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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山东省志·邮政志(1996—2005)》(以下简称《邮政志》)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编,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总纂,报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出版。

2008年,成立《邮政志》编纂委员会,陈必昌任主任。2011年,《邮政志》编纂委员会调整,马志民任主任。

《邮政志》编写工作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0年)主要进行业务培训、任务分工、拟订篇目、搜集资料、初稿编写等工作,形成基本初稿。第二阶段(2014—2015年)为修改补充阶段。自2014年起,编纂人员对《邮政志》初稿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2015年8月完成,形成约40万字的《邮政志》内部评议稿。第三阶段(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为总纂统稿阶段。经过反复修改,2016年3月,形成46万字的《邮政志》评议稿。第四阶段为志稿评议、修改和送审阶段。2016年3月底,召开《邮政志》评议会,邀请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及行业内有关专家对志稿进行全面评议。评议会后,编纂人员按照评议意见,对志稿作进一步加工完善。2016年6月底,形成《邮政志》送审稿,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6年7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成《邮政志》总纂组,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邮政志》。初审主要进行调整结构、完善体例、补充内容、规范记述、考证资料、统一行文等工作,9月完成。复审对志稿进行统编通纂,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志结构,重点对志稿内容进行政治、保密和史实方面的审核把关,11月完成。复审后的志稿经省邮政公司核实认可,12月总纂审定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本志编纂过程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离退休领导和老同志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所有参编人员认真负责,努力工作,甘于奉献,付出了大量心血和劳动。在此,对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本志编纂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省志·邮政志》总纂组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