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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用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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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召开全国人事、劳资处长专业会议,对人事、劳资制度改革进行统一部署。决定推行主要领导干部聘任制,一般干部聘用制,新增人员合同制,以及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和入行招考、岗位招聘等制度,打破分配平均主义和干部终身制,实施弹性工资计划体制改革,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制度。将工资总额的增长同存款、贷款、利润的增长挂钩。
全省农业银行以转变职能为前提,以精减人员为重点,以提高效率为目的,精简管理机构,增强一线经营实力。改革人事、劳资制度,推行主要领导干部聘任制和行长目标责任制,将人均存贷款、人均创利水平、贷款风险度以及市场份额作为干部升降的主要依据。开展干部聘任制试点,原则上市(地)分行、县级支行行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目标完成,有重大贡献者,可连任续聘或提拔使用;对未完成任期目标、年度考核不及格,50%以上群众不信任的,免职或解聘。
建设银行在部分行试行干部聘任制、职工聘用制、优化劳动组合等新的劳动人事制度,奖金分配开始适当拉开档次。
1993年,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引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机制,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试行聘任、聘用制度,职工收入分配引入效益工资等办法。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制定《业务人员达标上岗、等级管理试行方案》和《招聘入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在全国农业银行系统率先推行目标责任制,制定《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将贷款风险比率、固定资本比率、利息收回比率、综合费用率、利润5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与工资分配紧密挂钩,年终凡未完成省分行核定计划指标的,按规定比例扣减责任目标津贴和应分配的公益金、公积金、资本金。年底对4个市(地)分行给予奖励,对11个市(地)分行进行处罚。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试行中层干部聘任制、任期制,干部试用制,职工聘用制、合同制、竞争上岗与内部待业制,有些分支机构在内部机构设置、劳动组织优化方面进行一些探索,在基层营业机构实行多功能柜员制。
1995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推行法人授权制度,实行行长目标责任制考核,改革组织机构,精减人员。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撤并低效营业网点,继续推行干部聘任、聘用、岗位轮换和异地交流制度,在收入分配上继续实行业绩考核与绩效挂钩等。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吸纳一大批急需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推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双向选择、行内待岗待业、辞职辞退、限期调离等人事制度改革。
1997年,中信银行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月,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统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60名,为农村信用社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1998年,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撤并部分低效或亏损的营业网点,实施员工下岗分流,建立工效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将工资总额增长同效益增长结合、工资发放与个人贡献结合。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重新确定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新设置人力资源部。
1999年,国有商业银行继续推进干部管理、组织机构、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完成分行本部机构改革,核定二级分行内部机构数,优化劳动组合,引入竞争机制,撤销4家县支行、168个储蓄所、11家办事处、分理处,分流人员157人,清退临时工、代办员106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工资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工资总额分配向盈利行倾斜的政策,拉开分配档次。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清退792名储蓄代办员。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98%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干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撤并4个县支行,撤销78个低效储蓄所,精减人员510人。
2000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全辖营业网点进行保本点测算,对处于保本点以下,确无发展前途的营业网点进行收缩,采取下岗职工再就业、内部退养、自谋职业等办法进行人员分流。工资分配坚持向盈利行倾斜,逐步加大人力费用总额与经营效益挂钩力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额划拨省劳动部门管理。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进一步调整优化营业网点,全年撤销综合营业机构408个。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干部实行选聘制度,制定干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对23个县支行进行降格,撤销195个储蓄所、6个分理处、办事处、216个代办所。出台员工聘用和离岗管理办法,建立灵活的用工制度,全辖员工减少5%。
2001年,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干部聘任制和员工聘用制,对各级行的中层干部实行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全年共聘任2289名主要领导干部和3061名基层处所负责人,1336名原任职干部落聘,共14343名员工竞争上岗,77人下岗待业。继续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营业网点,二级分行内设机构减少32个,支行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07个,撤销低效营业网点514个,升格储蓄机构284个,实际减员6285人。进一步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将工资总额分为基数工资和效益工资两大部分,基数工资一次性核定,效益工资依据业务经营业绩综合考评结果分配。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优化营业网点,撤并亏损严重的县支行。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经营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完成辖区县(市)支行“两部一室”改革,支行机关人员平均精简1/3。推行客户经理制。制定《工作人员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等,为实施劳动合同制做好准备。
2002年,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行柜员制改革,制定《关于优化基层营业机构内勤人员劳动组合的意见》,对储蓄所、综合营业机构柜员和复核制柜员、营业部柜员分别核定日均满负荷工作量。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制定《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考核及津贴实行办法(试行)》《国际结算专业人才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工程技术、国际结算人员实行岗位等级管理和特岗津贴制度。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推行干部竞聘上岗制度,省分行和二级分行内设机构负责人、支行及以下机构负责人均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员工实行全员竞聘上岗。省分行内设部门由26个减少到23个,市分行内设部门减少18.3%,县级支行减少内设部门19.1%。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干部培养、选拔、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干部聘任制度。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通过公开竞聘选拔65名副总经理级年轻干部,撤并达不到盈利点的营业机构,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
2003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坚持主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离任稽核等制度。择优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145人。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继续推行干部聘任制改革,规范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公开竞聘的程序和方法,实现公开竞聘与任期目标管理紧密结合的用人机制。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恒丰银行撤销效益低的8个网点。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工效挂钩、客户经理等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
2004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继续推行劳动合同制,调整营业机构网点布局,清理规范临时工使用。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实施岗位分类分级和全员竞争上岗制度,加强网点管理和对员工考核,撤销低效网点123个,减少员工1037人。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对科级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和员工双向选择。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员工考勤内部管理办法》《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后备干部队伍,调整17个分(支)行领导班子,选聘处级和直属支行行级干部59人次。兴业银行济南分行通过岗位培训,引进专家等措施,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银行后备人才库和科学的干部培养管理机制,试行末位淘汰制和临时工制度。
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继续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和网点布局。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对淄博、莱芜等分行聘期届满或空缺的6个支行行长岗位,实施公开竞聘,指导营业部等9个市分行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对机构撤并产生的富余人员实行妥善分流。在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的前提下,对多元化收入分配机制建设进行积极探索。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开展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竞聘与选拔,制定部分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岗位说明书和聘期责任目标书。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制定《行员管理暂行办法》《新入行员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落实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