环保局及有关厅局对山东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在省内外进行全面调研,向省委呈交《改善生态环境,强化城市功能,努力实现山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报告,提出加强山东省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的总体构想。12月24日,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规划和建设生态省构想。
2003年3月,省十届一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4月1日,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研究制定建设生态省的规划。6月4日,省委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治本之策在于发展循环经济。把“以治水、造林、治污为重点,实现生态建设的新突破”作为全省实现经济发展的十大新突破之一,紧紧抓住水资源配置、植树造林、污染防治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山东建成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省。
2003年初,省委常委工作要点提出规划建设生态省,突出解决水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省委八届五次全会作出《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决定》,坚持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8月1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省环保局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启动生态省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的问题。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将山东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省,成为全国第6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的省份。
2003年4月开始,山东省起草编制《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9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邀请国内17名知名专家(其中院士7名)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联合召开《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论证会,专家组对山东省编制的《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给予较高评价,一致同意通过论证。9月2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情况汇报》,并于9月26日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把生态省建设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12月26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建设生态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搞好生态省建设。
紧紧围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生态规律和循环经济理念,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三大重点和结构调整、水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绿化、污染防治四个关键环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文明的道路。
(一)生态省建设目标
《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将生态省建设规划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
至2020年,在全省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安全体系和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山东基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省。
2.阶段性目标
与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和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生态省建设主要分为近期、中期、远期3个阶段。
近期阶段——启动和推进阶段(2003—2005年):至2005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00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总人口控制在9300万人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43%;初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基本实现平水年水资源的动态平衡;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30%的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近岸海域水质和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基本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回用水利用率达到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森林覆盖率达到24%,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0%,建设1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10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100个生态示范区、100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30%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通过验收。
