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章 信托投资业务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金融志(1991-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9/article/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39/article/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信托投资业务是以信用委托为基础的一种经济行为,带有一定的经济目的,即掌握资金(或财产)的部门(或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其运用或管理,信托机构遵从其议定的条件与范围,对其资金或财产进行运用管理并按时归还。由于信托业务是代人管理或处理资财,因此,信托机构一要有信誉,二要有足够的资金。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 国际上的金融信托投资业务,主要是经营处理一般商业银行存、放、汇以外的金融业务。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市场情况日趋复杂,客户向银行提出委托代为运用资金、财产,投资于证券、股票、房地产的信托业务与日俱增。国内的信托业务是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如利得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