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15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成立,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山东、河南两省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承担在山东、河南两省贯彻执行货币政策,开展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贯彻总行“先建后撤”的原则,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继续履行职责至12月31日。11月13日,山东省外币清算业务关闭;12月1日,各市(地)外汇调剂交易所撤销。1999年1月1日起,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外履行职能。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机构除外,下同)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管;依法查处辖区内金融违法、违规案件;对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区域金融风险进行分析、研究,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业务;协调辖区内中心支行的国库经理、支付清算、货币发行、金融统计和安全保卫等业务;对辖区内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人员编制400名,内设17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银行监管一处、银行监管二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监管处、统计研究处、会计财务处、科技处、内审处、人事教育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保卫处、外汇管理处、国际收支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另设2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外汇交易分中心、清算中心。设立后勤服务中心,作为机关服务机构。党群工作机构设置党委办公室(与分行办公室合署办公,单设党办秘书科)、组织部(与人事教育处合署办公,单设组织科)、宣传部、群工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综合处、案件检查处、执法监察处;保留中国金融工会山东省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与群工部合署办公。撤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市分行,组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履行分行所在地城市的中央银行职能。辖区二级分行统一更名为中心支行。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郑州金融监管办事处,基本职能是根据分行授权,对河南省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辖33个中心支行(山东省16个、河南省17个),208个县级支行,管理郑州金融干部培训学院。此次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撤并中国人民银行市(地)分行所在地重复设置的分支机构,撤销滨州市(县级)、菏泽市(县级)、德州市德城区、临沂市城区、泰安市郊区、淄博市周村区、潍坊市寒亭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崂山区、枣庄市峄城区、枣庄市山亭区12家支行和东营市河口区办事处。至1998年9月底,山东省共撤并中国人民银行市(地)分行重复设置的分支机构20个,县级支行由原来的115个减少到95个。
1999年9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山东省辖区内社团基金会监管职责移交省民政厅。2000年2月将山东省辖区内彩票监管工作移交省财政厅,8月将山东省辖区内典当行业的监管职责移交省经贸委,9月将山东省保险监管职责及有关档案移交中国保监会济南保险监管办公室。
2001年1月,济南市历城区支行撤销。2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钞票处理中心成立,主要任务是根据货币发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清分、销毁钞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8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撤销银行监管一处、银行监管二处,设立银行管理处、中国工商银行监管处、中国农业银行监管处、中国银行监管处、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政策性银行监管处、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处、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处;调整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职能,撤销监管处室,监管人员并入分行相应处室,分行营业管理部集中精力承担货币信贷和金融服务等职责。2002年4月,烟台市福山区支行撤销。12月10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7月,山东银监局筹备组成立。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向山东银监局划转187人,其中,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4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88人;向山东省内银监会市(地)及以下派出机构划转950人。向河南银监局划转176人,向河南省内银监会市(地)及以下派出机构划转1069人。向青岛银监局划转62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职能调整后,除继续履行货币发行、外汇管理、经理国库、支付清算、金融法制建设、调查统计等职责外,强化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两项职能。4月,济南市长清县支行撤销。
2004年初,根据职责调整要求,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内设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外汇综合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汇检查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21个职能处室,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宣传部、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8个党群工作机构,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2个直属单位。5月,总行决定自5月1日起,原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的货币信贷工作职能,调整为由分行、郑州中心支行分别负责所在省的经济金融监测分析、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利率、信贷政策、金融市场监测及有关监管等货币信贷工作。7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在保卫处增设反洗钱协调科。
1998—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历任负责人一览表
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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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任职时间 │姓名 │ 职务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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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世春│ 行长 │1998.11—2004.05 │于华民 │ 副行长 │2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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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强│ 行长 │2004.05— │王敏 │ 副行长 │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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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诚│ 副行长 │1998.11—2003.07 │门晓波 │ 副行长 │20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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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锦洲│ 副行长 │1998.11—2003.07 │程仲泗 │ 纪委书记 │1998.11—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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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珍│ 副行长 │1998.11—2003.07 │郭宝珍 │ 纪委书记 │2001.11—20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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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群国│ 副行长 │1998.11—2001.08 │李建文 │ 纪委书记 │2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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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新│ 副行长 │1998.11— │肖辉光 │ 工会主任 │2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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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敏│ 副行长 │2000.0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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