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群众性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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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创新
1998年4-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实施科技创新“十大工程”,即在遗传育种、
节能降耗、烟草薄片、香精香料、梗叶丝膨胀、卷烟降焦、打叶复烤、信息工程、吸
烟与健康、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技术创新主要在提高烟叶品级质
量和香气质量,研制开发新型卷烟辅料和提高辅料品级质量,改进工艺配方、香精香
料,降低卷烟焦油含量和其它有害成分,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研制国产化烟草机械装
备,开发混合型、药物型(保健型)卷烟,企业科学管理,组织制度创新等方面下功夫。
6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在山东烟草行业全面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将军集团公
司在全体员工中开展“立足岗位、创新创效”技术创新活动,成立将军集团(济南)创
新基金委员会,制定创新成果评审细则和奖励办法。1998-1999年,将军集团公司职
工围绕本职工作开展创新活动,取得创新成果314项,创造经济效益2000多万元。济
南卷烟厂二部四车间(滤嘴成型)在“五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窍门、
小改进)活动中,推出革新成果13项,其中“滤嘴输送管道改造”项目使滤嘴输送率
提高15%,每天减少嘴棒损失折合人民币730元,每年可节约成本21.9万元。
1999年,颐中集团公司“介质法薄片加纤工艺”、“双马烟研制开发”项目研究
成果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其中“介质法薄片加纤工艺”的应用,在卷烟单支重量稳定
的情况下,每万支卷烟生产成本降低约5元。1998-2005年,颐中集团公司发表科技论
文77篇;2001-2005年,颐中集团公司共拥有专利126项。

二、成果推广
“八五”时期,山东省烟叶生产通过普及推广品种选育、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
等技术措施,烟叶内在质量明显提高,上等烟比例由1990年的11.84%提高到1995年的
43.03%。“九五”时期,各烟叶产区通过推广烟草种植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以
技术进步带动烟叶生产,促进了烟叶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增强了省内烟叶的可用性。
“十五”时期,烟草新品种选育、基本烟田治理、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集约化育苗、
集约化烘烤等技术取得较大突破,烟草种植区划、烟叶成熟度、特色烟叶开发、烟叶
无公害生产技术研究及中式卷烟原料体系初步建立,使上等烟叶比例从“九五”期末
的15.25%提高到“十五”期末的27.8%,烟叶产销率达到100%,全省集约化育苗推广
面积达到100%,推广密集烤房2235座。
1992年12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山东省烟叶生产技术咨询委员会,指导山
东烟叶生产大田管理。1993-1995年间,委员会经常组织专家参加烤烟生产实地考察,
及时发现烟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考察报告或会议纪要形式,提出有针对性的烟叶
生产指导意见,下发各产烟区和卷烟厂,促进了全省烟叶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1
995年,为进一步依靠科学技术加快山东烟叶生产发展,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山
东省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要任务是在烤烟生产的全过程,对全省进行技术指导,
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全省的科学试验,组织必要的试验项目和新技术的推广;
引进国外烟草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经过试验示范,因地制宜地在全省推广;对先
进适用技术进行科学普及推广,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991-2005年,山东烟叶科技研究与推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引进NC82、NC89、
K326等优良品种,完成品种更新换代;全面推行四十级国家标准;推广化学抑芽、平
衡施肥、揭膜培土、大棚托盘育苗、热风循环烤房、密集烤房、三段式烘烤工艺等新
技术、新成果;在包衣种子、病害防治、耕作制度、土壤改良、密码收购等方面进行
自主研究;省烟草公司与青州烟草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大学等科研院所进行
技术合作,在临沂市进行“沂蒙山优质烟叶生产技术研究与开发”、“优质烟叶生产
科技示范基地”、“国家级烟叶生产标准化示范县”等国家级科研开发与科技推广项
目,取得一批科技研究成果。

