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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同城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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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各行统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结算办法》,同城结算废止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委托付款和保付支票四种方式,推行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和委托收款。支票只限同城使用,商业汇票和委托收款同城异地都可使用。1990年,又恢复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结算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要求各行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对企业签发空头支票,专业银行无理压票、退票、拒付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定在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发生延期付款后,应按照延期付款的总金额和规定的比例(每日万分之三)扣付滞纳金,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三日内单独划交收款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强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向全省推广临沂、菏泽、淄博等地应用电子计算机和卫星通信网络,扩大票据交换范围、变异地为同城,加快资金清算的经验。1992年,为加快资金清算速度,人民银行对县辖票据交换实行改革,增加交换网点,完善结算体系,各金融机构跨系统的汇划款项直接通过县级同城票据交换清算资金,县级指定专人负责,参加市辖的同城票据交换统一清算。通过省辖同城票据清算来的票据和清单,当日清分,分发给各专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使县辖内同城跨系统的资金清算速度明显加快。同时,山东省加快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建设,改异地结算为同城结算,已建立的16个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日交换额12亿元,资金周转平均加快2~3天。
1993年初,全省出现企业资金紧张,专业银行支付能力下降,备付金不足透支现象,同时,企业随意签发空头支票、无理拒付,银行结算乱压票、退票情况严重。各专业银行抓住整顿金融秩序的时机,狠抓结算制度改革,严肃结算纪律;扩大支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的使用,拓展商业汇票业务,提高结算工具票据化程度;加快联行清算制度改革,建立以人民银行为枢纽的清算中心;积极推广电子计算机、卫星通信等先进技术手段,全省建成17个电子联行卫星小站,扩大专业银行大额转汇比例。银行随意压票、退票,受理空头支票、无理拒付的现象大大减少。个体工商户支票结算比例增加,使用范围扩大,支票结算占同城结算总量的80%以上。同时,银行汇票广泛使用,部分大中城市开始使用银行本票,各专业银行相继开办信用卡业务,同城结算工具越来越多。
1994—1995年,经整顿查处,同城结算压票、压单、无理退票等现象杜绝。山东省加快信用卡网络系统、金卡工程、同城电子清算系统建设,在各中心城市相继建成功能较为完善的以计算机为主体、以联网为主要方式的同城资金清算系统,济南、青岛、潍坊、淄博等城市实现与卫星通信网天地对接。淄博市建立以市票据交换所为中心,辐射全市市、县、乡三级金融机构的票据交换网络,参加市级票据交换的金融机构达300多家,日交换票据1.5万笔,金额2亿元。1994年11月8日,人民银行淄博市、滨州地区、东营市分行合作建成全省第一家跨市(地)的鲁中票据清算中心,3个市(地)、11个区县的82家金融机构加入这一交换网络,实现3市(地)企业、银行异地资金同城结算。同年,青岛市票据交换清分中心开始筹建,临沂市推行不定额银行本票试点取得成效。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农村信用社联社可开立清算户,专门用于同城票据清算。山东省部分农村信用社联社开始试办县辖往来,解决县辖范围内结算资金的清算。同时,全省有32家农村信用社试办签发银行汇票业务,县以下农村信用社开办代签农业银行汇票业务。
1996年7月1日起,青岛跨行政区域票据交换中心与票据自动清分系统正式运营,中心引进美国IBM票据清分设备代替手工操作,业务覆盖青岛、日照、潍坊3市,使3市间银行结算由异地变为同城,扩大了支票使用范围。人民银行17个市(地)分行全部加入卫星通信电子联行网络,建成微机同城交换网络。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开发出实时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网络。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建成以小型机AS400为主机的同城清算系统。
1997年1月,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人民币电子汇兑系统正式开通运行,全省农业银行客户实现电子汇兑资金24小时内到账抵用。农村信用社省辖电子汇兑系统建成,全省开通电子汇兑的联社、农村信用社1400多家,日均处理业务2600笔,清算资金2亿多元。金卡工程试点成功,9月,济南跨行ATM网络正式开通运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银行的85台ATM机、19个信用卡卡种投入运行。年底,济南、青岛、潍坊、威海、淄博5市相继实现信用卡网络联通,信用卡同城结算功能进一步增强。
1998年,证券资金转账系统、综合代收费系统等相继投入应用。
1999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规定同城票据交换实行“集中交换账户,统一清算差额”的做法。
2000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办法》。6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全省金融机构积极推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畅通政策性银行、中小金融机构结算汇路。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扩大电子联行系统应用范围,优化对同城清算网络资源的应用。至年底,全省17家中心支行全部运行同城清算系统,并与电子联行小站连接,实现同城票据业务网络传输,贷记业务实时进账,其中淄博、菏泽、济南、东营、德州等市将所辖县支行纳入交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同城”。银行卡网络中心跨行联网运行ATM机1309台,联网商户1188家,公用POS机3375台。
2002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全面优化山东省同城清算系统,在烟台、东营、滨州、菏泽、聊城、日照、临沂、济宁、枣庄、德州等10个市中心支行推广运用新系统。新系统增加头寸查询、异常支付交易监测、退票管理及电子联行依托同城网络“天地对接”等功能,能有效防范支付风险,提高票据抵用率。
2003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完善同城交换系统。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在16个二级分行全部建立核算中心、事后监督中心和现金中心,成功投产全功能银行、外汇汇款和现代化支付3个业务系统。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大额支付系统在清算中心和所辖的68个网点正式投产运行。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福建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等一批商业银行成功完成大额支付系统上线运行。
2004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针对威海、泰安、潍坊、淄博等城市同城清算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更换和改造系统的整改措施。威海、泰安、潍坊3市成功运行同城清算系统V2.0版。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完成全省977个联行机构新系统推广应用,并停用全国电子汇兑、实时汇兑和老银行汇票系统,开通电话银行个人“同名账户转账”、网上银行代缴移动话费等业务。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在德州、枣庄两市分行进行了同城票据交换集中处理试点。交通、中信、光大、华夏、招商等商业银行也加强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和结算账户管理,加大电子化结算系统建设,完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的服务功能,各自推出多种同城电子结算新品种。
2005年,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现代支付系统上线运行,由成立的票据投递公司集中对济南辖区交换网点的票据交换包进行收送。1月,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结算系统顺利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验收。3月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