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对外经济贸易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0/article/10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0/article/10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0年3月,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印发《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认定的通知》,认定16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其中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由于总体发展迅速、软硬环境建设良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较快、孵化创新体系比较健全,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出口基地的条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推动。山东省两个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确定以后,省政府和青岛市、威海市政府积极推动基地建设,发挥其高新技术产业集中、信息快、机制活、人才多的有利条件,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加强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建设,加大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资金投入,支持自主创新,引导区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相关工作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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