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分行)累计向全省发放本外币表内外贷款1172.56亿元,主要投向公路、铁路、电力、石油石化、城建、电信、煤炭等建设项目。
一、资金管理和贷款业务
1999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大对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强化对贷款发放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全年累计发放固定资产贷款85亿元,其中电力、铁路、煤炭和石油化工贷款79亿元。
2000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按照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调拨管理办法(暂行)》《项目贷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贷款项目用款进度的预测、资金头寸的匡算以及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资金的申领,加大对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全年累计发放固定资产贷款150.14亿元,主要投向公路、电力、铁路、城建领域。
2001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发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73亿元,其中公路、电力、铁路、城建、民航等领域占全部贷款投放量的96%。强化银行服务功能,对双星集团和青岛橡胶集团发放设备储备贷款0.60亿元。制定《资金头寸调度和资金拆借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旬、月、季度编制项目用款和资金申领计划,并加强项目用款监督,盘活不良资产,抓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实现资金良性循环。9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山东省政府达成“十五”时期贷款意向500亿元。
2002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先后与15个市、46个县(市、区)以及济南、烟台、威海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承诺贷款500多亿元。加强账户资金的日常匡算、管理和调度,制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加强贷款发放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快新项目评审进度,上报6批项目贷款发放计划。全年共发放贷款102.12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93.03亿元;为省交通厅、兖矿集团等5个项目发放短期贷款9亿元,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石油化工等6大行业贷款余额322.32亿元,占全部贷款的78.9%;回收贷款本息68.01亿元。
2003年3月,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继续强化资金头寸管理,加强对资金流量、资金缺口和走势变化等情况的预测,积极开展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等试点工作。在荣成、文登、乳山、高密、栖霞等地开展小城镇建设贷款试点,发放贷款17亿元;在烟台、潍坊、泰安、威海等市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发放贷款7.4亿元;在潍坊、聊城等市开展农业产业化贷款试点,发放贷款5亿元;同时开展应急贷款业务,先后向山东航空公司发放抗“非典”紧急援助贷款1.5亿元,向凤祥集团、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抗“禽流感”紧急援助贷款4亿元,向威海市政府发放抗暴雪救灾应急贷款0.3亿元。10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山东省政府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总额度为1716亿元,重点支持山东省电力、公路、铁路、电信、石油石化、城市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建设项目,以及小城镇建设、旅游、“三农”、国企改造、中小企业、再就业等热点领域。全年,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共上报7批项目贷款发放计划,签订借款合同39个,金额296.95亿元,发放贷款167.20亿元,年底贷款余额530.16亿元。
2004年,国家开发银行推出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业务。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要求,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开始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在与建设银行代理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先后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签订联合贷款合作协议,与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业务的开展,重点支持济南、潍坊、泰安、济宁、威海等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同潍坊、淄博等17个城市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当年,在荣成、文登、乳山、高密、栖霞等县(市)继续开展小城镇建设贷款试点工作,发放贷款6.5亿元;在烟台继续推进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工作,向20个中小企业项目发放贷款2.7亿元;在潍坊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发放项目贷款3.6亿元。向社会发展瓶颈领域发放贷款16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规模8.04亿元,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安排7.76亿元。截至年底,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共上报2批项目贷款发放计划,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125个,金额225.04亿元;累计发放人民币贷款145.26亿元,主要集中在公路、铁路、电力、石化、电信和公共设施管理等6大领域,贷款余额598.82亿元。
