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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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草行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
(1998年7月1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复同意)

一、综合配套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略)

二、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略)

三、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专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
依据,进一步明确、理顺专卖管理的领导、管理体制及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对烟草专
卖品及其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专卖管理和检查监督体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需要的政企职责分开,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适度分开的新体制。
1.各级烟草专卖局按现行建制序列全部保留并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上下
级烟草专卖局是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关系。
2.从省局(公司)到各级烟草专卖局与驻地烟草主业专业化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
政企职责分开,机构适度分设。
3.各级烟草专卖局与驻地烟草主业专业化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以一个党
组(党委)班子、多个行政班子的形式为主,以党政领导班子合一的形式为辅的原则,
因地制宜,分别试点。
4.烟草主业各专业化公司组建后,省局将对各专业化公司派出专卖行政管理机构,
依法对其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制度,进行行业管理体制改
革。
1.制定和实施若干规章制度和行为规则,改变目前职责不明、工作关系不顺的局
面,理顺行业管理关系,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国家烟草专卖法规在全行业的贯
彻落实。
2.依法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烟草行业履行法定的行业管理职
能和监督职能,搞好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行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组织烟草行业运行和进
出口业务等职能。
3.深化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健
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实施科教兴烟战略,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审计等各项
管理工作的力度,实现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专
卖制度下政企分开、职责分明、关系理顺、政令畅通的行业管理体制。
(三)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山东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进行烟草主业的生产经营
管理体制改革,在国有独资的前提下,在对现有地区性集团进行重组的基础上,组建
5个多元化投资主体的专业化公司; 二是进行多元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一系列
以母子制为主的多元化经营的专业化公司;三是进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1.烟草主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1) 进行卷烟产销体制改革,组建两个卷烟工业有限公司和一个烟草购销有限公
司。
--卷烟工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各卷烟厂从事卷烟生产、薄片加工、膨胀
烟丝加工等业务,并对各卷烟厂进行综合管理等。
为建立烟草专卖体制下的内部竞争机制,在烟草主业资产重组的基础上,以现有
优势企业为中心,组建两个工业有限公司,并参与专业化公司间的互相持股。
公司内部均实行总分制,其分支机构是目前省烟草系统所有的卷烟工业企业。
--烟草购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省外卷烟、进口卷烟进境后的统一购进、调拨和批
发;省内卷烟的调拨、批发;卷烟企业所需省内外烟叶和进口烟叶的供应及卷烟辅助
材料和烟草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对分支机构进行综合管理等。
公司内部实行总分制。 根据业务区分, 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是:第一,在各市
(地)设立的分公司;在各县(市、区)设立的县(市、区)公司。第二,在各卷烟厂驻地
设立调拨供应站。第三,在省内重要交通枢纽设立卷烟调运中转站。第四,在省外各
主要卷烟销区设立办事处、转运站。
(2)进行烟叶产销体制改革,组建烟叶产销有限公司。
烟叶产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烟叶生产的组织和技术指导;烟叶收购和加工复烤及
省内烟叶调拨;烟叶出口备货;省外烟叶购进;对分支机构和直属烟叶复烤厂进行综
合管理等。
公司内部实行总分制,其分支机构主要是在各烟叶生产市(地)设立的分公司,在
各烟叶生产县(市、区)设立的县(市、区)公司及烟叶复烤厂等。
(3)进行物资设备管理体制改革,组建烟草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烟草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卷烟辅助材料和烟草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生产、
采购、供应等业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在全国烟草专业性集团组建后,部分子公司可根据股权的变更转为全国专业性集
团的子公司。
2.多元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进行多元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一系列多元化经营的专业化公司,目前拟组
建:投资有限公司、酒店旅游业有限公司、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文化体育有限公司、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有限公司、广告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
司等。其中,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拟作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运作。
上述多元化经营专业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是
实行以投资主体多元化、内部实行母子制的多元化经营专业化公司。
公司可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3.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进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组建省级结算中心和专业化公司结算站。山东省烟草企
业财务管理坚持以资产为纽带,实行分层次管理,运用市场机制和资本运营手段发挥
预算、调度和控制职能,实现管理的创新。组建省级资金结算中心和专业化公司资金
结算站,搞好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省公司的调控职能和专业化公司的投资
功能。目前先与国有专业银行联合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引入银行资金管理机制,配合
全面预算管理,在全省烟草主业中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并逐步实现“统
贷统还”,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采取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制,提高省公司对全省烟
草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四、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
1.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山东烟草行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组成专门机构研究拟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邀请国
家局、省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参与指导。
2.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省局党组及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通过认真贯
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国家局改革与发展的“1144”基本思路,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
规,认真总结山东烟草行业近几年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客观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
和任务,真正理解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改革的责任
感与使命感,为综合配套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3.严格政治和组织纪律,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尽
职尽责抓好全行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工作。
4.起草、修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经论证后报国家局审批。
(二)实施阶段(1998年至1999年6月)
1.实施专卖管理体制改革。各级烟草专卖局与驻地烟草公司政企职责分开,初步
建立政企相对分开的新体制。
2.实施省、市(地)、县(市、区)三级局(公司)机关机构改革,规范全省各级领导
体制,统一各类机构设置,在此基础上实施全省烟草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实施烟草主业内的卷烟产销体制、烟叶产销体制及物资设备管理体制改革,组
建烟草购销有限公司、烟叶产销有限公司、卷烟工业有限公司及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在按比例注资(置换)的基
础上,核定企业资本金,完成各专业化公司登记注册。组建各专业化公司董事会和执
行机构,健全党群组织。
4.实施多元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成熟条件,组建不同产业和行业的专业化
公司,并从中选择一家公司,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试点。
5.实施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山东省烟草结算中心和专业化公司的结算站,初
步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和“统贷统还”。
6. 选择多元化开发项目,规划操作3NFDA14家小烟厂转产,力争完成1N
FDA12家小烟厂转产。
(三)完善阶段(1999年12月底以前)
1.健全并完善政企相对分开的新体制,健全专业化公司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组
建股东会、监事会。
2.全面完成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烟草主业及其它产业的各专业化公司正常运行。
4.完成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烟草行业内全面进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
和“统贷统还”。
5. 总体完成3NFDA14家小烟厂转产,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其余小烟厂
的转产规划。
6.相应完成医疗、社会保障及住房制度的改革。
7.全面总结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山东省烟草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03年10月1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复同意)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
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通。
姜成康局长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烟草行业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建
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烟草市场体系;通过理顺产权关系,改革工商管理体制,
实行工商管理分开,这是烟草行业改革的突破口,也是烟草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和前
提。
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全国烟草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应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进程加快,全国烟草统一市场和国内市场国际化等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切实提
高山东烟草工业企业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能力,现制定山东省烟草工商管理体制改革
方案。

