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两项重要管理制度。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业绩考核和技术人员培训、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0年,省环保局、荣成市环保局、省土地管理局3个单位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先进单位”。
一、环境影响评价
(一)管理制度
1996年6月,省环保局制定《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标准、程序和提交的资料作出规定。
1996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条例》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或者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产使用。对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特定项目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公示或听证。各级政府应当对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区域开发和城市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对资源开发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
1999年4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在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执行总量控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必须以各级政府制定的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为依据,若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从企业内部消减或从区域内调剂解决,对变更后的总量控制指标要做好登记工作,逐级上报备案。6月,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对全省的建设项目实施科学管理。
2001年5月,省环保局成立山东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查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有重大环境影响和有争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审批意见以及有争议的建设项目立项或环保竣工验收意见,通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和环保验收有关情况,研究严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事件的处理意见。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
2002年1月,省环保局会同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及审批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审批工作,严禁越权审批和降低评价等级。各级工商部门在为建设单位办理营业执照时,应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同月,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3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简化、优化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省环保局不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而由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向省环保局和建设单位提交技术评估报告。6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实行分级监理与属地监理相结合,要求全省环境监理机构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抓好全省建设项目在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和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的落实。济南市、青岛市环境监理机构成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队伍。
2003年2月,省环保局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暂行)》,明确省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审批权限,要求电解铝、平板玻璃、火电项目(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以及物种引进项目、酒精生产、淀粉制造及深加工、纸浆制造项目及伴有辐射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负责审批;化工、印染、农药、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月,省环保局调整局审委会成员,经审委会审查同意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文件的办理程序报批。6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推进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时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环保政策,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做到增产减污,并且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建立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的属地责任制,各县(市、区)环保局首先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200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审查工作,鼓励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大企业集团开展有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综合决策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规范全省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审查程序;要求在《办法》实施前已开工建设或者已建成,但未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区,应当在《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明确省环保局的审批权限。《办法》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准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1997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研讨会在威海市召开,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控制新污染源。
1999年,为宣传贯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造纸、酿造、化工等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全省共抽查企业500个,查处违规企业47家,81家企业被限期补办手续。同年4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建设项目跟踪调查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建立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竣工验收档案,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并定期向省环保局汇报省管以上建设项目的跟踪调查情况,及时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12月,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泰安市召开,总结全省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情况,部署和安排了今后时期的工作重点;对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表现突出的32个先进集体和45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2001年,全省开展中小型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3300项建设项目,掌握清楚1995年后全省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近400个违规建设项目被查处,98家企业被限期补办手续。
