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业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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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05年,在全国烟草行业加快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的大背景下,山东烟草
行业结合实际,不断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
1992年,山东烟草行业组建区域化集团公司。同年12月注册,成立济南烟草集团
公司,为全国烟草行业首家集团公司。至1994年,全省共组建济南、青岛、潍坊、鲁
南4个区域化烟草集团公司。1996年,组建多元化生产经营的宏发集团公司。1998年1
月,鲁南集团公司并入颐中集团公司。
1998年7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关于山东省烟草行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
的批复》,原则同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改革试点方案,批准山东烟草行业进行综
合配套改革试点。改革的重点是对区域化集团公司进行重组、完善,使之逐步形成布
局合理、分工协作的专业化集团公司,组建山东将军、颐中、购销、东方、宏发5个
跨地区的集团公司。各集团公司由国有独资公司转变为环状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形
成国有独资非独股的资产结构形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集团公司中设立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改革后,取消卷烟厂、县(市、区)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实行省
烟草公司与烟草集团公司、市(地)烟草公司两级法人,建立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市
(地)烟草专卖局(公司)--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三级管理体制,形成山东烟草
集约化经营的新格局。
2000年,山东烟草行业对集团公司进行重组。6月,撤销购销集团公司。8月,撤
销东方集团公司。全省只保留将军、颐中、宏发集团公司。同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
文,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以新疆卷烟厂净资产(认股权为23633万元)入股
将军集团公司。次年,新疆卷烟厂卷烟生产计划并入将军集团公司。
2002年,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行业调整指示精神,关闭临朐、莒县、沂源、昌乐、
沂南、安丘6家挂杆复烤小型烟叶复烤厂。
2003年,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
整规划〉的通知》,对临清、德州、沂水、菏泽、烟台5家小型卷烟厂实施关停。
2003-200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行业内工商管理体制进行改革。2003年10
月,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成立山东中烟工业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山东烟草
行业实行工商管理分开,组建山东中烟工业公司,公司管辖将军、颐中两个集团公司,
济南、青岛、滕州、青州4个卷烟厂,惠丰、中鲁两个烟叶复烤公司及山东瑞博斯公
司(再造烟叶生产加工企业)。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管辖17个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宏
发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山东进出口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青州中等专业学校。
2005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文,决定将新疆卷烟厂产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烟草
实业发展中心,新疆卷烟厂脱离山东烟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