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998年,全省邮电劳资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契机,加强邮电劳动法制建设,深化劳动、工资、保险三项制度改革,调整工资结构,根据邮电部《邮电通信企业分等分级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实际,在全省邮电企业内部实施分等分级管理,对企业等级工资实行按系数分配。加强工资总量宏观管理,控制职工人数总量,工资与效益之间呈现良性循环态势。加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核算工作,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1996年,山东邮电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1.56万元,比上年增长30.47%。其中,中央国有全员劳动者生产率人均11.98万元,比上年增长35.52%;地方国有全员劳动者生产率人均9.9万元,比上年增长9.76%。百元业务收入工资含量10元。1997年,山东邮电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6.02万元,超全国平均水平0.5万元;百元业务收入工资含量8.9元。
1999年山东邮政独立运营后,省邮政局推进人事、工资、用工制度改革,打破干部职工身份界限,加大竞争上岗和干部交流力度,强化干部考核和选拔调整力度,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推行县处级领导人员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开招聘县处级领导人员。在各市(地)邮政局领导班子中试行岗位津贴,对各类拔尖人才和专业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和学历津贴,对营销明星给予表彰奖励。加强用工管理,实施减员增效,一方面从严控制,裁减冗员;一方面通过拓展市场,增加就业机会,实现人员合理流动,调动职工积极性。
2002年起,加强薪酬体系建设、规范用工、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提高了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第二章 人事教育
1996—1998年,全省邮电劳资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契机,加强邮电劳动法制建设,深化劳动、工资、保险三项制度改革,调整工资结构,根据邮电部《邮电通信企业分等分级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实际,在全省邮电企业内部实施分等分级管理,对企业等级工资实行按系数分配。加强工资总量宏观管理,控制职工人数总量,工资与效益之间呈现良性循环态势。加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核算工作,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1996年,山东邮电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1.56万元,比上年增长30.47%。其中,中央国有全员劳动者生产率人均11.98万元,比上年增长35.52%;地方国有全员劳动者生产率人均9.9万元,比上年增长9.76%。百元业务收入工资含量10元。1997年,山东邮电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6.02万元,超全国平均水平0.5万元;百元业务收入工资含量8.9元。
1999年山东邮政独立运营后,省邮政局推进人事、工资、用工制度改革,打破干部职工身份界限,加大竞争上岗和干部交流力度,强化干部考核和选拔调整力度,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推行县处级领导人员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开招聘县处级领导人员。在各市(地)邮政局领导班子中试行岗位津贴,对各类拔尖人才和专业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和学历津贴,对营销明星给予表彰奖励。加强用工管理,实施减员增效,一方面从严控制,裁减冗员;一方面通过拓展市场,增加就业机会,实现人员合理流动,调动职工积极性。
2002年起,加强薪酬体系建设、规范用工、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提高了员工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