图1-9 2002年2月,全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在泰安市召开
2002年2月,省环保局在泰安市召开全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到“十五”时期末,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实现经济发展、改善生态和环境质量的“双赢”战略。“十五”时期主要工作是全面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大落实监督责任制、审批责任制、验收责任制等执法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实施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实行“阳光工程”,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5月,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在日照市召开,省环保局就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作典型发言。
2004年10月,省环保局在济南召开全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评估工作和审批工作坚持符合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环境功能的要求,以及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原则。
(三)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监督管理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资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省环保局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定期对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进行考核。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
随着经济建设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规定,山东省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建立和建设,逐步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数量上不足、工作范围上欠缺以及在区域上分布不均的现象。1995年,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33家,至2005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增至53家。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全省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5家,乙级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48家,持证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2005年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甲级持证单位一览表
表1-6
┏━━━━━━━━━━━━━━━━━━┯━━━━━━━━━━━━━━━┓
┃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 │环评证书编号 ┃
┠──────────────────┼───────────────┨
┃山东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1号 ┃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 ┃
┠──────────────────┼───────────────┨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3号 ┃
┠──────────────────┼───────────────┨
┃中国海洋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4号 ┃
┠──────────────────┼───────────────┨
┃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查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5号 ┃
┗━━━━━━━━━━━━━━━━━━┷━━━━━━━━━━━━━━━┛
2005年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持证单位一览表
表1-7
┏━━━━━━━━━━━━━━━━━━━┯━━━━━━━━━━━━━━━┓
┃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 │环评证书编号 ┃
┠───────────────────┼───────────────┨
┃山东农业大学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2号 ┃
┠───────────────────┼───────────────┨
┃山东师范大学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3号 ┃
┠───────────────────┼───────────────┨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4号 ┃
┠───────────────────┼───────────────┨
┃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6号 ┃
┠───────────────────┼───────────────┨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7号 ┃
┠───────────────────┼───────────────┨
┃山东省科学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8号 ┃
┠───────────────────┼───────────────┨
┃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09号 ┃
┠───────────────────┼───────────────┨
┃日照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0号 ┃
┠───────────────────┼───────────────┨
┃东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1号 ┃
┠───────────────────┼───────────────┨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2号 ┃
┠───────────────────┼───────────────┨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3号 ┃
┠───────────────────┼───────────────┨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4号 ┃
┠───────────────────┼───────────────┨
┃青岛理工大学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5号 ┃
┠───────────────────┼───────────────┨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6号 ┃
┠───────────────────┼───────────────┨
┃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7号 ┃
┠───────────────────┼───────────────┨
┃胜利油田安全环保研究中心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8号 ┃
┠───────────────────┼───────────────┨
┃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19号 ┃
┠───────────────────┼───────────────┨
┃淄博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0号 ┃
┠───────────────────┼───────────────┨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1号 ┃
┠───────────────────┼───────────────┨
┃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2号 ┃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3号 ┃
