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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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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998年,全省邮电财务工作结合邮区中心局体制建设,推行以市(地)邮电(政)局为中心的财务核算一体化。主要内容是:与建立市(地)邮电(政)局二级资金结算调度中心结合,清理归并银行账户,使市(地)邮电(政)局对所属单位的银行存款进行有效监控和调度;对所属县级邮电(政)局实行收支差额核算;统筹安排资金借贷;对所属县级邮电(政)局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物资采购;实行市(地)邮电(政)局统一集中计费分拣处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
1997年淄博市邮电局首先进行财务核算一体化的试点工作。至1998年,省邮电局实施财务核算一体化收到初步成效:对全省邮电通信企业实行收支差额管理,资金运行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建立市(地)邮电局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全省邮电建设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资金分散、整体效益差的状况得到改善,有效地减少了资金沉淀;推动基层经营水平的提高,实行财务核算一体化后,县级邮电局从繁杂的建设、维护等职能管理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研究经营工作,开拓业务市场。
1998年,全省邮电通信企业会计核算由邮政、长途电信、市话三项专业核算改为邮政、电信两项专业核算,确定了两项专业成本费用分摊比例,为邮电分营做了准备。
1999年10月起,为加快推行邮区中心局体制建设,省邮政局对全省干线网络生产实行经济核算,解决干线邮政生产劳务补偿,强化邮政生产成本观念,利用经济杠杆组织和管理干线生产,明确各企业在网络运行中的生产职责和利益分配。核算范围包括:对省内干线铁路、汽车、航空邮路和4个二级邮区中心局转运按邮运产品量结算邮运收入;对省内二级干线铁路邮运实行邮运产品量核算;对跨市(地)汽车邮路的跨市(地)邮件按邮运产品量结算邮运收入;对承担跨市(地)邮件分拣封发任务的6个邮区中心局实行分拣封发经济核算;对承担跨市(地)报刊分拣封发任务的邮区中心局实行经济核算;对济宁、潍坊、菏泽、聊城4个三级邮区中心局的跨邮区总包转运产品量实行核算。取消省内所有市(地)范围内的二级干线汽车和水运邮路产品量核算;取消省内其他三级邮区中心局的转运产品量核算。从2000年起,省邮政局在核定各市(地)邮政局收支差额包干计划前,将上年核算的邮运产品量收入实际结算额,计入各市(地)邮政局收支差额包干基数,并单项列出,年内根据各邮政局完成干线邮政生产实际任务量,按新的经济核算办法进行统计,各邮政局每季根据各市(地)邮政局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年终相应调整收支差额基数一并进行清算。
2000年,省邮政局开始推行财务管理核算一体化工作。6月,确定东营、德州市邮政局为市邮政局财务管理核算一体化试点单位,7月1日起试行。10月1日起,实行新的专业核算办法,并对专业核算中成本费用的分摊比例进行重新测算。
2001年,省邮政局在总结东营、德州两市邮政局财务管理核算一体化试点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市邮政局财务管理核算一体化。主要内容是:1.全国邮政企业只确定国家邮政局和省邮政局两级法人企业,省邮政局为全省生产经营主体,是全省统一的独立核算单位;市邮政局作为本地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心,是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县级邮政局作为收入和费用中心,实行财务报账制度,其主要职能是营销和服务。2.改变市邮政局对县级邮政局的管理体制,由市邮政局统一资金资产管理、投资规划和工程建设管理以及物资供应管理,统一核算企业经济效益和控制全区现金流量,最终实现每个市邮政局一本企业财务账、一套会计报表;取消县级邮政局独立核算资格,对县级邮政局实行现金流量收支两条线管理,采用财务报账制度,县级邮政局的各项现金流入存入现金流入户后全额上划市邮政局,各项现金流出全部由市邮政局按备用金和其他拨款计划下拨到结算支出户。县级邮政局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视其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和业务量,由市邮政局委托县级邮政局进行异地远程账务处理,再报送市邮政局事后稽核;或由县级邮政局按规定时间向市邮政局报送资料,由市邮政局审核后直接进行账务处理。
2002年4月起,省邮政局实施邮政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此办法确定适合邮政企业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特点的收支差额核算法,规范新业务的核算方式和内容,明确各类投资核算办法;规范集邮商品的会计核算,明确集邮商品的库存、集邮品开发和销售的核算办法,避免集邮品内部交易重复计列收入;规范企业内部交易的合并抵销事项,特别是规定邮政企业对从事邮政主营业务的控股投资公司的收入支出项目进行合并,确保邮政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损益更加真实、准确。12月,省邮政局对计列报刊零售收入的账务进行调整,将调整结果纳入2002年度邮政企业会计决算中。
2003年12月起,省邮政局在全省邮政企业实施专业核算,在企业内配备专业核算会计,对财务收支按专业进行归集和核算,核算各专业经营成果,并以此作为评价专业经营绩效的重要依据。专业核算包括对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对邮政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核算,对邮政企业生产流程营业、分拣、运输、投递四个环节的核算,其中成本费用核算项目30个。专业核算在财务核算基础上单独进行,是企业内部核算,核算成果不对外提供。为保证专业核算顺利实施,省邮政局同时制定《山东省邮政企业专业核算分摊办法》,明确分摊范围和分摊比例测算办法,并规定分摊比例每年测定一次。
2004年起,省邮政局实行各市邮政局集邮商品按个别差价核算,实现了对集邮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准确归集。3月,山东中邮物流集散网省际网开始对运营成本进行核算清分;6月,山东中邮物流集散网省内网开始对运营成本进行核算清分。中邮物流集散网运营成本由营销成本、运输成本、集散经转成本、基地站作业成本、盘驳成本、配送成本、结算成本构成。核算清分以市邮政局为单位进行,在全部成本核算基础上进行差额结算。10月,省邮政局为应对速递市场的激烈竞争,在省内开展速递业务模拟核算试点工作。全省速递专业模拟核算,是在不发生实际现金流动、现行会计核算体系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模拟分离速递专业资产和人员,相对清晰速递专业与大网、速递专业各环节之间的界面,全口径归集、核算速递专业应得到的收入和应承担的支出,模拟核算出速递专业的真实利润,建立相关的绩效考核、自费权限等机制体系。
2005年1月1日起,全省速递专业模拟核算开始实施。10月1日起,全省邮政储蓄专业开始实施模拟核算。具体办法是在保持现行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模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监管部门对邮政储蓄会计核算的要求和金融企业审慎会计核算原则,在邮政储蓄专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模拟核算体系,对邮政储蓄业务资金单独核算,对邮政储蓄的财务收支情况另账记载,在不发生现金实际流动、现有会计核算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对其人员和资产模拟分离,确认模拟损益,以达到明晰储蓄专业成本、提高专业收益水平、有效调动储蓄专业人员积极性、促进储蓄专业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