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种类
(一)邮政快件业务
邮政快件(也称快递信函)是一种优先处理、具有明确时限要求、限时到达的邮件。邮政快件不分本、外埠,不分内件种类,也不分运递方式,一律按件按重量计收资费。1988年5月,省内市、县邮电局均开办邮政快件业务。1991年2月,省内县以下邮电支局(所)均开办邮件快件业务。至1996年12月,邮政快件的计费标准为:100克以内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资费2元;101克~10000克以内每续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资费2.5元;免收查询费。1998年7月,国家邮政局取消邮政快件业务。特快专递邮件随之增长。邮政快件业务取消后传统业务种类不能有效解决邮件传递时限问题,而特快专递邮件资费相对偏高,2000年1月,恢复开办邮政快件业务。有关业务规定:同城范围互寄的,上午11时前收寄的,下午投递完毕;营业终了前收寄的次日上午投递完毕。快件邮件的最高限重为30千克。对整件不可分物品,最大可放宽到35千克,邮件尺寸以能装入普通2号邮袋为限。资费标准为:重量在100克(含)以内的,起重20克及其零数,资费4元;续重20克及其零数,资费1元;100克以上每续重100克及其零数,资费1.2元;对泡松体采用体积折算重量的方式计收资费,体积重量(千克)=长(厘米)×宽(厘米)×高(厘米)÷6000。保价费按申报价值的1%收取,最低收取保价费1元。快件汇款每件收取处理费2元,汇费按规定执行。
(二)国内电子信函业务
国内电子信函业务是利用邮政特快专递通信服务网点和电信传输手段,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传递真迹书面通信和信息(包括文字、符号和图像等)的业务。国内电子信函的最大传输面积为标准A4尺寸(297毫米×210毫米),最大全程时限为收寄后次日投交收件人。该业务不办理改寄、更改名址、撤回和异地查询。按用户实际寄发的页数计费,每页8元。另外,增加揽收服务费、特快专递投递费、查询费。寄件人要求邮件按址投递时,不分页数多少,由收寄局按件加收投递费4元;查询费每件4元。济南市邮政局于1992年7月在省内率先开办该项业务。1993年9月至1995年5月,青岛、潍坊、淄博、莱芜、聊城市(地)邮电局陆续开办。该业务由速递部门办理。
(三)同城(本埠)特快专递邮件业务
同城特快专递业务是邮政速递部门为用户提供的一项以最快速度传递处理邮件的速递业务,即收寄、封发、投递等全过程在同一城市内完成。其特点为“特”“快”“专”,为商业、外贸、金融、外企及个人等用户寄递时间性很强的信函、包裹等。1993年8月,山东邮电开办同城(本埠)邮政特快专递邮件业务,文件类邮件资费不低于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的30%;寄递物品类邮件按距离计收资费。
(四)邮政特快专递礼仪业务
特快专递礼仪业务是邮政将特快专递业务网络和礼仪服务结合起来,为用户提供和寄递鲜花、礼品等礼仪专递服务业务。邮政礼仪业务资费包括基本业务资费、礼品费和投递服务费三部分。
1995年4月,山东邮电开办邮政礼仪(邮资)信函业务。礼仪信函按平常信函收寄(可夹寄信函,超过20克时加贴邮资),不受寄达地点范围的限制,可平寄、挂寄,可作快件寄递,亦可装入特快信封作特快专递交寄,还可作礼仪专递交寄。首推礼仪信函有生日、婚庆、敬师、邀请、致丧5种。
1998年8月,山东邮政在全省开办鲜花礼仪业务。鲜花礼仪业务属邮政主营业务,采用商业经营与邮政礼仪服务相结合的运作方式。业务收费分两部分,鲜花价格根据当地市场情况确定;礼仪服务费按照鲁价费发〔1997〕345号文件规定执行。鲜花礼仪作为邮政速递延伸服务业务,是邮政速递部门参与市场经营的重要内容。
1998年12月,山东邮政推出的情感快递服务项目在全省17个市(地)邮政局开通。该服务项目以礼仪卡为载体,礼仪卡由中国速递服务公司统一印制,分别为“友情珍贵卡”“一帆风顺卡”“平安是福卡”和“生日快乐卡”,每款礼仪卡镶有“集邮纪念张”1枚。资费标准为每件20元,批量交寄10件以上的一次给予30%的资费优惠。用户交寄特快礼仪卡使用的礼仪卡、封套和单式由邮政部门免费提供。
1999年12月,山东邮政开办零点贺岁、圣诞节礼仪专递服务、婚礼服务、庆典服务等针对性较强的邮政礼仪专递服务。
2004年9月,山东邮政开办“思乡月”月饼速递服务。月饼速递服务是邮政EMS依托“全夜航”的顺利实施,在中秋节期间推出的以“思乡月”月饼为服务品牌,以“百年邮政,与您共贺中秋”为主题的亲情月饼速递活动,是为客户表达节日问候提供月饼订购、寄递服务的业务。山东邮政不仅向客户提供优质月饼,而且还提供“市内免费配送,加5元速递全国”优惠服务。
(五)超常规特快邮件业务
超常规特快邮件是指尺寸或重量超过特快专递邮件规定限度的特快邮件。单件超常规特快邮件的最大重量一般不超过60千克;最大尺寸的长度不超过1.5米、长度和长度以外横周合计不超过3米。1996年10月,全省各速递业务局开办超常规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超常规特快邮件资费按照国内特快邮件资费标准计收。超常规特快邮件的运输利用航空、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或利用速递部门车辆进行。省内范围的利用快速邮路进行运递。
(六)收件人付费业务
收件人付费业务指交寄邮件时不收取邮费,由收件人(或其所属公司、单位)负责交纳邮费的业务。1996年12月1日,邮电部开办国内特快专递收件人付费业务。