┠───────────────────┼───────────────┨
┃山东省气候中心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4号 ┃
┠───────────────────┼───────────────┨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5号 ┃
┠───────────────────┼───────────────┨
┃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6号 ┃
┠───────────────────┼───────────────┨
┃菏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7号 ┃
┠───────────────────┼───────────────┨
┃文登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8号 ┃
┠───────────────────┼───────────────┨
┃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29号 ┃
┠───────────────────┼───────────────┨
┃青岛港环境工程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0号 ┃
┠───────────────────┼───────────────┨
┃荣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1号 ┃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2号 ┃
┠───────────────────┼───────────────┨
┃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3号 ┃
┠───────────────────┼───────────────┨
┃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4号 ┃
┠───────────────────┼───────────────┨
┃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5号 ┃
┠───────────────────┼───────────────┨
┃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6号 ┃
┠───────────────────┼───────────────┨
┃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7号 ┃
┠───────────────────┼───────────────┨
┃山东省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8号 ┃
┠───────────────────┼───────────────┨
┃烟台市牟平区环境保护科研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39号 ┃
┠───────────────────┼───────────────┨
┃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0号 ┃
┠───────────────────┼───────────────┨
┃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1号 ┃
┠───────────────────┼───────────────┨
┃莱州市绿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2号 ┃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3号 ┃
┠───────────────────┼───────────────┨
┃青岛大学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4号 ┃
┠───────────────────┼───────────────┨
┃肥城市龙山环保科研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5号 ┃
┠───────────────────┼───────────────┨
┃山东纺织职业学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6号 ┃
┠───────────────────┼───────────────┨
┃聊城市东昌府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7号 ┃
┠───────────────────┼───────────────┨
┃山东省环境科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8号 ┃
┠───────────────────┼───────────────┨
┃山东理工大学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9号 ┃
┠───────────────────┼───────────────┨
┃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总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4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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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省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局的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依据,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等方面的教材。1996年12月至1997年8月,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实行统一技术培训,省环保局分三期对全省乙级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110名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进行技术培训。1997年9月后,省环保局不再举办环境影响评价培训工作。经国家环保总局对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的培训教材、培训课程安排等审查,山东省培训的110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全部在国家编号注册。
1996年6月,省环保局印发《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日常考核制度实施细则》,按年度对山东省辖区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并作为定期考核的一部分。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省环保局分别于1999年、2002年、2005年对省辖区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进行考核。1999年共考核33家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考核的7家甲级单位(其中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山东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参加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中,6家合格,1家不合格。27家乙级单位中有26家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分别是2家优秀,12家良好,10家合格,2家不合格。2002年共考核38家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其中,5家甲级单位,26家乙级非限表单位,7家乙级限表单位。考核的5家甲级单位成绩全部高于80分。考核的33家乙级单位成绩全部为合格以上。2005年对全省44家单位在2001年至2004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全部为合格以上,其中80分以上的两家。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推动和促进各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至2005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三批具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推荐单位名单,其中山东省辖区内有8家单位,即山东大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和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1996—2005年,山东省共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88450个,环评执行率为98.37%;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拟投资13044.8亿元,环保投资555.23亿元,约占项目拟投资的4.26%。其中“九五”时期(1996—2000年)共批准26161个,环评执行率为96.28%;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拟投资1817.68亿元,环保投资92.96亿元,约占项目拟投资的5.11%。“十五”时期(2001—2005年)共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2289个,环评执行率为99.2%,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拟投资11227.12亿元,环保投资462.27亿元,约占项目实际投资的4.12%。
