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开拓与培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4&rec=65&run=13

1991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以扩大省外销售和开拓农村市场为重点,放开
手脚抓经营的指导思想。为实现全年外调30万箱卷烟的目标,一是进行老产品改造和
新产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制定新产品开发“八五”规划、新产品开发报批办法、
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二是建立销售责任制,兑现卷烟销往外省的奖励政策,充实加
强销售力量,拓展销售辐射面;三是提倡联产联销。对农村市场积极落实本省卷烟销
售计划;优先安排边缘县的供货计划,从优提供货源;对卷烟返销回山东的经营单位
终止供货;要求市、县级烟草公司把卷烟送到农村经销户手里,送到田间地头,便利
消费。同年,山东烟草行业开发并投放市场的卷烟牌号62个,其中19个牌号打开市场,
占全年畅销牌号的27%。济南、青岛、菏泽、青州、烟台等卷烟厂,全年共调往省外
卷烟28.7万箱,占全省调出总量的81.1%。
1992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壮大销售队伍、强化信息服务、狠抓销售的指
导方针。采取增加销售人员,提高销售队伍的素质;大厂在销区设立常驻办事机构;
强化商情信息;限产压库,控制库存,保持商品的合理结构和数量等措施,积极开拓
卷烟销售市场。当年,销售甲级烟、滤嘴烟同比增长13.7%、26.8%,甲、乙级烟占总
产量的73.3%,创历史最高水平。
1993年,山东烟草行业在生产计划上坚持“增畅、限平、停滞”的原则,对厂级
间生产计划进行三次调整。采取“省外第一、省内第二”的销售方针,全省畅、平、
滞牌号的卷烟产量由1992年的3∶5∶2提高到1993年的4∶5∶1,全省平均单箱利
税由1992年的697.4元提高到864.25元,其中单箱利润由1992年的负16.05元提高到7
1.34元。全省生产牌号由104个减少为88个,规格由172个减少为100个。省外销售卷
烟40万箱,同比增长15.5%。
1994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继续坚持“增畅、限平、停滞”的原则,全省畅、
平、滞牌号的卷烟产量由1993年的4∶5∶1提高到1994年的5∶5∶0,全省平均单
箱利税由1993年的864.25元提高到1092元,其中单箱利润由1993年的71.34元提高到
164元。通过稳定地产卷烟价格,实行全省地产卷烟统一限价,有效拉动了地产卷烟
价格。
1995年,继续加大省外销售力度,扩大山东卷烟的省外市场。将军集团在北京、
广州、长春、西安、成都设立办事处;颐中集团公司在兰州、沈阳、成都、北京设立
办事处。在省外卷烟市场实施“扎根工程”,建立1000多家特约经销点,进行定点销
售,提高了市场占有率。
1996年,继续坚持优先考虑省外、扩大省外销售、牢固占领省外市场的方针。着
力解决省内市场停滞不前,消费实际和自设下伸网络的形成不相称的问题,拉升省内
卷烟价格。对于省内货源趋紧的问题,由省销售公司统一从省外适量购进部分利大又
不影响山东卷烟生产的牌号进行分配。1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市场使用卷
烟产品防伪标识管理办法》,对销售卷烟加贴条码。当年,省外销售卷烟76.57万箱,
创历史最高水平。相继开发将军、壹枝笔、东方、孔府等“三高”产品,全省平均单
箱销售额4391元,同比增长21.56%。全省利税超过亿元。

