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烟叶调拨与销售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烟草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article/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4/article/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烟叶属于国家专卖品,其产、供、销,内、外贸等业务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总
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烟叶收购价格、调拨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
    2000年以前,山东烟叶供应省内外客户80余家。2001年后,烟叶经营形势发生较
大变化,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全
国卷烟工业企业进行组织结构和体制改革,卷烟工业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逐步形成。卷烟工业企业的改制和生产
规模的扩大,对烟叶市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991-2005年,山东烟叶经营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由先产后销到订单生产、按
合同销售的发展过程。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十分重视烟叶生产经营工作,不断建立健
全烤烟经营管理机构,制定价格政策和奖励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烟叶经营管
理、监督,全省烤烟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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