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卷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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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供需形势的变化,山东省卷
烟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一是“吸烟有害健康”的理念已被广大消费者所
接受。面对吸烟与健康的矛盾,许多卷烟消费者开始逐步调整个人的吸食数量和吸食
习惯。二是卷烟满足心理需求的功能不断提升。由于经济状况的改善,个人可支配收
入大幅度提高,卷烟消费由单纯的生理需求发展到以心理需求为主,卷烟消费档次代
表身份、地位等观念对于消费者的影响越来越大,个体需求和社会需求融合交错的新
型多元化卷烟消费结构开始形成。三是消费者对于卷烟消费的品牌偏好更加突出。此
外,烟草行业科技与市场的创新发展,使得市场上不同卷烟品牌的差异越来越明显。
由于消费者品质意识的增强,以及对品牌内涵方面的需求,认牌购烟的现象相当普遍,
且呈发展的趋势。消费者观念的转变促进了消费意识的提高,对卷烟市场产生重要影
响。山东卷烟利税由1990年的3.78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10.04亿元,平均每年递增
17.78个百分点。2003年,卷烟出口32.14亿支,创汇1965万美元。
1994-200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一直实行统一限价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
作用,对68个不同规格的卷烟产品制定下达最低批发限价,为全省烟草行业增加利税
5亿多元。销售网点建设不断加强,至“八五”期末,全省已有自设批发网点1098处,
并在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连锁店和销售点,基本垄断了省产卷烟的批发销售权。
制定“巩固老区、开拓新区、集中优势、扩大销售”和“连锁经营”、“名牌效应”
等营销策略,省外销售量逐年增加,1995年达3340000万支,其中,将军、大鸡、哈
德门、宏图等牌号产品占外销量的80%,畅销全国20多个省(区、市)销售市场。19 96
-2005年,省外销售11963213万支,出口卷烟688371万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