1996—2005年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执行情况一览表
表1-8
┏━━┯━━━━━━━━━━━━━━━━┯━━━━━━━━━━━━━━━━━┯━━━━━━━━━━━━━━━━┓
┃年份│省级 │市级 │县级 ┃
┃ ├───┬───┬────┬───┼───┬───┬────┬────┼───┬───┬────┬───┨
┃ │环评 │执行 │总投资 │环保 │环评 │执行率│总投资 │环保 │环评 │执行率│总投资 │环保投┃
┃ │数目 │率 │(亿元)│投资 │数目 │(%) │(亿元)│投资 │数目 │(%) │(亿元)│资(亿┃
┃ │(个)│(%) │ │(亿 │(个)│ │ │(亿元)│(个)│ │ │元) ┃
┃ │ │ │ │元) │ │ │ │ │ │ │ │ ┃
┠──┼───┼───┼────┼───┼───┼───┼────┼────┼───┼───┼────┼───┨
┃1996│67 │100 │121.74 │2.08 │976 │100 │209.17 │11.57 │2207 │97.70 │92.27 │2.81 ┃
┠──┼───┼───┼────┼───┼───┼───┼────┼────┼───┼───┼────┼───┨
┃1997│78 │100 │137.60 │6.40 │1411 │97.92 │141.80 │8.60 │2630 │98.50 │105.30 │2.90 ┃
┠──┼───┼───┼────┼───┼───┼───┼────┼────┼───┼───┼────┼───┨
┃1998│42 │100 │82 │8 │1017 │95 │106 │8 │4203 │96 │75 │2 ┃
┠──┼───┼───┼────┼───┼───┼───┼────┼────┼───┼───┼────┼───┨
┃1999│60 │100 │111 │9 │1371 │91 │141 │9 │5148 │92 │121 │8 ┃
┠──┼───┼───┼────┼───┼───┼───┼────┼────┼───┼───┼────┼───┨
┃2000│62 │100 │72.70 │4.30 │1342 │98.70 │179.10 │6.10 │5547 │98.50 │122 │4.20 ┃
┠──┼───┼───┼────┼───┼───┼───┼────┼────┼───┼───┼────┼───┨
┃2001│110 │100 │261.10 │16.70 │1303 │98.70 │212.90 │11.60 │7483 │96.20 │171.60 │6.10 ┃
┠──┼───┼───┼────┼───┼───┼───┼────┼────┼───┼───┼────┼───┨
┃2002│159 │100 │296.25 │15.66 │2088 │100 │384.32 │21.88 │8395 │99.95 │880.66 │13.45 ┃
┠──┼───┼───┼────┼───┼───┼───┼────┼────┼───┼───┼────┼───┨
┃2003│193 │100 │462.05 │25.38 │2854 │99.30 │635.25 │33.41 │10506 │99.18 │1087.12 │18.20 ┃
┠──┼───┼───┼────┼───┼───┼───┼────┼────┼───┼───┼────┼───┨
┃2004│242 │100 │710.71 │52.79 │2728 │99.82 │1016.62 │51.22 │11438 │99.65 │1123.63 │17.42 ┃
┠──┼───┼───┼────┼───┼───┼───┼────┼────┼───┼───┼────┼───┨
┃2005│324 │100 │1056.29 │80.17 │3085 │99.16 │1476.95 │63.82 │11331 │99.88 │1451.67 │34.47 ┃
┗━━┷━━━┷━━━┷━━━━┷━━━┷━━━┷━━━┷━━━━┷━━━━┷━━━┷━━━┷━━━━┷━━━┛
二、“三同时”制度
1998年11月,国务院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据此,1999年4月,省环保局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建设项目跟踪调查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建立开发建设项目的跟踪调查和定期报告制度。
2004年起,省环保局安排专人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验收相对独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九五”时期,全省共验收建设项目9049个,实际工程投资810.4亿元,环保投资47.16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实际投资的5.82%,“三同时”执行合格率为98.25%。“十五”时期,全省共验收建设项目15938个,实际工程投资2860.18亿元,环保投资103.4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实际投资的3.62%,“三同时”执行合格率为99.62%。
1996—2005年山东省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一览表
表1-9
┏━━┯━━━━━━━━━━━━━━━━┯━━━━━━━━━━━━━━━━━━━┯━━━━━━━━━━━━━━━━┓
┃年份│省级 │市级 │县级 ┃
┃ ├───┬───┬────┬───┼────┬────┬────┬────┼───┬───┬────┬───┨
┃ │验收 │执行 │总投资 │环保投│验收数 │执行率 │总投资 │环保投资│验收数│执行 │总投资 │环保投┃
┃ │数 │率 │(亿元)│资(亿│(个) │(%) │(亿元)│(亿元)│(个)│率 │(亿元)│资(亿┃
┃ │(个)│(%) │ │元) │ │ │ │ │ │(%) │ │元) ┃
┠──┼───┼───┼────┼───┼────┼────┼────┼────┼───┼───┼────┼───┨
┃1996│12 │100 │16.31 │0.18 │495 │91.50 │93.47 │3.69 │664 │91.80 │34.62 │2.89 ┃
┠──┼───┼───┼────┼───┼────┼────┼────┼────┼───┼───┼────┼───┨
┃1997│13 │100 │58.90 │3.40 │288 │97.50 │91.10 │5.40 │1425 │97.60 │44.90 │1.90 ┃
┠──┼───┼───┼────┼───┼────┼────┼────┼────┼───┼───┼────┼───┨
┃1998│8 │100 │12 │1 │444 │99 │68 │4 │1354 │99 │30 │1 ┃
┠──┼───┼───┼────┼───┼────┼────┼────┼────┼───┼───┼────┼───┨
┃1999│11 │100 │53 │3 │442 │10 │49 │5 │1806 │100 │78 │4 ┃
┠──┼───┼───┼────┼───┼────┼────┼────┼────┼───┼───┼────┼───┨
┃2000│10 │100 │8 │0.60 │348 │10 │84.70 │7.80 │1729 │99.90 │88.40 │3.30 ┃
┠──┼───┼───┼────┼───┼────┼────┼────┼────┼───┼───┼────┼───┨
┃2001│13 │100 │22.10 │2.10 │335 │97 │52.70 │8.10 │1925 │10 │45.90 │1.90 ┃
┠──┼───┼───┼────┼───┼────┼────┼────┼────┼───┼───┼────┼───┨
┃2002│14 │100 │67.85 │0.39 │585 │100 │124.94 │4.72 │2192 │10 │60.5 │1.67 ┃
┠──┼───┼───┼────┼───┼────┼────┼────┼────┼───┼───┼────┼───┨
┃2003│26 │100 │72.57 │6.09 │659 │99.85 │182.36 │12.14 │2830 │99.86 │ 108.63│3.65 ┃
┠──┼───┼───┼────┼───┼────┼────┼────┼────┼───┼───┼────┼───┨
┃2004│27 │100 │58.75 │5.57 │639 │99.69 │221.21 │14.70 │3010 │99.70 │1312.70 │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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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2 │100 │112.37 │14.76 │1102 │99.55 │228.02 │14.09 │2529 │98.85 │190.03 │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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