1997年7月,山东邮电开办高(中)考录取通知书寄递业务。录取通知书按邮政快件或特快专递邮件办理,使用省招生委员会特制专用信封,以示区别。1998年,山东省高(中)考录取通知书全部由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各级邮电部门组织力量上门服务,邮费按资费标准减半收取,对特困生免收邮资。全年全省邮政寄递高(中)考录取通知书16万份,无一丢失延误,实现收入160万元。1999—2001年,全省高(中)考录取通知书继续全部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递,资费下浮25%,每件15元,向考生本人收取。2002年,山东省高等院校招生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由教委统一寄发改为由招生院校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继续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递。录取通知书每件邮费仍保持15元,由招生院校先行垫付,待学生到校报到时补收。至7月,除部分军事院校通知书因军队单独寄递外,省邮政局与全省97所高(中)等院校签订特快专递寄递录取通知书协议,录取通知书寄递数量达到23万余份,实现收入350万元。2003年,省邮政局开发“高考贺喜礼包”,免费赠送给录取考生,总量为20万份,由各级邮政部门在投递高考录取通知书时同时投出。2005年8月,全省邮政EMS收寄高考录取通知书41.25万份,同比增长34.61%;实现业务收入564.6万元,同比增长28.81%。全省97所正规高(中)等院校中,除1所外,其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全部纳入邮政EMS寄递渠道。
1998年10月,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将壳牌公司作为国内特快专递收件人付费业务的第一个用户入网运行。全省各邮政局指定专门窗口受理该业务。
2000年8月,省邮政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办省内特快专递寄递护照业务。特快专递寄递护照业务收寄时寄件人不付费,投递时向收件人收取邮费。资费标准为每件25元,其中特快专递邮件资费20元、信封及详情单费用2元、回执费3元。
2000年10月,山东邮政开办省内特快专递送达法律文书业务。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需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交由当地邮政速递部门,按特快专递寄送。法律文书及收件送达回执单均按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逐件计费。同城寄递或市(地)间互寄的法律文书,市区直投范围内的2日内送达。受送达人(收件人)地址在郊区、郊县或其他市(地)郊县城镇范围内的,3日内送达。寄往县城所属乡镇、村的法律文书,5日内送达。2005年1月,全省县及以上邮政局均可办理法律文书专递业务。根据寄递范围的不同,法律文书专递业务邮件资费标准为:省际寄递的,起重500克资费40元,续重资费执行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省内及同城寄递的,各邮政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与法院协商确定。费用由法院指定部门统一代收,按月结算邮资。
2003年3月,省邮政局速递局与省公安厅户政处联合开办省内邮政特快专递寄递居民身份证业务。该业务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不强行要求群众办理。印制相关手续、制成的居民身份证均可交寄,市、县城区24小时内送达,农村36小时送达,每件收费12.5元,快证每证收取往返邮费25元。2005年4月,省邮政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开办邮政特快专递寄递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业务。邮政部门按照城区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的时限,将公安部门交寄的证件直接送达用户。
2003年7月,省邮政局与省交通警察总队联合开办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递驾驶证和驾驶员信息卡业务。
(七)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
代收货款是邮政特快专递业务的延伸服务,通过为邮购公司提供在全国范围内回收货款的服务,吸引邮购公司利用特快专递渠道传送、销售商品,满足客户足不出户便可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认购商品的需要。邮政速递业务部门对邮销商品承担全过程传递和代收货款服务,履行对特快邮件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特快专递代收货款邮件均为全额保价邮件,资费同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代收货款服务费按每件10元计收,由邮购公司支付。
1997年1月,济南市邮政局开办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省有线电视传播中心是全省首家获得特快专递代收货款服务的企业。7月,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邮电局增加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莱芜、德州、临沂、日照。
1999年1月,全省范围内开办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
(八)邮政特惠箱邮件业务