一、改革的有利条件
山东烟草行业进行过多次资产重组的改革,经财政部批准,资产已实现了一体化。
现有工商企业共23家, 正式职工38063人 (在职30219人,离退休7844人) 。截止到2
003年8月31日共有资产总额212.8亿元,负债总额95.66亿元,所有者权益117.14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44.95%。其中卷烟工业企业集团公司2家,下辖11家卷烟厂,11家卷烟
厂中,中央企业10家(均是非独立法人,其中5家正在关闭中,2003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关闭任务) ,合资企业1家(华英烟草有限公司)。卷烟工业企业共有正式职工19902人
(在职15324人,离退休4578人) ,资产总额137.92亿元,负债总额71.6亿元,所有者
权益66.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91%。商业企业共有21家 (含省公司及17家地级烟
草公司、宏发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公司、包装印刷公司) ,有正式职工18161人(在职
14895人,离退休3266人),省局(公司)本部和20家商业企业共有资产总额74.88亿元,
负债总额24.06亿元, 所有者权益50.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2.13%。山东卷烟工业
企业1993年的卷烟生产计划基数239.5万箱;2002年卷烟生产计划基数240.5万箱 (省
际间有偿调剂17.5万箱,实际生产卷烟223万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按照市场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借鉴
其他行业改革和兄弟省烟草工商分开的经验,山东实施烟草工商管理体制改革,条件
比较成熟。
(一)省局(公司)领导班子思想认识统一,认为工商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家局的战略
部署,是山东烟草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迟改不如早改,具有加快改革的主动性。
(二)省政府认为,这次“工商分离”是烟草行业主动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做强
做大中国烟草,是大势所趋,表示支持,并原则同意省局(公司)提出的工商管理体制
改革思路。
(三)各工业企业领导班子对实行工商分离思想认识比较统一,对发展的体制性障
碍感触较深,有整合在一起的要求和愿望,有共同培育大品牌的建议和要求。
(四)近几年来,山东烟草行业加大了对小卷烟厂、烟叶复烤厂、卷烟材料厂等企
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力度,2003年底前将全面完成调整任务。山东卷烟工业企业的产品
结构调整也有了较大进展,2002年在卷烟品牌压缩至74个的基础上,今年再将压缩至
37个。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得到了较大发展,全省行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五)山东烟草工商企业全部为中央企业,经财政部批准,所有者权益已上划转增
为省公司的国家资本金。由省公司出资组建了22家子公司。建立了清晰的产权关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积极稳妥,保证山东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国际
竞争,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山东卷烟工业企业
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抗御风险能力;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基本原则:坚持烟草专卖制度;坚持工商管理体制分离,促进卷烟工业企业公平
竞争; 坚持局部服从整体、 个人服从组织;坚持改革工商管理体制和正常生产经营
“两不误”;坚持整体设计,积极推进,平稳过渡。
主要目标:改革目前由省局(公司)统一管理工商企业的体制,打破地区封锁和市
场分割,建立和健全烟草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竞争环境,形成公平有序竞争和健康稳
定发展的烟草市场;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在企业重组、结构调整和积极引入竞争机制
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提高山东烟草工业的竞争实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如下改革思路:
(一)设立山东中烟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负责管理山东现有的卷烟工业
企业及其所属多元化生产经营企业,与省烟草公司并列,直接归国家局(总公司)领导
和管理。
(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与山东省烟草公司仍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领导
和管理所属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不再领导和管理卷烟工业企业。省局
(公司)主要负责组织烟叶生产经营、烟叶复烤加工;完成关闭挂杆复烤企业任务;开
展卷烟销售及网建工作;实施全省的专卖管理及执法监督。基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
管部门仍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领导体制,对许
可证、准运证的管理以及其它专卖管理和执法工作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工业公司的设立方案
(一)名称、性质和经营范围、注册方式
名称:山东中烟工业公司
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烟草制品生产和销售,烟草制品原料、烟用物资、烟机零配件的经营
及其他相关的生产经营等。
企业范围:山东省现有的卷烟工业企业(含新疆卷烟厂)及其所属多元化生产经营
企业。
注册方式:登记注册设立,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出资。
(二)职能调整和主要职责
工业公司的职能,主要通过对现有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和
充实形成。调整计划管理职能,涉及工业企业的各项计划由原来的省局(公司)调整到
工业公司。其他计划仍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管理和组织执行。将原由省局(公司)承
担的工业经济运行和科技职能划转工业公司。强化财务管理职能,省局(公司)和工业
公司都要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工业公司主要职责为: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局(总公司)宏观调控下,依法生产经
营。
2.执行国家局(总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组织所属卷烟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
推进技术进步,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4.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企业改革,组织实施企业组织
结构调整。负责法制宣传和卷烟工业企业的法律事务。
5.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卷烟工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考核、奖惩,管理
企业的劳动工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6.承担国家局(总公司)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1.领导体制
工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列
入国家局(总公司)管理,由国家局(总公司)任免、考核、奖惩。
2.机构设置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公司本部设办公室(外事)、
人力资源部、科技开发部、生产安全管理部、财务审计部、法律与改革部、市场营销
部、物资供应部。公司本部人员编制为60人(含物资设备公司,不含后勤人员)。工业
公司所需人员,从省局(公司)现有人员中调配解决,不从系统外调入人员。
3.党群组织
工业公司设立党组。工业公司党的组织、纪律检查机构、群团组织的设置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
(四)工业公司的内外部关系
内部关系:工业公司领导和管理所属的卷烟工业企业,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所属
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平稳过渡、分步实施的原则,调整保持工业公司与所属企
业资产一体化的关系。工业公司设立时保留卷烟工业企业的法人资格和现行的运行机
制。工业公司设立初期,本部按商业企业上报财务会计报表,工业公司按国家局的规
定报送工业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
外部关系:工业公司隶属于国家局(总公司)领导和管理,与省烟草公司并列,接
受省局的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业公司所属企业的纳税渠道保持不变。工业公司成
立初期,暂由工业公司和省烟草公司共同组织卷烟生产计划、卷烟产销衔接;卷烟工
业企业所需烟叶按合同由企业自主采购;山东省烟草质量检测站、山东省烟草学会仍
挂靠在省局(公司),各卷烟工业企业仍按原渠道参加学会、工会活动,工业公司可设
立学会分会;《烟草研究与管理》作为内部刊物,由省局 (公司) 与工业公司合办。
《东方烟草报》在国家局未批复调整管理体制之前,仍按现行体制管理。鉴于山东烟
草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任务较重,工商分开后,省局(公司)仍要积极支持、配合,协助
工业公司共同完成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任务。

