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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用核设施和放射性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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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用核设施管理
1996—2005年,全省范围内运行的民用核设施只有济南微堆。济南微堆位于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院内,1989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是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原型堆基础上设计的商业微堆,主要用于中子活化分析。2011年退役。
济南微堆是一座采用高富集度铀-235为燃料元件,金属铍作反射层、轻水为冷却剂和慢化剂、利用自然对流方式冷却的罐-池结构的小型低功率反应堆。反应堆额定热功率30千瓦,额定热中子通量为1×1012n.cm-2.s-1。
二、放射性废物管理
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项目建设是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重要任务之一,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全省放射性废物和废源的集中、安全管理,确保环境质量,防止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2000年5月,省环保局上报《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项目建议书》,并申请立项。省辐射环境管理站筹建办公室委托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编制《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1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致山东省环保局《加快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建设的函》,要求山东省加快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建设。
同年11月,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受省计委委托组织召开《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工程项目建议书》评估会。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有关部门意见,该院向省计委上报《关于〈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

图3-7 2003年2月20日,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工程开工建设

2002年1月,省计委《关于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函》同意建设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工程项目。8月,省计委作出《关于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工程项目建设。12月7—8日,省计委在济南组织召开《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及配套实验室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国家环保总局、山东省环保局、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山东省轻工设计院、济南军区建筑设计院、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以及河北、天津等省、市辐射环境管理站等12个单位、34名代表出席会议,勘察实验室建设现场,审查初步设计文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
2003年2月,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开工建设,于11月5日通过建库工程质量验收。2004年3月,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投入试运行。同年9月,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配套实验室项目动工,于2005年8月竣工,12月通过验收。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属暂存性质,设计运行年限为30年,废物监测贮存管理期限为100年。山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位于新汶矿业集团禹村煤矿南山炸药库旧址(山东省新泰市禹村镇境内);配套实验室位于济南市西郊济兖路393号。项目总建筑面积3457平方米;占地61.39亩。2004年,共安全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351枚。
2005年,全省放射性废物和闲置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工作力度加大,先后完成562枚闲置废弃放射源的安全收贮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有913枚废放射源安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