邮政特惠箱邮件业务是全省邮政部门参与区域快递业务竞争,扩展特快专递业务市场而办理的一项省内业务。邮政特惠箱邮件业务资费低于国内特快专递,高于普通包裹标准,社会服务和内部处理手续等同于特快专递业务的物品类寄递业务,是邮政部门发挥自身网络和网点优势开办的社会服务性业务。邮政特惠箱实行按体积重量收费,分为6个档次。资费浮动和代办酬金政策参照国内特快专递业务执行。
1999年5月,省邮政局在全省范围内试办邮政特惠箱邮件业务。各特快专递业务开办局及邮政营业窗口均可办理邮政特惠箱邮件收寄业务。
山东邮政特惠箱邮件资费表
(1999年5月1日起执行)
表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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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号 │重量(千克)│体积(立方厘米)│资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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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1 │ 1 │ 30×10×2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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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2 │ 5 │ 40×25×3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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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3 │ 10 │ 50×30×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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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4 │ 15 │ 50×40×45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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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5 │ 20 │ 54×45×45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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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6 │ 25 │ 62×45×54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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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快专递限时递邮件业务
特快专递限时递邮件业务是邮政部门为适应市场竞争形势,满足用户时限要求,增强特快专递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而开办的一项速递业务。1999年,省内邮政快速网组建后,全省特快专递邮件传递速度加快5~15小时,多数城市之间实现次日上午投递,部分城市之间达到当日投递。11月,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5个市开办省内限时递业务。限时递业务邮件的重量和尺寸规定参照国内超常规特快邮件的规定,即重量每件最大限重60千克,尺寸为长1500毫米,长度以外最大横周3000毫米,超出此重量尺寸限度按直递邮件规定办理。资费标准按特快专递资费标准。同城限时递业务邮件时限规定:收寄局从收寄到封发出局2~3小时;投递局从接收到投递到用户3~4小时;每日16时30分前进局的限时递业务邮件全部投递。
2000年3月,省邮政局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办限时递业务。同城限时递业务邮件2~3小时投递完毕,青岛市邮政局放宽至4小时;相邻市间上午收寄的限时递业务邮件,当日18时前投递,下午收寄的次日10时前投递;其他市间互寄的次日上午寄达;县、市间最大寄递时限为次日递。限时递业务的资费标准执行特快专递资费标准和下浮政策。同城限时递业务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50%。如违反规定造成延误的,邮政部门退回邮费并按延误1天赔偿10元的标准补偿用户。8月,省邮政局对限时递业务的有关标准进行调整,同城限时递业务邮件3小时内投递完毕;相邻市间每日10时前收寄的,当日18时前投递完毕,每日10时之后收寄的,次日10时前投递完毕。寄往青岛的报关限时递业务邮件8时30分前寄达,10时30分前投递完毕;14时30分前寄达,16时前投递完毕。其他市最大时限为次日递。限时递业务的资费标准在执行特快专递资费标准的基础上对大客户下浮25%,即每件15元;其他省内限时递业务对大宗用户下浮40%,即每件12元。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5个市按规定的投递范围执行,其他市按特快专递邮件的投递范围执行。