三、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县
自1996年始,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国各产烟区建立烟叶标准化示范县。
1997年,沂水县烟草公司、诸城市烟草公司被确定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第二批烟叶
标准化生产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分别制定烤烟综合标准体系,开展推广烟叶标准化
工作,2000年,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验收,被命名为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
2001年10月,莒南县烟草公司被确定为第三批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县项目承担单
位,制定莒南优质烤烟综合标准体系,开展推广烟叶标准化工作。2004年7月,通过
国家烟草专卖局验收,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命名为国家级烟叶标准
化生产示范县。
2005年,莒县烟草公司被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为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县项
目承担单位。
山东烟草行业通过实施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县项目,引进、吸收先进的生产技术
成果,对成熟技术进行规范和完善,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烤烟综合标准体系,并在生
产实践中推广应用,促进了山东烤烟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卷烟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九五”时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各卷烟厂加快对老产品的改造步伐,通过新
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提高加香加料技术,降低单箱耗烟水平,提高产品技
术含量,降低生产成本,使老产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1996年4月17日,卷烟系列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发布,山东省各卷烟
厂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降低卷烟焦油含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新国标的实施做准
备。1997年7月1日,卷烟新国标正式实施,各烟厂严格按卷烟新国标要求和各牌号的
理化设计值组织生产,检测质量,提高了卷烟的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1998年5月,
国家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卷烟纸〉国家标准的函》,山
东烟草行业认真贯彻落实。1999-2000年,颐中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针对国内在烟草薄
片生产及应用技术方面与国外存在明显差距,在卷烟配方中烟草薄片的使用比例较小
的问题,对烟草薄片工艺进行研究与开发,研究辊压法加纤,提高烟草薄片填充值,
提高烟草薄片内在质量和附加值,达到一类烟使用5%,二类烟使用10%,三类烟使用
15%的要求。将军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青州烟草研究所共同研究膨胀丝的应用,开展
对膨胀丝所用烟叶原料的叶组配方,膨胀丝加香加料的配方研究和不同牌号、风格的
卷烟产品膨胀丝叶组配方及掺兑比例的研究,使膨胀丝内在质量提高,增加膨胀丝的
使用比例,降低单耗,提高经济效益。
山东省卷烟工业企业通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研究,至“九五”期
末,山东卷烟初步形成将军、大鸡、九州、琥珀、泰山、哈德门、红金、八喜、青州、
红锡包十大系列品牌,市场占有率逐步攀升,成为行业经济效益增长的支柱。

五、低焦油卷烟新产品开发
1999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青岛市召开全国低焦油混合型卷烟开发工作会议,
把开发低焦油混合型卷烟作为烟草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以颐中集团公司、将军集团公司的两个技术中心为主体,结合烟
叶原料的同步开发,分工合作,在全省开展低焦油混合型卷烟的开发工作。200 0年
初,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2000年卷烟达到焦油量15毫克/支左右,高于17毫克/支的产
品不得进入交易市场的目标。并要求全行业从2001年开始,全国卷烟平均焦油含量每
年降低0.5毫克/支,到2005年达到平均12毫克/支左右。为进一步加大低焦油卷烟开
发和卷烟降焦工作力度,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要求颐中、将军两个卷烟工业集团公司
采取各种综合技术措施,使山东卷烟的平均焦油含量(加权平均)达到国家烟草专卖局
规定的要求。从2000年起,新报价烤烟型卷烟焦油含量不高于15毫克/支,混合型卷
烟焦油含量不高于12毫克/支。到2005年,烤烟型卷烟平均焦油含量低于12毫克/支
,混合型卷烟平均焦油含量低于10毫克/支,所有卷烟不高于15毫克/支。到
2001年,全省卷烟工业17毫克/支(含)以下焦油含量的卷烟数量占总产量的93.73
%,比上年增加40%。其中,15毫克/支(含)以下的卷烟产量增加4.04倍。
“九五”时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建立山东省低焦油、混合型卷烟开发的组织
机构,研究制定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各单位的降焦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对影响全
省降焦进程的牌号,限期整顿或予以停产,全省烟草降焦工作取得成效。2000年初,
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降低卷烟焦油含量工作。年底,对全国卷烟产品监督检查焦油含
量情况进行通报,山东烟草除将军系列有3个牌号(规格)焦油含量加权平均值低于15
毫克/支(实际焦油含量为11.6毫克/支)外,其余均未达标,在检查的29个省(区、市)
的卷烟产品中,山东一个牌号的焦油含量加权平均值排在最后一位(17.6毫克/支)。
全省各卷烟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迅速开发出一批高质量的新品牌和系列产品。
2001年,将军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开展超低焦油混合型卷烟技术研究、制丝关键过程在
制品化学成分变化与内在质量关系研究、全国主要烤烟区烤烟复烤烟叶在济南自然醇
化的研究、山东烟叶使用技术研究、化学降焦剂的研制等研究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新开发的卷烟焦油含量均低于15毫克/支,对原有焦油含量高的主产品牌按照国家烟
草专卖局的部署,研究开发低焦油的系列储备,并逐步推向市场。全省卷烟企业开发
出一批低焦油混合型新产品,如双马、齐鲁等系列,焦油含量降到10NFDA1
12毫克/支;新混合型卷烟如保健型东方牌卷烟等。年内,将军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完
成对香港、中东、朝鲜、中非和美国市场的出口卷烟和烟丝的研制,研制开发10个新
产品,特别是将军(精品)、将军(11毫克、5毫克)混合型齐鲁等牌号低焦油卷烟得到
市场认可。
2005年,山东卷烟焦油含量均达到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标准,青岛(包括滕州)卷
烟厂27个牌号(规格)的加权平均值为13.57毫克/支。青州卷烟厂8个卷烟牌号(规格)
的加权平均值为13.75毫克/支。济南卷烟厂17个卷烟牌号(规格)的加权平均值为
13.92毫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