2005年10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山东省政府签署《加快山东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承诺贷款500亿元,重点支持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山东半岛城市群、“走出去”项目和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科技产业、优势产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社会发展瓶颈领域的建设项目。与共青团山东省委建立合作领导小组,向“青春创业行动”首个项目——陵县青春创业园青年分户奶牛养殖项目发放贷款3000万元,带动300多人就业。截至年底,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157.33亿元、短期贷款39.68亿元,外币中长期贷款8.72亿元,管理资产总额904.0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7.38亿元,净利润10.35亿元,人均利润1125万元。
图2-4 2005年12月15日,潍坊市商业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二、项目开发
1999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向山东省有关部门及市(地)政府发出《关于做好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推荐的函》和《贷款项目受理办法》等,说明和宣传业务范围、项目受理程序和有关事项,并深入企业、各地积极沟通信息,参与项目的前期开发和培育。年底,初步备选项目34个,申请开发银行贷款额300亿元。
2000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项目信贷管理模式由以地区管理为主,转变为以行业管理为主,将电力、水利、铁道、公路、城市基础设施、民航、石油天然气和石化、邮电通信等行业作为项目开发的重点,并对济南、青岛等8个重点市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城市发展规划等进行深入调查。年底,储备库项目54个,项目总投资440亿元,申请开发银行贷款额240亿元。
2001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完善项目开发、受理、储备等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同时将城市基础设施和电力、水利等基础产业作为项目开发的重点,进行深入调查。年底,储备库项目67个,项目总投资1891亿元,申请开发银行贷款额805亿元。
2002年,开发银行济南分行成立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项目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目标管理。与省计委、省经贸委、各市政府建立信贷联系人制度,积极沟通项目开发和化解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和措施。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与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开发齐鲁石化技术改造项目,与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在南山项目和电厂项目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成功开发山东网通电信项目,承诺贷款30亿元;开发青岛市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崂山风景区、滨海公路、跨海大桥、奥运场馆建设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全年签订项目贷款合同13个,总金额132.84亿元。
2003年,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强项目开发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三级责任人制度,对重大项目签订责任状,完成《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调查》《山东省教育、旅游和物流产业投资环境调查及开发银行信贷政策建议》和《山东省水利建设基本情况及重点项目调查》等报告,制定了重点项目开发和贷款发放计划。国家开发银行与青岛市、济南市和山东省政府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济南市政府签订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放贷款8.87亿元,支持该市引黄供水、污水处理、南郊热电厂、管道液化气等重点工程建设。全年累计新增开发入库项目35个,申请开发银行贷款额773.81亿元。
2004年,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先后与淄博等7个市政府和龙口等13个县级政府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重点支持城市供水、供热、垃圾与污水处理、城区道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与滨州、烟台等9个市政府制定应急短期贷款预案,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潍坊佳潍可食品有限公司等5个农业产业化试点项目评审承诺贷款5亿元;对山东凤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承诺并发放贷款1.6亿元。全年累计新增开发入库项目33个,申请开发银行贷款额486.7亿元。完成山东省煤炭行业、煤电油运能源瓶颈行业、临沭县小城镇建设及山东省重点城市规划等调研工作。省政府将《山东省开发性金融“十一五”规划》列入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2005年,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强与山东省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优质客户的联系沟通,集中开发包括山东黄金、山东电力、山东大学校园基础设施、青岛胶州湾海底隧道等一大批优质项目;协助总行完成兖矿集团、山东黄金、青岛大炼油工程、省交通厅2条高速公路等打捆项目评审工作;完成山东省交通学校、山东凤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集团、威海经济适用住房、烟台西北林业俄罗斯木材加工项目等多个新项目的评审工作。截至年底,储备库项目81个,申请开发银行贷款额1985亿元。
三、筹资业务
开发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面向国内金融机构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开发银行济南分行为拓展资金来源,增强存款意识,强化对新上项目资本金和自筹资金的落实,并要求项目企业的资本金和自筹资金存在本行;对济南、青岛两市城建打捆贷款和设备储备贷款实行封闭管理。至2000年底,该行各项存款余额35.33亿元。2003年,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认真研究开展存款业务的方式和途径,将工作重点放在公路、电力、城建等行业,利用政策性银行的优势,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扩大项目资金沉淀,并努力吸收与贷款项目有关的其他存款。年底,各项存款余额24.86亿元。2004年底,各项存款余额33.57亿元。2005年底,各项存款余额59.1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