2002年2月,山东邮政推出省内特快专递邮件次日递业务,具体分为次日递和次晨递两种。次日递,全省各地级市之间、地级市所辖各县之间互寄的邮件,当日收寄、次日寄达;次晨递,各地级市与济南和青岛之间互寄、相邻地级市之间互寄的邮件,当日收寄次日上午投递。同城范围内寄递的邮件细分为2小时递、3小时递。为确保时限,区分上午、下午2个收寄频次。资费按省内特快专递资费标准执行。8月,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临沂、威海7个城市城区间开办特快次晨递业务。上述7市间互寄的次晨递邮件,次日上午10时前投递完毕。省内次晨递业务资费标准由各邮政局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竞争的需要定价,经省邮政局公众服务处确定后执行。次晨递业务邮件实行自愿保价。省内次晨递业务邮件原则上不受重量、尺寸规格限制。
2003年3月,省邮政局扩大省内特快次晨递业务开办范围,增加泰安、聊城、莱芜、滨州、德州、东营和日照7个市邮政局,次晨递业务服务范围覆盖全省大部分地区。
2004年6月,省邮政局将省内次晨递业务更名为省内“EMS限时专递——次晨达”业务(简称省内次晨达业务)。收寄范围为当日收寄并能够达到省内快速网出口时限要求的特快专递业务开办局。投递范围为省内17个城市市区范围(不含所辖乡镇、行政村),以省内次晨递业务投递范围为准,另外增加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内次晨达业务目标市场定位为商业性物品型快递和客户急需寄递的文件、单据。目标客户以商务客户为主,兼顾零散客户。速递部门提供及时、定点的上门服务;部分服务网点营业窗口为省内次晨达业务邮件指定收寄点。省内次晨达业务邮件不受邮件尺寸和重量限制(为便于运输、投递,单件重量不宜超过40千克)。当日营业终了或收寄局确定的收寄截止时间前交寄的,并通过省内快速邮运网发运的省内次晨达业务邮件,于次日10时(枣庄、菏泽15时)前投递到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件人)。在业务量较大的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市邮政局由专人具体负责省内次晨达业务揽收、投递及客户服务工作。省内次晨达业务邮件,窗口收寄的,执行省内特快专递资费标准。同一寄件人寄往同一地址、同一收件人的多件邮件(即一票多件),重量可累计计算,即每一件按首重计费,其余按续重计费。对不同客户给予不同幅度的优惠政策,资费优惠幅度原则上最大不超过资费标准的40%。营业窗口收寄的省内次晨达业务邮件,不给予优惠。7月,省邮政局启动省内次晨达业务承诺服务。
2005年6月,国家邮政局扩大跨区域“EMS限时专递——次晨达”(简称跨区域次晨达业务)业务开办范围,青岛市为全国新增9个城市之一,在省内首个开办此项业务。收寄范围为5千克以下的文件和物品类邮件。当日收寄局确定的收寄截止时间前交寄的跨区域次晨达业务邮件于次日10时前投递收件人本人。青岛市邮政局的投递范围为邮政编码前4位为2660的城区。遵循优质优价原则,跨区域次晨达业务资费标准为:起重500克或其零数,50元;可适当上浮,不下浮;续重每500克或其零数,加收10元。7月,山东邮政向社会推出“限时未达,原银奉还”承诺服务,即未在承诺的时限内妥投收件人而引起客户申告的,经查证属实,收寄局向寄件人全额返还邮费。
(十)速递航空货运业务
2000年4月,山东邮政在全省开办国内直递航空邮件业务。该业务由省邮政局速递局负责统一组织调度,直递航空邮件资费根据国内航线货物运价、地面运输费和航空安检费等核算收支差额不低于10%的基础上确定收费标准,对泡松邮件按(长×宽×高)÷6000立方厘米折算成1千克计算。
图2-12 邮政速递人员到飞机场接运邮件
2001年7月,省邮政局加快发展邮政速递航空货运业务。省邮政局速递局全面负责该业务的组织调度、协调管理和结算,为全省航空货运的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省内各条至济南的自办汽车邮路均承担航空货物的地面运输任务,即利用省内汽车邮路接收和运输各邮政局交寄的空运货物,到济南后与航空邮件一并处理,随机场航班趟车一起带运,同时与山东航空公司货运中心办理交接手续。无至济南汽车邮路的,由各邮政局自行组织运输,与山东航空公司货运中心进行交接。航空货运业务可在速递营业窗口交寄,也可由速递部门上门揽收。空运货物实行散件外走,不封装成袋。对用户有特殊需求、时限要求高的货物,如错过正常发运频次,相关局与山东航空公司货运中心电话联系,预留仓位。国内航空货运,根据国内航线货物运价、航空运输杂费(基本费0.20元/千克、安检费2元/件、燃油加价0.2元/千克)以及货物自收寄地至济南机场的地面运输费(不低于0.35元/千克)等费用的基础上确定收费标准。对需投送到户的货物,按航空公司规定向客户另行收取投送费用。对用户指明货物到达后由邮政速递部门投送的,由各邮政局自行与投递局联系并自行结算。
(十一)特快专递省内送汇款业务
邮政特快专递送汇款业务是汇款兑付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向收款人投送汇款通知单的同时将汇款直接送达收款人的一项延伸服务项目。2000年10月,省邮政局在试点开办的基础上推广特快专递送汇款业务。该项业务主要面向农村乡镇、城乡接合部、商场、批发市场及收款人距离邮政网点较远的地区,按照用户自愿原则,由邮政部门办理兑付手续。邮政速递部门组织专门车辆和人员进行投递,实行“门到门、桌到桌”服务,不投交收发室或代收人。
2002年2月,省邮政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办特快专递送汇款业务。500元以下的汇款,原则上不办理特快专递送汇款业务。资费标准:送款额每笔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汇款,按送款额的1%收取服务费;每笔5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汇款,同城(市或县级城市城区范围,邮政支局所在乡镇驻地执行同城资费标准)收取6元,非同城收取10元;每笔1000元以上的汇款,同城收取12元,非同城收取20元。特快专递送汇款业务最大时限为同城24小时,非同城48小时。
