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计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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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1991年8月16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健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通
知》,重新明确各级烟草机构应设立审计机构、配备相应数额的审计人员,由单位主
要负责人直接领导。1992年10月,明确审计处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1996年1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的通知》,规定:
在体制改革中,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审计机构不得与财务、监察、
企业管理等部门合并。5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明确审计处定员8人。1998年7月,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决定将财务、审计部门合并为财务审计处。2001年3月,省烟草
专卖局(公司)机关“三定”方案规定,审计处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内设机构,
编制5名。8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在全省烟草系统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
通知》,要求各集团公司、卷烟厂、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中鲁、惠丰烟叶公司原则
上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不能设立的必须有专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2004年2月,山东
中烟公司成立,设财务、审计机构合一的财审部;将军、颐中集团公司及所属济南、
青岛、青州等卷烟厂财务、审计机构分设;其他单位财务、审计机构合一。5月,省
烟草专卖局(公司)明确审计处编制6名。6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转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地市分公司,重点卷烟工业企业设
立审计、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审计处(科)作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的内设机构,必须单独设置,配备3NFDA15名审计人员。至2005年底,省烟草专
卖局(公司)及全省各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均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不少
于3人。

二、内部审计制度
(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991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山东省烟草系统经济合同内部审计试行草案》,
对合同内部审计的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审计原则及相关要求作出规定。199 2年,
下发《并于下达〈山东省烟草公司流动资金专题审计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规定
流动资金专题审计任务由省烟草公司自年度审计计划中下达。制定具体的审计工作表
格,使流动资金专题审计初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1998年,印发《烟草企业固定资
产投资审计要点》,明确开工前、建设、竣工等阶段的审计要点以及有关违纪问题的
处理意见和审计注意事项。
2000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关于全省烟草系统实行审计复查制度的通知》,
规定审计复查的范围、要求、时间、方案、程序和方法等,有效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同年,印发《山东省烟草系统企业领
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点》,规定经营管理情况、执行会计制度情况、国有资产安
全完整情况、预算指标完成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和效益
情况等方面的具体审计内容。
200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
席会议的组成部门、议事内容、议事程序以及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同年,印发《山东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
计工作职责、审计工作权限、审计工作程序、考核与奖惩等;印发《山东省烟草专卖
局(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对审计计划、开工前审计、建设期间审
计、竣工审计、审计结果等作出规定,规范固定资产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果;印发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经
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工作程序及结果利用等事项,加强
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印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审计管理监督实施办
法》,对审计管理监督主体及职责、审计管理监督对象、审计管理监督事项和监管重
点、审计管理监督主要工作措施、内部审计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等作出规定,规范全
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的内部审计管理监督工作。
(二)山东中烟工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04年11月,经山东中烟公司第八次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山东中烟工
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建立山东中烟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专项审计
(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专项审计
1991年,完成135个承包企业的承包终结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59万元,上交51万
元,调账50万元,提出建议115条,促进增收节支221万元;开展经济合同审计,审计
青岛、青州、滕州卷烟厂合同332份,总金额613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对3个
单位进行基建审计试点,取得较好效果。
1992年,完成财务收支审计71项,查出违纪金额112.23万元,调账162笔122.31
万元,提出建议138条,采纳47条;进行流动资金审计21项,经济效益审计2项,提出
建议82条,采纳17条,促进增收节支85.64万元;完成对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
商品和账表“四相符”审计10项,调账0.54万元,提出建议21条,促进增收节支62万
元;进行内控制度审计和利润预测审计试点;完成合同审计334份,标的72613万元,
终止9份;进行潜亏挂账、有问题资金和专卖规费的收支、罚没收缴两项调查,分别
提出建议31条和29条。
1993年,完成审计项目152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17项,离任审计29项,承包
经营审计81项,审计调查20项;共查出违纪金额159.81万元,其中应上交59.03万元,
促进增收节支59.7万元,收回货款6547万元;提出建议200多条,采纳90条。在财税
