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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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991-200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省烟草系统的安全生
产工作。1999年,全省17市(地)烟草专卖局(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委会),
领导当地烟草安全生产工作。
1990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设立安全保卫处。1992年9月,与劳动工资处合
并,成立劳资安全处。1995年4月,成立安全保卫处,1998年8月撤销,其职能划归经
济运行处。在此期间,将军、颐中、东方、鲁南集团公司都相应设立安全保卫处(安
全处),市(地)烟草专卖局(公司)设立安全保卫科。2001年4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恢复设立安全保卫处。2004年,山东中烟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生产安全管
理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山东中烟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设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员1名;各下属企业均成立安全工作职能部门,配备安全岗位管理人员。
2005年,山东烟草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分别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山东中烟公司的
安全保卫职能部门管理。
1994年,山东烟草行业有专职安保人员730余人,兼职安保工作的1700余人,雇
用保安人员600余人。2005年底,全省烟草安全保卫人员1168人(其中工业966人),其
中,专职250人(其中工业191人),兼职308人(其中工业165人),雇用安保人员610人。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992年4月,省烟草公司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下发《关于试行〈山东省烟草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
知》,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12月,制定《山东省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规定12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各单位制定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的消防职责,建立防火档案,重点防火部位制定
灭火作战计划。
1993-1995年,山东烟草行业制定年度保卫工作要点,确定全省烟草系统安全保
卫工作控制目标:重伤率0.25‰,负伤率3‰,火灾、死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杜绝重大交通、被盗责任事故。要求各所属单位重点落实月、周、日“三检查”制度。
1996年,全省烟草企业层层签订“山东省烟草系统安全责任书”,确定全年全省
烟草系统安全控制指标,并实行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按单位
国有资产的0.025‰向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全
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单位,返还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奖励同等数额的奖金。同时
规定各类火灾、人身伤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霉变、盗窃事故的经济处罚标准。
4月,在将军集团公司召开全省烟草系统安全管理经验现场会,推广将军集团公司临
清卷烟厂抓现场、促安全工作上水平的经验。7月,组织将军、颐中、东方、鲁南4个
集团公司对全部工业企业和部分商业企业(含网点、烟站、三产企业)共计135个单位
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1997年,制定《山东省烟草系统安全风险抵押责任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对年
度安全工作控制目标、安全风险抵押责任考核范围、单位主要负责人缴纳抵押金数额
和奖惩措施等作出规定,并严格落实。
1999年,制定《山东省烟草行业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制度》,规定各类事故的举
报范围、途径及奖励与处罚等内容。制定《山东省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要求各级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规定各级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规定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目标及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分
层管理。
2002年3月,以淄博、青岛和东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为试点,开展电气线路、
仓储三防和交通管理“三项专项治理”工作。7月,在淄博市、青岛市召开全省烟草
系统安全工作专项治理现场会,部署全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三项专项治理”活动。
12月,抽调部分安全保卫干部组成检查组,对全省烟草系统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8
31个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网点和烟站,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765个,提出整改建议
698条。
2003年8月,组织召开全省烟草系统安全管理现场会,以淄博市和潍坊市烟草专
卖局(公司)为试点单位,在全省系统开展以规范安全保卫档案、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和
以消防器材、设施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三项重点工作”。2004年1月,抽调部分
人员组成8个检查验收组,对全系统各单位“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率达99.4%。提出隐患(问题)整改意见426条,主要涉及部分电
气线路,消防器材配置、维护和报警设施方面的问题。
2004年7月,制定《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以局长(总经理)为主任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系统所属单
位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005年10月,制定《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安全检查标准》,将安全工作
分为领导重视、综合管理、基础管理、仓库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电器设备、
配电室、锅炉压力容器、机械设备、治安管理、教育培训等12大类93个条目,规定相
应的工作标准、分值及扣分标准,实现安全工作量化管理,促进全系统安全工作整体
水平的提升。
199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被省安全委员会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
保卫处被省经贸委评为全省工交财贸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95-1997年,省烟草
专卖局(公司)连续三年被国家烟草专卖局评为全国烟草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三、仓储安全管理
为加强卷烟和烟叶仓储管理工作,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建立仓储管理组织,配备
专(兼)职队伍,明确各级职责,健全仓库防火、防盗、防霉、防虫等安全制度,配备
相应的消防、防盗等设备(设施),制定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仓储应急准备和
应急处置能力,保证了烟叶和卷烟仓储的安全。
2002年3月,在“三项专项治理”活动中,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霉变“仓储
三防”治理活动,制定《“仓储三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和《“仓储三防”验收标
准》。11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验收,全省各仓储单位均通过合格验收。
2004年11月,制定《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卷烟成品仓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
施细则》,规定卷烟仓储安全、消防安全及日常安全管理由卷烟仓库所隶属部门(单
位)负责;卷烟仓库建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规定卷烟配送
中心(仓库)主要负责人的安全、防火、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卷烟仓库专(兼)职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同时对卷烟仓库根据所处地理位置、社会治安状况,加强仓库防
盗、防抢劫、防破坏工作,对防霉变、防虫害及防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卷烟仓
库安全制度和职工安全教育、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提出具体要求。
2005年10月,制定《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安全检查标准》,将仓库管理
工作细分为8条规定,确定相应的量化值和扣分标准。

四、安全宣传教育
1991-2005年,全省烟草系统开展“安保杯”冬季防火安全、百日无事故防火竞
赛、全国安全生产周、“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月等活动。组织烟草企业参加由
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班53期。1995年,举办第一期全
省烟草行业安全保卫干部培训班,聘请消防、公安、劳动部门专家讲课。1996-2005
年,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共购买宣传教育材料22.6万份,出黑板报、宣传
栏3092期,每年组织全行业职工参加安全知识答卷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
传车、举办知识讲座、理论研讨会等形式教育全行业职工增强安全意识。其中,200
5年出安全简报45期,举办安全知识宣传咨询11场,举行消防演习、应急演练17次。

五、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1991-2005年,全省烟草系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0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450余条。
2005年6月,以安全制度建设、仓储消防、交通安全、宾馆酒店防火、防汛为重点,
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省烟草系统56个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意见书19
份,提出隐患或问题10条,提出整改建议17条。同年10月,组成4个安全检查组,对
17个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至少1个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各星级酒店、烟草进
出口公司、学校等40个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隐患(问题)26条,下达隐患(问题)整
改意见书33份,提出整改建议42条。对消防、配电和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等存在安全隐
患问题相对集中的部位进行重点治理和整改。
1994年10月9日凌晨3点半,滕州卷烟厂烟叶西库4号库房突然发生火情,滕州公
安、消防、驻军官兵和该厂干部职工一起展开抢险。至早晨6点,火势得到控制。4号
库库存烟叶7322包,现场抢出未受损烟叶1100余包,经济损失38.1万元。火灾发生后,
经公安消防部门现场查证,认定系人为放火,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