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邮储资金安全

档案浏览器

1996—1997年,全省多数邮储网点配备微机,实现事后监督、储蓄会计与邮储网点微机处理。各级邮电局和各营业网点严格执行现金提领款审批制度,双人临柜、双人复核制度,印鉴、支票分管制度,保险柜双人开启制度,城区邮政支局(所)不留存过夜现金、偏远邮政支局(所)不超限留存过夜现金制度,银行对账制度,双人押款制度等邮储资金管理制度。其他措施还有:配备储蓄事后监督员、储汇会计员、汇兑检查员和储蓄稽查员;城市(含县城)营业网点储蓄和汇兑备用金实行早送晚敛,农村邮政支局过夜现金超过限额的当日派车敛回;敛款双人(不含司机)专车押送;配足符合标准要求的敛款专用车;市、县级邮政局建标准金库;金库执行昼夜值守制度;营业网点、金库安装报警设备,配备防卫器具,报警器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邮储营业网点实行封闭作业等。各单位把从事储汇业务、接触现金数量较多的人员作为经济要害人员管理,进行审查,对有赌博、经济问题等不适宜做储汇工作的人员实行调离。在企业内部人员中采取选聘、考核、签订合同等方式,选择合适人员上岗。及时掌握经济要害人员的思想动向,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配齐市、县两级稽查人员以保障邮政资金的正常监管。全省邮电多次组织开展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1998年4月,省邮政储汇局对全省邮政储汇资金安全工作进行稽查检查。共盘存储汇现金20729959.06元,清点储蓄重要空白凭证4441195张,空白汇票134333张,检查储汇日报单5619份,记账凭证27595份,稽查报告书1471份,监控报告表1376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整改。
1999年,省邮政储汇局开始按季调审各市(地)邮政局的稽查报告书,对各邮政局的稽查报告书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全省。全省邮储单位开始实行储汇营业员等岗位的轮换制度。6月,省邮政局安全保卫处和省邮政储汇局联合对各市(地)邮政局及部分县(市、区)邮政局进行资金安全检查。9月,省邮政局制定储蓄安全防范规定,强调保证邮储资金安全是各级邮政安保部门的工作重点,明确预防储蓄安全案件的具体措施,同时规范储蓄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和金库钥匙管理制度。12月,省邮政局安全保卫处和省邮政储汇局联合对各市(地)邮政局及部分县(市、区)邮政局进行资金安全检查。同月,进行全省汇兑会计会审。至1999年底,全省邮政储蓄完成稽查组织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稽查网络基本形成,全省17个市(地)邮政局、111个县(市、区)邮政局均配备稽查人员,大部分市(地)邮政局成立稽查室,并配备副科级稽查员。
2000年,结合“邮政管理年”活动,山东邮政不断加强邮政储汇资金管理。储汇重要凭证按有价证券管理,各级邮储部门严格执行凭证印制、请领发放制度。邮政支局局长、储汇稽查员等监控管理岗位把凭证管理作为稽查审核重点,防止违法私印凭证和账实不符现象发生。落实储汇轮岗制度,严把关键岗位用人关。岗位轮换时严格账款、凭证交接,银邮对账不符者不许离岗,防止携款潜逃案件发生。加强稽核监督检查,配齐稽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明确稽查内容、频次、深度和要求。
2001年,全省邮政部门组织2次储汇资金安全专项检查。省邮政储汇局制定储汇资金管理办法、储汇安全防范配置标准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储汇稽查部门共出检279天,对17个市邮政局检查范围达100%,检查频次达153%,每月至少有2个检查组进入市邮政局检查。
2002年9月,省邮政局建立邮政储汇异常情况举报制度,举报受理部门为省邮政储汇局稽查部。10月,省邮政局成立山东省邮政储汇计算机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邮政储汇计算机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据此,全省邮政储汇部门建立邮政储汇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主管局长负责制,实施邮政储汇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联系报告制度。12月,省邮政局加强邮储敛送款工作,对邮储敛送款过程中的防护器械使用、处置突发事件、运钞车停靠、款箱(袋)交接等加以规范。
2003年1月起,全省邮储部门根据省邮政局规定,进一步加强用人管理,推进岗位轮换,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基本制度落实,遏制邮储资金案件发生。7—8月,省邮政局在全省邮政部门开展储汇资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04年,省邮政局对内部规章、规定、文件以及负责人讲话、会议纪要、会议决议进行清查、清理,同时针对山东邮储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岗位轮换办法、邮储重要凭证管理办法、防范打击邮储“空存实取”办法、邮政金融风险评价标准、邮政储汇稽查报告书调(会)审标准等。在资金调拨中,各邮政局严格执行邮政储蓄资金调拨管理办法,制定并逐步完善资金调拨的内控机制,强化稽核管理,做到储汇资金科学调度、合理留存,逐步提高全省及各邮政局的资金管理水平和收益水平。5月,全省邮政建立绿卡案件的报告和通报制度,省邮政储汇局负责全省绿卡违法犯罪案件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8月,在同一邮政支局连续任局长2年(含)以上的局长全部轮岗完毕。10月,全省邮政储蓄网点均配备可以识别伪造变造邮政储蓄存折、存单的长短波灯。12月,省邮政局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储蓄空存实取案件防范和控制的通知》。各市邮政局加强邮政储蓄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邮政储蓄空存实取案件发生。省邮政局制定邮政储蓄统一版本切换上线防挤兑应急方案,预防全省邮政储蓄统一版本切换上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挤兑问题和经营风险。
2005年4月,省邮政局成立山东省邮政金融内控管理委员会,职责为:负责制定全省邮政金融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邮政金融业务发展和资金安全的各方面保障政策;研究决定涉及邮储重大业务调整及政策变化事项;研究重特大资金案件处理意见,并督办50万元以上案件查处;研究确定邮储资金运作合作对象、合作方式和合作业务品种;定期听取省邮政储汇局稽查和业务部门工作汇报,分析全省内控运行质量,提出防范措施;组织实施全省邮政金融内部控制评价活动,确定各市邮政局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应和落实省银监局年度内控检查整改要求。同月,省邮政局将2005年定为“内控规范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邮政金融内控建设和规范活动。各邮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邮储业务经营和发展,以强化“三道防线”(营业网点的岗位互控防线,后台对前台和储汇管理岗位、监控岗位之间的互控防线,稽查的再监督、再检查防线)为主,从抓基础、抓规范、抓执行、抓薄弱环节入手,加大制度建设、岗位职责和储汇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和内控机制,增强邮储管理、从业人员的内控意识,培育全员、全业务、全过程的企业内控文化,遏制和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和资金案件的发生,保障全省邮政储汇资金安全。同月,省邮政局制定金融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办法,规定内部控制风险评价目标是确定被评价单位储汇资金安全管理的风险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控制储汇资金案件发生的目的,保障邮政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对象包括市邮政局、县(市、区)邮政局、邮政支局。内部控制风险评价工作每年分层次分阶段进行。省邮政局每年对市邮政局评价1次,对评价出的不同等级的市邮政局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和管理措施。8月,省邮政局制定邮政金融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考察办法,考察方式包括个别谈话、无记名投票、实地走访、录像查阅、日常监督等,考察周期为每年1次,对被考察人建立考察档案,按年逐人进行分析评议。11月,省邮政局制定金库安全管理规定,从制度、职责、安全管理措施和建设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