中期阶段——发展和提高阶段(2006—2010年):至201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100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总人口控制在9600万人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50%;水资源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实现枯水年水资源的动态平衡;基本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60%的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90%的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国家一类、二类标准,所有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森林覆盖率达到28%;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5%,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土地面积的15%,建设30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有2个以上设区城市基本达到生态市标准,30%的县或县级市达到生态县标准,50%的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远期阶段——全面发展阶段(2011—2020年):至202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200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0%;实现人口“零”增长,城市化水平达到60%;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保证主要河流的生态用水,战略储备地下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所有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近岸海域水质全部稳定达到一类、二类标准,所有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0%以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8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土地面积的18%,建设100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80%的设区市达到生态市标准,70%左右的县或县级市达到生态县标准。
(二)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
为客观反映山东生态环境的特点和生态省建设的重点领域,突出循环经济理念对生态省建设的指导作用,重点解决经济结构不合理、水资源短缺、森林覆盖率低、环境污染较重等关键问题,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山东实际,在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社会进步4个方面,确定具有代表性的35个指标,构成山东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其中21个是国家生态省建设指标,14个是针对山东特点而设立的指标。

2003年《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规划指标一览表
表4-1
┏━━┯━━┯━━━━━━━┯━━━━┯━━━━┯━━━┯━━━━┯━━━┯━━━━┓
┃类别│序号│指标名称 │单位 │2002年 │2005年│2010年 │2020年│国家生态┃
┃ │ │ │ │实际 │计划 │规划 │规划 │省指标 ┃
┠──┼──┼───────┼────┼────┼───┼────┼───┼────┨
┃ │1 │人均国内生产总│元/人 │11645 │15050 │21880 │42020 │≥33000 ┃
┃ │ │值 │ │ │ │ │ │ ┃
┃ ├──┼───────┼────┼────┼───┼────┼───┼────┨
┃ │2 │人均地方财政收│元/人 │673 │920 │1620 │5030 │≥5000 ┃
┃ │ │入 │ │ │ │ │ │ ┃
┃ ├──┼───────┼────┼────┼───┼────┼───┼────┨
┃经济│3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 │2954 │3520 │5100 │11100 │≥1100 ┃
┃ ├──┼───────┼────┼────┼───┼────┼───┼────┨
┃发展│4 │城镇居民人均可│元/人 │7615 │9070 │12700 │24500 │≥24000 ┃
┃ │ │支配收入 │ │ │ │ │ │ ┃
┃ ├──┼───────┼────┼────┼───┼────┼───┼────┨
┃ │5 │环保产业及相关│% │4.7 │5.5 │7.5 │10 │≥10 ┃
┃ │ │产业比重 │ │ │ │ │ │ ┃
┃ ├──┼───────┼────┼────┼───┼────┼───┼────┨
┃ │6 │第三产业占GDP │% │36.5 │40 │45 │50 │≥45 ┃
┃ │ │比重 │ │ │ │ │ │ ┃
┃ ├──┼───────┼────┼────┼───┼────┼───┼────┨
┃ │*7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1.24 │1.17 │1.06 │0.86 │ ┃
┃ │ │ │/万元 │ │ │ │ │ ┃
┃ ├──┼───────┼────┼────┼───┼────┼───┼────┨
┃ │*8 │单位GDP水耗 │立方米 │240 │210 │150 │100 │ ┃
┃ │ │ │/万元 │ │ │ │ │ ┃
┃ ├──┼───────┼────┼────┼───┼────┼───┼────┨
┃ │*9 │环保投入占GDP │% │1.4 │1.8 │3.0 │3.5 │ ┃
┃ │ │的比例 │ │ │ │ │ │ ┃
┠──┼──┼───────┼────┼────┼───┼────┼───┼────┨
┃生态│10 │森林覆盖率 │% │18.8 │24 │28 │30 │ ┃
┃建设│ ├───────┼────┼────┼───┼────┼───┼────┨
┃与保│ │山区 │ │ │48.5 │59 │65 │≥65 ┃
┃护 │ ├───────┼────┼────┼───┼────┼───┼────┨
┃ │ │丘陵区 │ │ │17.1 │27 │35 │≥35 ┃
┃ │ ├───────┼────┼────┼───┼────┼───┼────┨
┃ │ │平原地区 │ │ │20.0 │21.5 │21.5 │≥12 ┃
┃ ├──┼───────┼────┼────┼───┼────┼───┼────┨
┃ │*11 │城市建成区绿化│% │33 │33 │35 │40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12 │受保护地区占国│% │6.1 │10 │13 │18 │≥15 ┃
┃ │ │土面积比例 │ │ │ │ │ │ ┃
┃ ├──┼───────┼────┼────┼───┼────┼───┼────┨
┃ │13 │退化土地恢复率│% │72 │75 │80 │90 │≥90 ┃
┃ ├──┼───────┼────┼────┼───┼────┼───┼────┨
┃ │*14 │矿山生态环境恢│% │30 │40 │60 │80 │ ┃
┃ │ │复治理率 │ │ │ │ │ │ ┃
┃ ├──┼───────┼────┼────┼───┼────┼───┼────┨
┃ │15 │物种多样性指数│% │0.85 │0.88 │0.90 │0.92 │≥0.9 ┃
┃ │ ├───────┼────┼────┼───┼────┼───┼────┨
┃ │ │珍稀濒危物种保│ │90 │95 │100 │100 │100 ┃
┃ │ │护率 │ │ │ │ │ │ ┃
┃ ├──┼───────┼────┼────┼───┼────┼───┼────┨
┃ │16 │主要河流年水消│ │42 │41 │40 │40 │不超过国┃
┃ │ │耗量省内河流跨│ │同右 │同右 │同右 │同右 │家分配的┃
┃ │ │省河流(黄河)│ │ │ │ │ │水资源量┃
┃ ├──┼───────┼────┼────┼───┼────┼───┼────┨
┃ │17 │地下水超采率 │% │49 │35 │25 │0 │0 ┃
┃ │ │(平原区) │ │ │ │ │ │ ┃
┃ ├──┼───────┼────┼────┼───┼────┼───┼────┨
┃ │18 │主要污染物排放│千克/ │16 │10.9 │7.2 │<6.0 │<6.0 ┃
┃ │ │强度二氧化硫 │万元 │8.2 │5.5 │<5.5 │<5.5 │<5.5 ┃
┃ │ │COD │(GDP) │ │ │ │ │ ┃
┃ ├──┼───────┼────┼────┼───┼────┼───┼────┨
┃ │19 │工业固体废物综│% │84.3 │85 │86 │90 │ ┃
┃ │ │合利用率 │ │ │ │ │ │ ┃
┃ │ ├───────┼────┼────┼───┼────┼───┤ ┃
┃ │ │城市垃圾无害化│% │30 │50 │65 │90 │ ┃
┃ │ │处理率 │ │ │ │ │ │ ┃
┃ ├──┼───────┼────┼────┼───┼────┼───┼────┨
