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环境标准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环境保护志(199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3/article/1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3/article/1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9年11月,为控制山东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省环保局开始编制《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0年8月14日,该《标准》颁布实施。 2001年10月,省环保局委托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山东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03年5月1日发布实施。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引导性工业行业地方排放标准,旨在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水环境污染。 2004年2—3月,省环保局对《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同年4月12日,山东省地方环境标准《淀粉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在济南召开。10月26—27日,《山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山东省垃圾填埋渗滤液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专家审查,并于2005年2月发布实施。这些环境标准的实施,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