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稽核与监督

档案浏览器

1985年前,银行稽核监督主要由人民银行进行外部稽核监督。1985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成立稽核处后,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建立自己的稽核审计体系,开始内部稽核监督。1991年,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稽核队伍不断扩大,稽核方式由现场稽核发展为现场与非现场稽核有机结合,稽核领域由专项稽核向全面稽核、责任稽核拓展延伸,内部评价由专项评价向全面评价拓展,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1991年,全省金融稽核工作会议召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提出金融稽核工作重心要由合规性稽核为主转向合规性与安全性、效益性稽核并重,由稽核人民币业务为主转向稽核人民币业务和稽核外汇业务并重,由稽核业务活动为主转向稽核业务活动与内部管理并重,由外部稽核为主转向外部稽核与内部稽核并重的要求。并开始按照“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同级检查同级”的原则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常规性稽核,重点安排对全省农业银行的常规稽核,对烟台市中国银行的全面业务稽核,对30个城市信用社的常规稽核,对各金融机构公款转存储蓄存款问题的稽核,对人民银行专项贷款投向和效益的稽核。继续委托农业银行对20%的农村信用社进行稽核,稽核的主要内容是执行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大额逾期贷款以及盈亏情况等。
至年底,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辖有115个县支行建立稽核机构,稽核人员达到410人;组织对全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的后续稽核,对全辖信贷资产质量的稽核检查,摸清呆账风险、挤占挪用和逾期贷款状况。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储蓄、国际结算、信用卡、贷款逾期等业务进行专项稽核,对信贷业逾期贷款情况进行两次专项稽核。年底全辖已设置稽核机构17个,配备专职稽核人员45人。
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稽核程序》《稽核监督工作报告制度》《金融性公司派驻员工作暂行规定》。对稽核立项、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报告和稽核处理5个阶段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工作“八五”规划》提出的每年对20%的金融机构开展常规性稽核的要求,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陆续对全省金融机构进行常规性稽核和专项稽核,对稽核中发现的突破限额发放贷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发放贷款,转移财政性存款,迟、少、漏缴存款准备金,违反利率政策存贷款,违反结算纪律,违规办理拆借业务贷款质量反映不实等问题,要求各行限期整改,对部分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各行内部稽核工作发挥巨大作用,堵塞业务操作风险漏洞。
1995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重点开展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金融机构证券回购业务、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建设银行系统的委托贷款业务、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10余项现场稽核。组织完成对全省保险公司的常规稽核。人民银行各级稽核部门全年共开展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后续稽核961次,稽核金融机构2693家,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527亿元,对查出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1996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辖区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进行常规稽核,对部分市(地)城乡信用社进行常规稽核和专项稽核;选择部分粮棉油收购大县,对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稽核,并对工商、农业、中国、建设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违规经营情况进行重点稽核。改进和完善对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电脑监测系统,选择部分金融机构试行风险监督,扩大风险监督试点面。同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辖区稽核组织体系进行改革,济南、德州、莱芜、日照等9市(地)撤销县(区)支行稽核机构,实行直接稽核或稽核人员派驻制度;对1995年前发生的全部违规经营及账外经营业务进行彻底清理。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各联社都设立稽核监督机构,履行其审计稽核职能。随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业务发展,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监督的组织体系、稽核内容、稽核程序不断完善,形成包括常规稽核、专项稽核、辅导检查、事后监督的一整套稽核监督机制。
1997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切实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精神,先后完成对全省工商银行、邮政储汇局、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等16个现场稽核项目。加强和完善非现场稽核和对人民银行自身的稽核监督,实施分(支)行行长离任稽核试点。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成立全省稽核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稽核体改实施方案和实施步骤;制定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稽核实施细则和方案,并对莱芜、临沂、日照、滨州、菏泽5个分行原行长和18个县支行、办事处原负责人进行离任稽核。