┃ │*20 │城市集中式饮用│% │98.4 │100 │100 │100 │ ┃
┃ │ │水水源地达标率│ │ │ │ │ │ ┃
┃ │ ├───────┼────┼────┼───┼────┼───┤ ┃
┃ │ │村镇饮用水卫生│% │90 │95 │10 │100 │ ┃
┃ │ │合格率 │ │ │ │ │ │ ┃
┃ ├──┼───────┼────┼────┼───┼────┼───┼────┨
┃ │*21 │城市污水集中处│% │40.3 │45 │60 │80 │ ┃
┃ │ │理率 │ │ │ │ │ │ ┃
┃ │ ├───────┼────┼────┼───┼────┼───┤ ┃
┃ │ │城市回用水利用│% │ │20 │30 │60 │ ┃
┃ │ │率 │ │ │ │ │ │ ┃
┃ ├──┼───────┼────┼────┼───┼────┼───┼────┨
┃ │*22 │城市集中供热率│% │311 │35 │40 │50 │ ┃
┃ │ ├───────┼────┼────┼───┼────┼───┤ ┃
┃ │ │城市燃气普及率│% │93.2 │95 │97 │99 │ ┃
┃ ├──┼───────┼────┼────┼───┼────┼───┼────┨
┃ │*23 │化肥使用强度 │千克/公 │634 │550 │400 │250 │ ┃
┃ │ │ │顷 │ │ │ │ │ ┃
┃ ├──┼───────┼────┼────┼───┼────┼───┼────┨
┃ │*24 │规模化畜禽养殖│% │60 │85 │90 │90 │ ┃
┃ │ │场粪便资源化率│ │ │ │ │ │ ┃
┃ ├──┼───────┼────┼────┼───┼────┼───┼────┨
┃ │25 │空气环境质量功│% │52.9 │100 │10 │100 │达到功能┃
┃ │ │能区达标率 │ │ │ │ │ │区标准 ┃
┃ ├──┼───────┼────┼────┼───┼────┼───┼────┨
┃ │26 │水环境质量功能│% │23 │30 │60 │100 │ ┃
┃ │ │区达标率 │ │ │ │ │ │ ┃
┃ │ ├───────┼────┼────┼───┼────┼───┤ ┃
┃ │ │近岸海域水环境│% │813 │100 │10 │100 │ ┃
┃ │ │质量功能区达标│ │ │ │ │ │ ┃
┃ │ │率 │ │ │ │ │ │ ┃
┃ ├──┼───────┼────┼────┼───┼────┼───┼────┨
┃ │*27 │城市噪声达标区│% │99 │100 │10 │100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28 │旅游区环境达标│% │60 │70 │80 │100 │100 ┃
┃ │ │率 │ │ │ │ │ │ ┃
┃ ├──┼───────┼────┼────┼───┼────┼───┼────┨
┃ │29 │人口自然增长率│ │4.55 │符合国│符合国家│ │ ┃
┃ │ │ │ │ │家或当│或当地政│ │ ┃
┃ │ │ │ │ │地政策│策 │ │ ┃
┃ ├──┼───────┼────┼────┼───┼────┼───┼────┨
┃ │30 │城市化水平 │% │40.3 │43 │50 │60 │≥55 ┃
┃ ├──┼───────┼────┼────┼───┼────┼───┼────┨
┃ │31 │恩格尔系数(城│% │34.4 │34 │33 │32 │<40 ┃
┃ │ │镇居民) │ │ │ │ │ │ ┃
┃ │ ├───────┼────┼────┼───┼────┼───┤ ┃
┃ │ │恩格尔系数(农│% │420 │41 │40 │39 │ ┃
┃ │ │民) │ │ │ │ │ │ ┃
┃ ├──┼───────┼────┼────┼───┼────┼───┼────┨
┃ │32 │基尼系数 │ │ │ │ │0.3- │0.3-0.4 ┃
┃ │ │ │ │ │ │ │0.4 │之间 ┃
┃ ├──┼───────┼────┼────┼───┼────┼───┼────┨
┃ │33 │环境保护宣传教│% │30.2 │50 │70 │95 │≥90 ┃
┃ │ │育普及率 │ │ │ │ │ │ ┃
┃ ├──┼───────┼────┼────┼───┼────┼───┼────┨
┃ │*34 │公众对环境的满│% │46.2 │70 │80 │95 │ ┃
┃ │ │意率 │ │ │ │ │ │ ┃
┃ ├──┼───────┼────┼────┼───┼────┼───┼────┨
┃ │*35 │高等教育毛入学│% │15 │15 │18 │20 │ ┃
┃ │ │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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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带*号为结合全省实际增加的指标

(三)重点工程
生态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步骤,《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提出,2003—2010年,生态省建设投入3600亿元,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加强工业结构调整,突出抓好造纸酿造、电力燃煤、水泥建材3个行业污染治理,至2010年基本解决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重点支持30个环保产业企业,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园。
水资源配置工程。该工程被列为近期生态省建设重点,除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外,加快低成本海水淡化工程,对海岛、胶东半岛、鲁西北地区近海缺水区采取海水淡化及电厂海水冷却等措施。在缺水地区建设雨水收集系统,积极利用洪水资源回灌补源,缩小地下水漏斗区面积。同时,实施全面节水工程。
国土绿化工程。对鲁中南中低山区、鲁东低山丘陵区和鲁西北黄泛平原进行封山育林2213万亩;全面实施平原绿化工程,形成农田林网高标准综合防护体系;加快绿色通道建设,建成沿海1000米宽的防护林带,沿黄河、南水北调工程500米宽的防护林带,沿高速公路100米宽的林带;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全省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
污染防治工程。完成淮河、海河流域“十五”计划和碧海行动计划规定的污染治理任务,完成南水北调治污任务,实施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重点解决水泥厂的粉尘治理,实施工业锅炉脱硫计划;完成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再建设3个区域性的危险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废旧电池和荧光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
循环经济型生态工业工程。在济南、青岛、东营、烟台、威海、日照等城市,进行循环经济城市试点示范,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初步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组织实施环保产业战略,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园。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至2010年,全省计划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70万立方米,其中,小清河流域日新增70万立方米,垃圾处理日增加14000吨;城市集中供热、燃气、绿化面积大幅增加。
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在济南南部山区、沂河、沭河、泗河源头,南四湖、东平湖,以及海洋和海岛等区域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搞好鲁东、鲁中南山区丘陵地的小流域治理和农地整理,鲁西北及沿黄地区涝洼地改造;对矿山和城市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已破坏的山体进行生态环境恢复;逐步建立起水土保持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

