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卷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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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2005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烟草行业的发展,山东省卷烟经
营模式发生较大变化:由过去的坐商为主的传统商业转变为访送分离、配送到户、电
子结算的现代流通模式;由单纯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变为计划管理、市场运作的经营模
式;由粗放式的数量效益型经营逐步转变为集约化的质量效益型经营模式。
1998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要求各市烟草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思想,由侧重经营
型转变为经营管理型,全面发挥组织、协调、控制、指挥、激励等职能作用,加强对
各县级烟草公司的调控管理。2001年,为充分发挥省烟草公司、市级烟草公司作为企
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主体作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始实行省、市两级
烟草公司“统购分销”、县级烟草公司“访销配送”的经营模式,形成省烟草公司、
市级烟草公司、县级烟草公司和卷烟厂四个经营层次和调拨、批发、零售三个经营环
节。卷烟购销执行四种价格:即卷烟厂给省烟草公司的价格为计税销售价,省烟草公
司给市级烟草公司的价格为第一批发价,市级烟草公司给县级烟草公司的价格为第二
批发价,县级烟草公司给零售户的价格为第三批发价。市级烟草公司统一核算,县级
烟草公司内部核算。
1991-2005年,山东卷烟出口918400万支,创汇7112万美元。出口的主要国家和
地区有:马来西亚、阿联酋、韩国、肯尼亚、美国、新西兰、毛里求斯、巴拿马、加
拿大、中国香港等。
2004年,山东烟草行业开展“销售网络质量建设年”活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与各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签订网建目标责任书,以“上海模式”(即电话订货、电
子结算的现代卷烟流通体制)为目标,全面提升网建质量,在全省17个市开展电话订
货,全省电话订货户由2003年的20.5万户增加到36.6万户。2005年,省烟草专卖局
(公司)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深化卷烟经营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确立市级烟草公
司的经营主体地位,年底全部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市级烟草公司设立营销中
心,实现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市场经营主体地位正式确立。市级烟草公
司负责全市卷烟的购进、销售,县级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主要负责市场管理和客户维
护工作,现代卷烟流通体制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