大检查工作中,全省自查面达100%,自查违纪金额391.26万元,应上交金额190.9 1
万元,全部补缴入库。
1994年,完成审计项目360项,其中,承包经营目标终结审计102项,对生产经营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180条建议;资产负债损益审计34项(含厂长和经理离任审计),审
计资产总额42935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328.10万元,促进经济效益金额221.20万
元;进行经济效益审计31项,促进经济效益金额104万元;审查工程合同概算、决算
168项,审查项目投资额712.90万元,核减不合理金额61.34万元;审查各类经济合同
150余份,纠正损失金额60余万元。
1996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09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86项,承包经营终结审计
91项,经理(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60项,资产负债损益审计2项。经济合同审计22
6份。基建技改项目审计443项,总造价3767万元,审减投资额344万元,审减率9.12%;
经济效益审计38项,纠正成本核算不实造成的损失浪费51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 38
万元;完成审计调查55项。共查出违纪金额565.56万元,防止损失浪费510.41万元,
提出审计建议311条,促进增收节支338.06万元。
1997年,开展审计项目294项,共查出违纪金额376.65万元。其中,财务收支审
计54项,效益审计60项,经济责任审计142项,基建技改审计24项,其他审计14项,
审计调查10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227条,纠正损失浪费金额1819.78万元,促进增
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1268.75万元。组织协调行业审计,纠正违纪金额2.18亿元。
1998年,完成审计项目342项,促进增收节支2196万元,纠正违纪金额375万元,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400余条。
1999年,完成审计项目350项,促进增收节支353.98万元,纠正违纪金额1905.0
6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288条。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案件,追回巨额借款1700万
元。
2000年,完成审计项目238项,查处损失浪费金额7744.5万元,增收节支743.94
万元,纠正违纪金额792.35万元。审减高估冒算基建、固定资产投资738.52万元,审
减率12.37%。
2001年,对42名企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全省烟草系统商业企
业72.79亿元资产、40.82亿元负债、31.98亿元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核实,如期完
成各项任务。完成物资采购比价审计项目157项,平均审减率8.46%。完成经济合同审
计201项。除清产核资有关数据外,全年共完成内部审计项目1500多个,审计金额
25.3亿元,查出违规违纪金额6500万元,审减项目支出2650万元(物资采购1061万元、
工程项目158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620多万元。
2002年,对38名企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企业资产总额1
8.30亿元,纠正调整经济事项金额6188万元;进行工程及维修项目、物资采购及合同
项目、效益指标实现情况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审计4143项(次),促进增收节支9490万元,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加效益、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建议;进行工程(固定资
产维修)审计项目707项,审计金额6.35亿元,审减虚算工程量、虚算材料价款等结算
资金6727万元,综合审减率10.6%,维护了企业利益;进行物资比价采购审计201 4
项(次),审计金额1.83亿元,审减结算资金1358万元,审减率7.4%;进行合同审计
1311项,审计金额23.90亿元,审减金额555万元;进行财务收支审计40项(次),纠正
调整经济事项金额302万元;进行效益指标审计76个单位(次),纠正调整经济事项金
额636多万元,防止了利用往来、成本结转及有关费用性科目调节利润的现象。对烟
草企业投资的全资和控股的62户企业47.55亿元的资产、25.19亿元的负债、22.36亿
元的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共清理出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1.08亿元(其中,
资产损失3262万元、潜亏挂账7499万元);另有经营性亏损挂账1.49亿元。
2003年,对49名企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产总额17.68亿
元,纠正调整经济事项金额509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83条;进行综合效益指标审计
107个单位(次),纠正调整经济事项金额1270万元;进行工程及固定资产维修、装修
审计96项,审计金额6954万元,纠正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等问题,促进
增收节支1413万元,提出完善文件、规范程序等10条建议;进行物资采购及经济合同
审计206项(次),审减结算资金754万元;开展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31项
(次),提出审计建议95条。为摸清企业担保情况,规避担保风险,对全省烟草系统及
多元化经营企业之间以及2002年12月31日以前各类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清理,清理出担
保事项45项、金额5.84亿元。
2004年,经济责任审计资产总额51.44亿元,调整经济事项金额1.29亿元,针对
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进行工程审计项目82项,审计金额7025万元,审减工程
结算资金、材料价款等1149万元;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审计225项(次),审计金额1175
万元,审减结算资金221万元;进行合同审计11项,审计金额738万元;进行效益指标
审计37项,纠正调整经济事项金额169万元。
2005年,对83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资产总额72亿元,
纠正调整经济事项金额2.7亿元,提出规范经营管理、资产管理、经济核算和加强内
部控制等方面的审计建议270多条;进行基建项目审计129项,审计资产总额1.58亿元,
审减1338万元,审减率8.47%;进行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审计217项,审计资产总额
1525万元,节约167万元。
(二)山东中烟公司项目审计
2004年,完成各类项目审计5158项,审计金额56.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6413万元,
查处违规金额238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221项。
2005年,完成各类项目审计2480项,审计金额45.97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10亿
元,提出合理化建议167项。

四、审计检查
2004年,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对山东中烟公司系统200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
全面审计,查出四类问题,涉及金额9800万元,企业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
2005年,山东中烟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按照行业审计标准,对未纳入国家行业审
计的其他烟草主业单位及烟草投资和控股企业共23家的2003年度、2004年度财务收支
情况进行了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