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企业间资金拖欠现象日趋严重,国家开始着手清理“三角债”。1991年,全省共注入清欠专项贷款14.3亿元,累计清理企业拖欠资金52亿元。通过清理企业“三角债”,企业收回部分货款,企业存款相应增加。各家银行利用多种营销手段,增加企业存款。至年底,全省国有银行企业存款余额210.02亿元,同比增加28亿元。
1992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加强对公存款的组织工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立资金组织或专门的存款管理机构,加强资金组织管理工作。各行还制定对基层行的对公存款考核、鼓励和监测以及银企联系制度,强化对重点客户、重点行业的金融服务。
1993年,全省银行企业存款呈现前增后降的波动。由于1992年开始的固定资产投资热和直接融资热,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大量违章拆借资金,1993年上半年,银行企业存款大量增加。6月,中央采取严厉措施对乱集资、乱拆借、乱设金融机构进行治理整顿。7—8月,全省银行企业存款下降34.7亿元,9月只增加2.5亿元,银行信贷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全省各金融机构按照“堵邪门、开正门”的要求,在清理制止乱集资、乱拆借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吸收存款。在抓大户、抓系统存款的基础上,开办信用卡、房地产信贷、信托投资、信息咨询等新业务,部分银行开办为证券买卖、期货买卖、公用事业服务等代收代付业务;增加单位一般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存款种类。10月以后,全省金融秩序开始好转,企业存款开始回升。
1994年,信贷资金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新办法。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实行贷款限额指导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存款总量约束贷款总量,各行更加重视组织吸收存款工作。同年,国家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外汇结售制度,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各类外汇收入必须及时调回境内,按银行挂牌汇率,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至年底,全省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636.52亿元,首次出现各项存款余额略大于贷款的形势。
1995年,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保持较快增长。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5市增加的企业存款占全省企业存款增加额的62%;电力、邮电、交通、铁路4大行业增加的企业存款占全省增加额的70%。
1996年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进一步健全组织对公存款的管理部门,实施主要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抓龙头、抓大户、抓重点行业”措施,实施以贷引存,加强结算服务,签订银企合作协定等政策措施,运用电子技术开展代收代付业务,拓展新的增加企业存款的渠道。至2001年,全省各金融机构企业存款总量逐年增加,但每年度及年中各季度间增长波动大。
2002年,全省金融机构企业存款继续高速增长,企业资金面明显宽松,年底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2737.13亿元,比年初增加511.77亿元,同比增加290.10亿元,增长23%,占各项存款增量的28.98%,同比提高8.45个百分点,其中活期存款增加200.60亿元,同比增加48.34亿元。
2003年,各金融机构克服非典给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创新营销手段,加大营销力度,努力组织吸收存款。同时随着企业经济的好转,经营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企业可用资金相应增加,扩大了银行存款的资金来源。仅企业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就增加336.30亿元。
2004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依托“网上银行”“企业银行”“报关即时通”等科技手段,大力拓展无贷户和中小客户存款市场,拓展优质客户,提高集团客户的贡献度;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公司业务,促进企业存款的增加。
2005年,企业存款增长乏力,年底全省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4123.9亿元,比年初增加262.7亿元,同比少增214.3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持续较快增长,企业支付货款较多;部分行业产品市场发生变化,产成品资金和应收账款两项资金占用增加;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效应逐步显现,出口企业换汇成本增加,企业主动性库存增加,占压企业资金。
第二节 企业存款
20世纪90年代,企业间资金拖欠现象日趋严重,国家开始着手清理“三角债”。1991年,全省共注入清欠专项贷款14.3亿元,累计清理企业拖欠资金52亿元。通过清理企业“三角债”,企业收回部分货款,企业存款相应增加。各家银行利用多种营销手段,增加企业存款。至年底,全省国有银行企业存款余额210.02亿元,同比增加28亿元。
1992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加强对公存款的组织工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立资金组织或专门的存款管理机构,加强资金组织管理工作。各行还制定对基层行的对公存款考核、鼓励和监测以及银企联系制度,强化对重点客户、重点行业的金融服务。
1993年,全省银行企业存款呈现前增后降的波动。由于1992年开始的固定资产投资热和直接融资热,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大量违章拆借资金,1993年上半年,银行企业存款大量增加。6月,中央采取严厉措施对乱集资、乱拆借、乱设金融机构进行治理整顿。7—8月,全省银行企业存款下降34.7亿元,9月只增加2.5亿元,银行信贷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全省各金融机构按照“堵邪门、开正门”的要求,在清理制止乱集资、乱拆借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吸收存款。在抓大户、抓系统存款的基础上,开办信用卡、房地产信贷、信托投资、信息咨询等新业务,部分银行开办为证券买卖、期货买卖、公用事业服务等代收代付业务;增加单位一般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存款种类。10月以后,全省金融秩序开始好转,企业存款开始回升。
1994年,信贷资金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新办法。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实行贷款限额指导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存款总量约束贷款总量,各行更加重视组织吸收存款工作。同年,国家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行外汇结售制度,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各类外汇收入必须及时调回境内,按银行挂牌汇率,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至年底,全省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636.52亿元,首次出现各项存款余额略大于贷款的形势。
1995年,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保持较快增长。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5市增加的企业存款占全省企业存款增加额的62%;电力、邮电、交通、铁路4大行业增加的企业存款占全省增加额的70%。
1996年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银行进一步健全组织对公存款的管理部门,实施主要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抓龙头、抓大户、抓重点行业”措施,实施以贷引存,加强结算服务,签订银企合作协定等政策措施,运用电子技术开展代收代付业务,拓展新的增加企业存款的渠道。至2001年,全省各金融机构企业存款总量逐年增加,但每年度及年中各季度间增长波动大。
2002年,全省金融机构企业存款继续高速增长,企业资金面明显宽松,年底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2737.13亿元,比年初增加511.77亿元,同比增加290.10亿元,增长23%,占各项存款增量的28.98%,同比提高8.45个百分点,其中活期存款增加200.60亿元,同比增加48.34亿元。
2003年,各金融机构克服非典给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创新营销手段,加大营销力度,努力组织吸收存款。同时随着企业经济的好转,经营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企业可用资金相应增加,扩大了银行存款的资金来源。仅企业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就增加336.30亿元。
2004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依托“网上银行”“企业银行”“报关即时通”等科技手段,大力拓展无贷户和中小客户存款市场,拓展优质客户,提高集团客户的贡献度;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公司业务,促进企业存款的增加。
2005年,企业存款增长乏力,年底全省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4123.9亿元,比年初增加262.7亿元,同比少增214.3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持续较快增长,企业支付货款较多;部分行业产品市场发生变化,产成品资金和应收账款两项资金占用增加;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效应逐步显现,出口企业换汇成本增加,企业主动性库存增加,占压企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