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2005年,山东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沂沭河水污染防治办法》《山东省防治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排放标准得到贯彻落实。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南水北调治污规划、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和“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制订限期水质达标计划,实施一批工业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加大限期治理、环境监察和“土小”污染企业取缔力度等活动和措施,全省河流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河流断面水质达到ⅡⅣ标准的上升24.4%,劣Ⅴ类下降26%。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
1996—2005年,山东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沂沭河水污染防治办法》《山东省防治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排放标准得到贯彻落实。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南水北调治污规划、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和“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制订限期水质达标计划,实施一批工业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加大限期治理、环境监察和“土小”污染企业取缔力度等活动和措施,全省河流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河流断面水质达到ⅡⅣ标准的上升24.4%,劣Ⅴ类下降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