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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报刊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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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起,省邮电局在全省实施报刊订阅和零售、批发收入达到1∶1工程,全省各市(地)邮电(政)局陆续设立专门的零售经营机构,建立报刊图书零售门市部,组建全省报刊零售信息网络,在城乡邮电支局设立报刊零售专柜,扩建零售网点。同时加大对各市(地)邮电(政)局报刊零售业务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促进了零售业务发展。
1998年,各市(地)邮电(政)局开始建立综合型报刊门市部,部分市(地)邮电(政)局采取租赁等形式,建立“邮政商厦”,增加报刊零售网点;以城市繁华地区、经济发达乡镇为中心,发展报刊业务连锁店,实行联网销售;建立报刊批销中心,健全批销网络。以把好“黄色”“非法”报刊发行关为前提,敞开进货渠道,促进品种多样化,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对热销和竞争激烈的外省报刊,在全省陆续设立或增加分印点,加快报刊上市速度。
1999年下半年开始,全省邮政部门加快推进报刊亭建设,实施报刊亭进“三院”(大学校园、大医院、宿舍大院)工程。到2000年底,全省报刊零售网点达到4400多处,比上年增加近800处,其中,自办网点近1500处,委办网点2900多处,增强了报刊自销能力,构建了以自销为主、批零兼营、上下联动的立体化经营格局;调整完善报刊零售专线,覆盖全部市(地),确保零售报刊快速上市;对邮政报刊亭经营者下达零售报刊流转额和图书、音像制品等经营计划,按季进行考核。
2000年,省邮政局加强零售报刊的时限管理,形成以《齐鲁晚报》为龙头,以《足球》报、《体坛周报》等为重点的热销报刊群体。全年邮政报刊零售业务完成收入近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近37%,收入排行进入全国前十位。同时省邮政局进一步加强报刊零售业务管理,严禁进销“黄色”“非法”、封建迷信报刊图书以及超出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商贸活动。
2001年12月,省邮政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就加快全省城镇报刊零售亭建设进行部署。各市、县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有关部门把报刊零售亭建设纳入城镇规划,在城镇兴建式样美观、相对稳定的报刊零售亭。邮政部门承担报刊亭建设和经营任务。在较大城市采取以邮政部门为主体、与社会其他组织联合建设等形式,实行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规章、统一标识,严防各种非法出版物流入,使其成为综合便民的服务窗口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全年全省邮政报刊零售收入6512万元,增长2.5%。
2002—2005年,全省邮政部门提高报刊零售服务质量,完善报刊零售网络,加快零售报刊传递时限。根据国家邮政局部署,积极做好以“买断包销”方式发行的《半月谈》《瞭望》《参考消息》《现代家庭报》等报刊的零售工作,扩大“买断包销”报刊的覆盖面,并做好短缺报刊的补偿工作,提升了邮政发行的市场竞争力。2003年2月,省邮政局下发《关于加快全省邮政报刊图书音像销售专业化改革的通知》,提出对报刊发行图书音像业务实行模拟公司化运作,组建责权明确、精简高效、自主经营、相对独立核算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机构,逐步实施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用人分配机制和效益核算机制,通过提高市场拓展能力、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推动邮政报刊音像图书业务的规模经营。机构设置方面,实施省公司—市分公司—县(市、区)营业部相对独立的经营运作专业体系,成立山东邮政发行公司,设置报刊发行中心、图书音像发行中心;市邮政局设立分公司;县级邮政局设立发行部。报刊销售业务方面,加大发报刊接办力度,提高在济南分印邮发报刊销售量,增加分印点;加强特发报刊接办和区域代理公关力度,推动更多畅销品种通过邮政网络面市;加快畅销报刊运递速度;强化对全省邮政报刊亭的规范管理和联销网点建设,增强自销能力和对销售市场的控制能力。2004年,省邮政局实行报刊零售业务的市、县一体化运作方式。
到2005年,全省邮政报刊零售亭覆盖省内主要城市,全省邮政报刊图书销售点达到229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