四、组织实施
山东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省局(公司)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按步骤进
行。
(一)准备阶段
成立山东省烟草工商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赵华民同志任组长,省局(公司)党
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规体改处、人事处、财
务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研究制定山东省烟草工商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拟制
工业公司章程,征求省政府意见,报国家局(总公司)审批后实施。
(二)实施阶段
按照国家局批准的方案,抓紧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1.办理工业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资产划转、产权关系分割调整的报批、
财务调账、烟草专卖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省局(公司)与工业公司实行机构、职责、人员、财务“四分开”。
调整省局(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将原来管理的薄片研究室、物资设备公司、包
装印刷公司、瑞博斯公司等与工业有关的机构划转到工业公司;信息中心、结算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站、山东烟草质量检测站仍留在省局(公司);省局(公司)和工业公司之
间的职责明确,职能分开,互不重叠。
资产分割。根据2003年8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假定为财产分割的划转基准日,实
际基准日变动,另行调整),纳入分割范围的全省烟草行业资产总额211.1亿元、负债
总额95.6亿元、所有者权益115.4亿元。资产分割情况如下:
(1)纳入汇总报表体系的21个子公司的资产198.9亿元、负债94.4亿元、所有者权
益104.5亿元(其中省公司股权66.6亿元)。分割给工业公司资产139.9亿元、负债71.8
亿元、所有者权益68.1亿元(其中省公司的长期投资42.7亿元),留在省局(公司)资产
59亿元、负债22.6亿元、所有者权益36.4亿元(其中省公司的股权24亿元)。
(2)省公司本部资产分割。根据2003年8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省公司本部资产总
额12.12亿元、负债1.19亿元、所有者权益10.93亿元 (其中未纳入汇总报表体系的股
权投资2.89亿元)。
所有者权益原则上按3∶7的比例在中烟工业公司和省公司之间分割;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结余按人员比例在省局(公司)和工业公司之间
分割。分割给工业公司所有者权益约4亿元,负债约0.16亿元。分割给省局(公司) 所
有者权益约6.93亿元,负债约1.03亿元。
将省公司外环路开发中心办公楼无偿划转工业公司,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用具
随人员无偿划转;分割给中烟工业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约0.06亿元、累计折旧0.02亿元,
净值约0.04亿元; 长期投资4项,约1.53亿元;其他应收款约0.08亿元;货币资金约
2.51亿元。
(3) 省局(公司)、工业公司机关的正常经费,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收取卷烟交
易服务费的一定比例在两个省级公司之间分割, 作为其正常经费的来源之一。 按照
《山东省烟草行业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山
东省局(公司)将在5年内拨付工业公司2.5亿元组织结构调整资金,支持工业公司实施
组织结构调整,不足部分由工业公司自筹解决。工业公司可以二年内无偿使用现有的
信息系统。工业公司的办公地点设在济南市东外环路431号。工业公司居住在省局(公
司) 机关生活区的员工与省局职工在物业管理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长期不变。所有离
退休(含内退)人员仍由省局(公司)管理。
(三)完善阶段
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后,省局(公司)和工业公司都要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工商企业加强管理、规
范运行。工业公司要尽快理顺工作关系,继续保资产一体化。省局(公司)要加强专卖
管理,提高网络运行质量。

