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起,山东省有步骤、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对超标企业的限期治理。省政府先后下发《淮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山东省1997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关于下达2000年底前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00年底前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下达1995—1997年度日排废水100吨以上污染企业限期治理计划、1998—2000年度重点废水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和2000年底前重点废气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其中省控重点废水限期治理项目1081个,省控重点废气限期治理项目730个。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均对辖区超标企业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对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严格按照省环保局制定的验收办法、程序组织验收,验收中重点抓好现场检查、档案资料审查、复核监测等环节,保证验收质量。至2000年底,全省7795个工业污染源中,有6625个经过治理基本具备达标排放能力,并通过环保部门的达标验收;1168个被依法停产或关闭。其中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1811个,治理达标1504个,依法停产或关闭305个。
2001年“一控双达标”工作结束后,省里未对大气污染防治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02年、2004年、2005年,全省分别完成流域污染限期治理项目1024个、1258个、1179个。
第六节 限期治理制度
1995年起,山东省有步骤、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对超标企业的限期治理。省政府先后下发《淮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山东省1997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关于下达2000年底前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00年底前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等文件,下达1995—1997年度日排废水100吨以上污染企业限期治理计划、1998—2000年度重点废水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和2000年底前重点废气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其中省控重点废水限期治理项目1081个,省控重点废气限期治理项目730个。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均对辖区超标企业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对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严格按照省环保局制定的验收办法、程序组织验收,验收中重点抓好现场检查、档案资料审查、复核监测等环节,保证验收质量。至2000年底,全省7795个工业污染源中,有6625个经过治理基本具备达标排放能力,并通过环保部门的达标验收;1168个被依法停产或关闭。其中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1811个,治理达标1504个,依法停产或关闭305个。
2001年“一控双达标”工作结束后,省里未对大气污染防治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02年、2004年、2005年,全省分别完成流域污染限期治理项目1024个、1258个、117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