图4-1 五莲县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对卷烟加贴条码。

1997年,山东烟草行业把省产“三高”产品的市场开发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
本省产品的推销。当年,省内销售卷烟191.28万箱,完成计划的106.27%,同比增长
7.31%,地产卷烟价格达历史最好水平。
1998年,卷烟市场形势严峻。地区封锁愈演愈烈,省外名优卷烟价格大幅度下跌,
省外中低档卷烟冲击严重,挤占了山东市场份额,全省卷烟库存最高达到23.5万箱,
同时国家对卷烟产品税率进行调整。面对卷烟市场的严峻形势,全省及时采取保价措
施,两次实行最低批发限价,取消县级烟草公司省内调剂权,促进鲁产卷烟的销售。
1999年,实行限产压库促销稳价政策,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省烟草专卖局
(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紧急通知》,成立生产经营临时指挥中心,
调度生产经营情况;工商企业签署“保证书”,作出规范经营行为承诺;进行全省生
产经营专卖管理综合检查,遏止卷烟生产经营无序竞争行为。同时,调整产品结构,
加大低档卷烟生产;出台激励政策,促进高档卷烟生产,省产卷烟的省内销量提高20
%,市场占有率提高12%以上。
2000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卷烟省外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调整调
出产品结构,整顿在产牌号,优化产品结构;调整工商利益关系,扩大中高档卷烟销
售;严肃行业纪律,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等措施。当年,通过三次规范和理顺卷烟销售
价格体系,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加效益0.8亿元。实行鲁产卷烟调出报批制
度,加强对鲁产卷烟外调的控制,基本遏止了鲁产卷烟的大规模返销。针对省外卷烟
多、乱、杂,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对云南卷烟实行统购分销,实行由省烟草专卖局
(公司)统一订货、统一经营、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的销售政策,省外卷烟牌号规格由
1999年的204个减少到125个,市场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
2001年,山东烟草行业实行网上交易,取消县级烟草公司的采购权,将采购权集
中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实行日清日结。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建立专项激励政策,
对经营鲁产卷烟人均实现利润水平实行专项奖励。全省形成将军、大鸡、九州、琥珀、
泰山、哈德门、红金、八喜、青州、红锡包等鲁产卷烟十大系列品牌。
2002年,实行净化增量、保价增效、立足省内扩大销量、积极开拓省外有效市场
的方针。实施“万人专销工程”,强化专卖管理,提高市场净化率、占有率和控制率。
加强品牌培育,对重点培育品牌单独进行考核奖惩。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统一组织
下,开展鲁产名优重点品牌卷烟促销活动,销量同比增长7.15%,鲁产一、二、三类
卷烟销量同比增长18.6%、9.6%、12.5%。
2003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退出鲁产卷烟经营环节,转为以管理为主。市级烟
草公司统一核算,成为市场营销主体。卷烟经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上量、提档、增
效”,工商联手合力培育名优骨干牌号。鲁产五类卷烟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统一调
拨,重点是省内边缘县。省外卷烟实行控制总量、统一价格、比例挂钩、入网销售的
原则。建立对县级烟草公司销量调度制度,建立对市级烟草公司日销量调度制度,全
省名优重点牌号卷烟销量同比增长64%。
2004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针对工商分开的实际,构建新型工商关系。向9省
22个卷烟厂家提出建立战略联盟的建议,与云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陕西、
河北和哈尔滨等地卷烟厂签订战略联盟协议。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与山东中烟公司签
订《山东省2004年卷烟产销衔接协议》,进行产销衔接。制定《关于工商联手合力培
育卷烟大品牌的意见》,加大工商联合培育品牌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单箱过万(元)”
试点工程,带动全省卷烟结构上移。同年,山东烟草工商企业累计实现利税突破100
亿元(包括四小税、农业特产税、消化潜亏等),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规划目标,实
现历史性突破。

图4-2 2004年9月,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在济南泉城路进行新产品促销活动。

2005年,全省卷烟销售工作的重点是在销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拉升卷烟结构,提
高运行质量,积极稳妥地开展“单箱过万(元)”工程,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省内外
卷烟厂开展促销须经由各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理手续,杜绝以烟促烟和各种形式的
搭配销售行为。当年,销售卷烟259万箱。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省外卷烟销售计划7万
箱,实际销售13万箱,比上年增长5.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单箱销售
额85 63元,增长12.7%,比年初制定的目标高出2.7个百分点。销售百牌号卷烟250万
箱,占卷烟总销量的96%,同比增长13.4%,其中销售名优卷烟126万箱,同比增长46%。
年末实际库存8万箱,比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库存指标低2万箱,存销比为0.4,在全
国处于较低水平。当年实现利税33.5亿元,同比增长29.6%,其中利润24.95亿元,同
比增长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