山东省烟草行业10万箱以下
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总体方案

为推进山东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山东烟
草整体竞争实力, 按照国家局“十五”发展规划和《关于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组织
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及《10万箱以下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规划》要求, 结合山
东烟草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市场经济
规律要求,在确保山东烟草整体效益稳步提高的前提下,以“工商联手、全省统筹、
全面启动、稳妥实施”为工作方针,兼顾国家、地方、企业和职工利益,综合运用经
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实施以“扶大关小”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资
源配置,全面提高山东烟草核心企业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分三轮实现,第一轮关闭10万箱
以下的卷烟厂; 第二轮推进10万NFDA130万箱的中型企业兼并、重组;第三轮对
保留的大企业进行优化、整合,最终形成企业充分竞争、生产规模适度集中、大企业
主导的新格局。
我省10万箱以下卷烟生产点(以下简称“关停烟厂”) 关停工作的具体安排是:2
003年一季度全面启动关闭德州、 临清、沂水、烟台、菏泽5个关停烟厂的工作,200
3年6月30日前实现停产,200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关停任务。将军集团公司所属三
家小卷烟厂关停后,卷烟生产计划并入济南卷烟厂;颐中集团公司所属二家小卷烟厂
关停后,卷烟生产计划并入青岛卷烟厂。

