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统计
“九五”时期,全省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来电62677件,较“八五”时期增加221%;接待群众来访15825批,36657人次,较“八五”时期增加21%。“十五”时期,全省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来电146557件,较“九五”时期增加115%;共接待群众来访15057批,28966人次,分别较“九五”时期减少5%、21%。每年人民来信来电中,以反映水污染问题和大气污染问题的居多;接待群众来访中,以反映大气污染问题和噪声污染问题的居多。
1996—2005年山东省环境信访情况统计表
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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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来信来电(件) │群众来访数 │受理人大建议和政协 ┃
┃ │ │ │提案(件) ┃
┃年份 │ ┌────┼────┬───┬─────┤ ┌─────┨
┃ │ │当年处理│批(次)│人次 │当年处理数│ │当年办理数┃
┃ │ │数 │ │ │(批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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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3477 │3370 │3036 │7373 │2804 │801 │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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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8140 │7941 │2276 │6366 │2606 │720 │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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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11602 │11519 │3055 │6892 │3034 │882 │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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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19446 │19372 │3129 │7665 │3086 │1017 │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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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20012 │19864 │3329 │8361 │3895 │829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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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25256 │25039 │3434 │8342 │3427 │1029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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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5060 │24743 │3633 │7089 │3179 │779 │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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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33332 │33257 │3052 │4734 │2892 │780 │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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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34950 │34193 │2636 │5364 │2481 │659 │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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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27989 │21227 │2302 │3437 │1968 │679 │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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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访工作管理
1996年1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对1995年环境信访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向各级环保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引导各级环保部门做好基础环境信访工作。12月,下发转发国家环保局《关于做好环境信访统计的通知》,对做好环境信访统计工作提出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开始逐级上报信访统计数据。
1997年9月,全省环境信访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市召开,听取各市环保局关于环境信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998年10月、12月,省环保局先后下发《关于在省第七次党代会期间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三讲”教育和省“两会”期间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做好特殊时期环境信访工作,10月,下发《关于环境信访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的通知》,明确省环保局及各市、县(市、区)环保局信访工作归口各级环保部门办公室管理,初步理顺各级信访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
1999年1月,省环保局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机关环境信访办理程序》,明确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职责、程序、时限等,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效率。11月,印发《山东省环境信访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环境信访机构的责任,规范信访办理程序,保障信访人合理诉求,为全省环境信访工作提供依据。
2000年3月,省环保局在青岛市举办以提高各级环境信访干部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培训班。同时印发《关于表彰全省环保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001年,开展信访考评,把各级环保部门信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当年4月、5月、6月,省环保局分别下发《关于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评的通知》《关于印发各市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评意见的通知》《关于对全省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等,对各级环保部门环境信访工作进行细化考核,推动了全省环境信访工作精细化发展。10月,印发《山东省环境信访工作四项制度》,建立督查、回访、调研、领导公开接访四项制度,为各级环境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002年,省环保局举办全省环境信访干部培训班。4月、5月分别印发《山东省环保局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全省环保系统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加强环境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开展全省信访工作大检查,督促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工作。9月,印发《关于全省环境信访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规范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信访制度和信访工作责任。
2003年,建立信访工作月报告制度。6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实行环境编报信访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每月逐级上报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并及时处理。7月,下发《关于对2001—2002年实施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对各市2001—2002年环境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同年,在烟台市举办全省环境信访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省环境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2004年,省环保局下发《关于表彰2001—2003年环境信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表彰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0月,省环保局首次召开全省环境信访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环境信访形势,促进全省环境信访工作。
2005年1月,针对全省信访工作中出现的办理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省环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以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办理质量为重点,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多措并举,加强环境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