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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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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时期
“九五”时期,全省17市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49.7分贝58.0分贝,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66.9分贝73.8分贝,平均70.5分贝。
1996年,全省17个市(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53.1分贝59.7分贝,枣庄、威海、日照、临沂4市均在55.0分贝以下。功能区环境噪声污染比1995年有所减轻,东营市昼夜间均不超标;其他14个市夜间比昼间超标严重。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66.9分贝73.8分贝,平均值70.5分贝,其中超标城市占监测城市总数量的58.8%。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交通噪声、建筑噪声和生活噪声。

图2-15 1996年,设在淄博市柳泉路上的噪声显示仪

1997年,全省17个市(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49.6分贝61.1分贝,比1996年平均降低0.2分贝,滨州、威海、日照、潍坊4市均在55.0分贝以下。功能区环境噪声污染比1996年有所减轻,淄博、枣庄、东营、日照、菏泽5市昼夜间均不超标;其他12市夜间比昼间超标严重。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范围65.4分贝78.0分贝,平均值70.7分贝,比1996年增加0.2分贝,其中超标城市占监测城市总数量的58.8%,超标路段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56.8%。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交通噪声、建筑噪声和生活噪声。
1998年,全省17个市(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9.1分贝57.9分贝之间。17市中,平均等效声级值超过55.0分贝的城市由大到小依次为莱芜、菏泽、济宁、德州、潍坊、烟台、青岛、东营,占监测城市的47.1%。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68.0分贝76.1分贝,全省平均值为70.4分贝,47.1%的城市超过70.0分贝。17市功能区噪声污染程度为夜间重于昼间,昼夜间均以特殊住宅区污染最重,工业集中区污染最轻。17市功能区噪声平均超标值昼间在0分贝0.28分贝,其中淄博、东营、泰安、威海、德州、临沂、日照7市平均超标值为零;夜间平均超标值在0分贝5.47分贝,其中东营、临沂、日照3个市平均超标值为零。
1999年,全省17个市(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昼间范围49.1分贝57.9分贝,67.7%测点暴露在51.0分贝60.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67.5分贝75.3分贝,35.3%的城市超过70分贝。全省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52.34%,与上年相比,全省均值下降0.5分贝,超过70.0分贝的城市下降11.8%。功能区噪声污染程度昼间好于夜间,昼夜间分别以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和特殊住宅区污染为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声源以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
2000年,全省17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昼间范围在50.0分贝57.0分贝,大部分测点暴露在45.1分贝60.0分贝,该声级段内的测点占测点总数的87%。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2.2分贝71.0分贝,超过70分贝的城市仅有菏泽市。全省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31.2%,与1999年相比,全省均值下降1.8分贝,超过70.0分贝的城市下降5.9%。功能区噪声污染程度昼间好于夜间,昼夜间分别以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和特殊住宅区污染为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以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与1999年相比,城市噪声污染有所减轻。
二、“十五”时期
“十五”时期,山东省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呈下降趋势,2005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值比2000年均下降0.8分贝。2005年,17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73.7%,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全省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好于昼间。
2001年,全省17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昼间范围在50.2分贝56.9分贝,全省平均为53.8分贝,全省暴露在12类标准声级段内的测点占测点总数的71.6%。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3.1分贝69.9分贝,均小于70分贝。17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超标城市为济宁、临沂、滨州;夜间平均值超标城市为济宁、济南、泰安、滨州、潍坊、烟台、威海、淄博、临沂和枣庄。与2000年相比,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值超标的城市有所减少。功能区噪声污染程度昼间好于夜间。
2002年,全省17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昼间范围在51.1分贝55.4分贝,全省平均为53.2分贝。东营市最高,其次是青岛和济南市,分别为54.4分贝和54.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4.2分贝70.0分贝,全省平均为67.9分贝。17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超标的城市为枣庄、济宁、临沂,夜间平均值超标的城市为临沂、济南、滨州、枣庄、潍坊、泰安、烟台、威海、聊城、济宁、潍坊。功能区噪声污染夜间重于昼间。与2001年相比,各类功能区噪声略有减轻。
2003年,全省17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昼间范围在51.3分贝55.6分贝,全省平均为53.6分贝。东营市最高,为55.6分贝;其次是济宁市,为55.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3.8分贝69.9分贝,全省平均为68.0分贝。17市5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超标的城市只有滨州;夜间超标程度按分贝由大到小依次为济南、济宁、滨州、泰安、烟台、潍坊、威海、临沂、聊城。功能区噪声污染夜间重于昼间。5类功能区中,昼间有超标的功能区为混杂区,夜间超标最重的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其次为特殊住宅区。
2004年,全省17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昼间范围在47.5分贝55.0分贝,全省平均为53.0分贝。其中东营、聊城最高,莱芜最低;17个城市低于60.0分贝的测点占测点总数的94.1%。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4.6分贝72.5分贝,全省平均为67.7分贝。17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值超标的城市为烟台和济南;夜间超标城市为济南、枣庄、泰安、烟台、滨州、济宁和潍坊。全省功能区噪声总的超标情况为:昼间以特殊住宅区最重,其次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居民文教区、混杂区和工业集中区均无超标现象。夜间以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污染最重,其次为特殊住宅区,混杂区污染最轻。污染夜间重于昼间。
2005年,全省17市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73.7%,质量等级属于“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测点占26.3%。全省的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区域环境噪声夜间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97.7%,质量等级属于“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测点占2.3%。全省的夜间城市区域声环境好于昼间。17市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属于“好”或“较好”,其中12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占70.6%;5市属于“较好”,占29.4%。全省道路交通噪声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平均为67.8分贝,质量等级属于“好”。与2004年相比,城市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