三、主要措施
(一)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安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依法办事原则,职工自愿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稳定原则。
主要方式和渠道:一是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二是鼓励和支持职工调离烟草系统;
三是离岗自谋职业; 四是内部退养; 五是分流到非关停工业企业;六是竞聘到市局
(公司)上岗;七是通过原有的多元化企业安置部分人员;八是有偿移交地方安置;九
是转岗培训等。
(二)改造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关停烟厂停产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做好关停
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完成职工分流安置中的内部退养、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有偿
调离烟草系统、分流到非关停烟厂工作后,对原国有控股的多元化企业实施改造,通
过增资扩股、 变更名称将其改造成为由所属卷烟工业集团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新增资本由关停烟厂的存量资产和部分结构调整
资金构成。有限公司改造完成后,关停烟厂将剩余人员及资产移交新公司。
有限公司的基本任务:一是完成剩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及关停烟厂关停后的有关事
宜。二是管理现有资产及多元化经营项目,寻求新的发展。三是管理变更劳动关系和
协议到有限公司工作和转岗培训的人员及原关停烟厂的离退休人员。有限公司的领导
层及管理部门由原关停烟厂领导班子及管理部门精减后组成。各集团公司可根据实际
工作需要,在各关停烟厂设立留守机构,与有限公司合署办公。
有限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
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有关规定,创造条件进一步实施
改造,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三)认真做好资产处置。关停烟厂停产后,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原则上按账
面数划转接收卷烟计划的卷烟厂。有利用价值的烟草专卖品、烟用原辅材料由各集团
公司统一调剂使用。无利用价值的烟草专卖品按有关规定封存、监销。剩余资产由集
团公司作为出资投入有限公司。资产移交过程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清查、审计。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国家局拨付的组织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二是按关停烟
厂2002年的卷烟计划数有偿转让计划指标筹集资金;三是在烟草行业商业企业中统筹
部分资金。以上所筹集资金用于企业转产和职工安置,专款专用,统一管理。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稳定。烟草行业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任务
艰巨、情况复杂,必须在国家局、省政府领导下实施。各单位应取得各级政府及有关
部门的支持,积极争取成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保证社会稳定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省局(公司)的职责是:制定总体及分项方案,审批集团公司的实施方案;协调集
团公司、市局(公司)间的工作;推进、调控、指导、监督全省组织结构调整的实施;
组织关停验收等项工作。
集团公司的职责是:根据省局(公司)总体和分项方案及有关要求,制定相关关停
烟厂的关停实施方案,审批所属关停烟厂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关停工作。
各关停烟厂的职责是:根据集团公司的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全面实
施。
有关市局(公司)的职责是:按照省局(公司)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的要求,落实相关
人员的安置工作;配合省局对关停烟厂无利用价值烟草专卖品的监销。
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组织结构调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关停工作负全责。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及时
化解矛盾,确保职工思想稳定。
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政府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审
核同意。对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作中发生或预计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
和上级部门报告。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心不强或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
导责任。

四、实施步骤
关停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方案制定和关停准备阶段(2003年上半年完成)。省局(公司)制定总体
方案和宣传提纲,制定与总体方案相配套的人员分流安置、计划调整及设备处理、资
产处置等分项方案,明确各项政策和工作程序,报请国家局、省政府同意。
集团公司制定并报批实施方案,改造组建有限公司,实施宣传发动,调整生产计
划,衔接协调停产前的有关工作,报请关停烟厂所在地政府同意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组织关停烟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等,6月30日前实现停产。
有关市局(公司)根据接收任务制定相关职工安置方案。
第二阶段为关停实施阶段(2003年三季度完成)。主要任务是清查、审计资产,处
理债权债务、专用设备及原辅材料,分流安置职工,完成关停烟厂与有限公司间人员、
资产移交等。
第三阶段为收尾及验收阶段(2003年底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关停工作收尾,收回
生产许可证,无价值烟草专卖品监销,关停烟厂注销登记,省局(公司)对关停烟厂进
行初步验收,报请国家局验收及工作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