1996—2005年山东邮政特快专递邮件国内业务量统计表
表2-56 单位: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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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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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量│418 │347 │393 │456 │536 │640 │722 │1055│1224│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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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费标准
1992年7月,邮政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资费标准为:每件起重200克,资费12元;续重每200克或其零数加收3元。
1993年6月,全省划分以济南、青岛市为中心的2个国内特快专递物品类邮件资费计费区,以寄达局的实际距离确定收费标准。
1996年7月,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每件最高重量限度由20千克(整体不可分的物品的重量限度25千克)调整为28千克。12月,根据国家计委、邮电部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调整为:起重200克,资费20元;200克以上每续重200克(不足200克按200克计算)加收6元;免收查询费。对月交寄邮费不少于4000元的大宗用户,给予统一资费标准20%以内的优惠;对月交寄邮费超过10000元的大宗用户,给予统一资费标准30%以内的优惠;对一次交寄邮费不少于1000元的用户,给予统一资费标准20%以内的优惠;对一次交寄邮费在3000元以上的用户,给予统一资费标准30%以内的优惠。对大量交寄省内特快专递邮件的特殊大宗用户,当其月交寄邮费不少于2000元或一次交寄邮费不少于5000元时,给予统一资费标准20%以内的优惠;当其月累计交寄邮费5000元以上或一次交寄邮费在15000元以上时,给予统一资费标准30%以内的优惠。对银行大量交寄的票据,结算仍执行资费优惠政策,但每件不低于12元。对大宗用户定期交寄的市内(同城)特快专递邮件,实行资费优惠政策,但每件起重资费不低于10元。
1997年8月,部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资费予以调整。1千克以内邮件或1千克以上且运距超过1000千米的省际邮件每续重200克或其零数,资费6元;1千克以上的省内邮件或运距不超过1000千米的省际邮件其超过1千克部分每续重200克或其零数,加收4元。常规特快专递邮件起重资费不变;省内或距离不超过1000千米的省际邮件,基本资费6.24元,每续重500克或其零数,加收5元;运距超过1000千米的省际邮件,基本资费9.14元,每续重500克或其零数,加收10元;进出新疆、西藏的邮件,基本资费9.14元,每续重500克或其零数,加收15元。保价费按保价金额1%收取,保价金额不超过100元的,一律收取1元。撤回邮件申请费每件3元。逾期保管费每件每天1元。补副收据费每份1元。揽收服务费每次不超过8元。
2001年9月,调整省内及同城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省内互寄特快专递物品类邮件,1千克以内起重200克资费15元,续重每200克加收3元;1千克以上每200克加收2元;大客户优惠最大幅度20%。省内互寄特快专递文件类邮件,普通用户资费标准不变,大客户按物品类资费标准执行。同城特快专递邮件,根据城区范围大小,5千克以下的每件10元;5千克以上的每续重1千克加收1元;跨区收投的每件加收2元~4元投递费;大客户按协议价格执行。
2003年8月,国家邮政局调整国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在降低国内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总体水平的前提下,采用国际通行的计费方式,对续重部分实行分区计费。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起重、续重单位由200克调整为500克。起重500克及500克以下邮件资费为20元,即200克及以下邮件资费维持标准不变,200克以上至500克邮件资费降低为20元。500克以上跨省(区、市)邮件的续重资费实行分区计费,即按照省会城市间的空间运距将邮件寄达地以省(区、市)为单位划分为3个计费区,分别执行不同的资费标准。山东邮政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续重500克或其零数资费标准具体为:寄达一区(1500千米及以内)为6元;寄达二区(1500千米以上至2500千米)为9元;寄达三区(2500千米以上)为15元。超常规国内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标准同时废止。省(区、市)内资费执行上述标准,其中续重资费执行一区资费标准或由省邮政局自定。同城资费标准由省邮政局自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