图4-1 沭河古道

生态农业建设工程。至2005年,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比2002年分别增加两倍;建设14个秸秆(种草)养牧示范区、60个秸秆种植食用菌项目、60个机械化直接还田示范县。
海洋生态工程。实施莱州湾、胶州湾生态恢复工程,加大海上污染控制力度,控制陆源污染,加强钻井平台、船舶排污管理,严禁海上倾废;积极开展对虾、海蜇、乌贼及其他鱼、贝类的人工放流增殖工作。
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完善的覆盖全省的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网络和污染事故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全省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机动车尾气监控网络、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海洋环境保护监视、监测网络和海洋渔业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中心。
二、推进《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施
2003年9月29日,省委、省政府在烟台市召开全省生态建设省动员大会,部署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副省长赵克志主持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和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23个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计委、环保、林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从此,山东省进入了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10月22日,省政府成立以省长韩寓群任组长、副省长赵克志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林业局、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等21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各市、县(市、区)按照省里的做法,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会议制度》《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建立了会议调度、依法管理、综合决策、责任追究、督查考核五项制度,保证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12月18日,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环保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并成立生态省建设宣传教育办公室。
12月26日,《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正式印发,山东省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纲要》的落实。
2004年1月8日,省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九项重点工作,将“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列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图4-2 沾化县的天然牧场

1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张高丽、省长韩寓群对生态省建设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省政府与17市政府签订2003—2007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把生态省建设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市。
1月13日,省委常委2004年工作要点强调“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投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5月17日,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领导小组21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通过《生态省建设二○○四年工作要点》《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会议制度》和《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21个成员单位均把生态省建设纳入本部门200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6月11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及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市、生态县(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同时对建设规划的深度及论证、报批和备案提出要求。
7月15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泰安市召开17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传达省政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青岛、烟台、潍坊、东营、聊城、济南、泰安、枣庄8市总结交流了生态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7月20—22日,省委组织部在济南举办全省市级领导干部生态省建设研讨班,针对“加强生态省建设,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国家环境安全战略”“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等主题进行交流,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增强生态省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瞄准薄弱环节,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落实。17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政府分管副市长以及市环保局局长51人参加了研讨班。
8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日照市召开全省人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省建设座谈会,全省17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各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座谈,省环保局局长张凯作题为《山东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的实践与思考》讲座。
8月14—16日,省委组织部在日照市举办全省县级领导干部生态省建设研讨班。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和山东大学等专家学者就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保护战略、清洁生产等作专题报告,五莲、寿光等县(市)就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等作了大会交流,各县(市、区)160余人参加了研讨班。
9月16—18日,省政府在青岛市举办山东生态省建设高层论坛暨第一届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韩国环境部副部长朴仙淑、山东省副省长赵克志等出席了开幕式和高层论坛,并发表演讲。来自中国、韩国、日本、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丹麦、瑞士、新加坡11个国家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802个单位参加博览会,标准展位990个,创下国内同类展会规模之最。
11月2—3日,省政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济南召开全省生态县建设工作座谈会,积极稳步推进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
11月19日,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抓住机遇,选好工作着力点,认真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做好2005年生态省建设工作。
12月16日,省政府主持召开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将突出加快生态省建设确定为2005年抓好“五个突出”的一项重要内容。
12月17日,省委书记张高丽在省委八届九次全委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植树造林,治理污染,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2005年1月17日,省长韩寓群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和黄河三角洲、南四湖湿地生态保护,启动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1月20日,省委书记张高丽在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按照建设生态省的总体要求,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强调“加快生态省建设,是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突出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是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举措”。
2月27日,省委书记张高丽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要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山东”,积极推进“八大建设”。将“生态环境建设”列入其中,指出“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月4日,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加快生态省建设的工作任务。
4月5日,省长韩寓群主持召开第4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突出加快生态省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生活饮水、食品安全和大气污染问题。要坚持城乡统筹规划,重点抓好小城镇规划,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要高度重视资源开发中的山体保护、植被保护等问题,切实抓好自然生态的保护。
4月20—21日,省委召开全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张高丽强调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省长韩寓群指出“一定要把生态省建设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中谋划”。
6月,省委、省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生态省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1.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为核心进行结构调整,在冶金、电力等行业建设100项效率高、消耗低、污染小的重大资源节约项目。2.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每个县都要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3年内新建污水处理厂50座,完成配套管网1200千米,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80万吨。3.以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提升环境质量。集中突破南四湖、东平湖和小清河流域的水环境污染治理,确保到2007年稳定达到南水北调三类水质的要求,在南四湖和东平湖滨湖地区建设30万亩人工湿地。2007年底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和安装二氧化硫在线检测装置。3年内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4.以国土绿化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山东”建设。争取3年完成二级以上公路、主要河流和南水北调工程山东段及胶东调水沿线的造林绿化,基本完成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绿化,3-5年完成海防林带的补植和改造提高,3年形成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5.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努力缓解水资源瓶颈的制约。至2007年全省新增供水能力10-15亿立方米,重点搞好中水回用和海水、陆地咸水的综合利用,规划建设一批集防洪、蓄水、观光旅游于一体的水资源开发工程项目。6.以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为重点,努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至2007年,城市规划区、铁路、国道、省道两侧以及旅游景点、滨海旅游带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矿点全部关闭。加强南四湖、东平湖、黄河三角洲等湿地、草地及近海岛屿、滩涂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建设与保护,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维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
9月12—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与山东省政府在青岛市举办2005中国·山东生态省建设论坛。论坛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省建设”为主题,重点在推进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2005年底,省政府组织对2003—2007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进行中期检查,17市政府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现场随机问卷调查公众环境满意率在90%以上。生态省建设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