1998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稽核。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方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稽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信贷大检查活动和整顿银行账外账及违规经营等工作,对省内金融机构高息揽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彻底查处,加大对保险业的整顿力度,规范保险代理市场,制止各种保险营销违规行为。认真清理社团基金会,打击非法彩票活动。各级人民银行在全面摸清辖区金融风险底数的基础上,通过建立高风险机构跟踪档案,制定预防预案,建立监管通报制度,形成比较完备的金融风险监控体系。在继续进行常规稽核和后续稽核的同时,对非现场稽核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重大违规行为,及时组织专项稽核,提高对风险集中地区和金融机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现场稽核的频率和力度。
1999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建立银行监管一处、银行监管二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等,将对银行的稽核职能划转到各个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稽核工作由主要对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外部稽核监督转入对人民银行的内部审计和稽核。全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各级稽核部门,共开展各种稽核项目1071个次,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稽核检查覆盖面达到64.76%,通过稽核查出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3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553.68万元。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组建稽核大队,年底全辖稽核人员达到552人,先后组织对辖区60个支行执行省分行“5个严禁”(严禁违规经营,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擅自开工搞基本建设和超计划、超规模搞基本建设,严禁自招代办员、临时工)情况的稽核。组织对185个支行1998年新发放贷款风险状况和1999年度财务收支及应付利息情况的稽核,对95名行长(主任)进行任期责任稽核,对457名行长(主任)进行离任稽核,组织对以资抵债贷款管理、贷款风险预警、基建项目、信用卡业务等的专项稽核。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内部审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审计工作人员选聘办法》,组建7个审计办事处,负责对全辖的审计稽核工作。先后开展对所辖机构银行账外及违规经营的清理整顿工作;对43个单位的5523笔、165.62亿元贷款进行稽审,对53名离任行长(经理)进行经济责任稽审,对41名市(地)分行和县级支行行长进行经营责任定期稽审,严厉查处违规违纪经营行为。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先后组织开展专项稽核9次、常规稽核6次。
2000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内审工作实施细则》,分行营业管理部及各中心支行都设立独立内审机构。同年对14名中心支行行长、118名支行行长和178名重要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撤销全部县(区)级支行稽核机构,全面实行下查一级的直接稽核或派驻稽核制度,先后开展清理整顿银行账外账及违规经营、非盈利资金占用、贷款质量真实性、资金营运业务、授权授信业务、银行卡透支及呆账核销情况等稽核。对11名市(地)分行正副行长、7名省分行直属机构和处室负责人,48名县支行正副行长及85名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稽核。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为重点,对1999年度经营指标完成真实性和1998年、1999年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外汇业务等进行稽核或自查复查,开展行长任期责任与离任稽核,对2533人实施经济处罚。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共开展各种稽核580多次,发现问题涉及人民币49.6亿元、外币73万美元,发现案件3起,涉案人民币1.07亿元、73万美元。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成立总审计室,负责领导全辖区审计工作,下辖7个审计办事处,初步建立起垂直领导、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制定《稽核工作规范》《稽核监督员工工作规程》,对新建支行进行常规稽核,对4名支行行长、5名分行处级干部和1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离任和离岗稽核。政策性银行开始加强稽核监督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单设稽核机构,全辖配备稽核人员55名。开展对全辖119个基层营业机构贷款手续合法合规性稽核,对44个基层营业机构调销回笼款归行情况稽核等。
2001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内审监督操作规程》,对内审现场检查活动进行统一规范。先后组织开展会计财务决算、国库业务和资金管理情况、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等专项审计,对全辖120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各项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查处违规资金83笔,金额2.43亿元。对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发放的所有设备贷款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有关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的经营合规性、内控制度建设有效性、资产安全性、收益合理性、资产流动性也进行现场检查。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主稽核人工作制度》,编纂《稽核实务手册》,制定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稽核、行长经营目标稽核、基层机构负责人离岗稽核实施细则;对烟台、威海、泰安、临沂、聊城市分行进行现场稽核,对60个县支行进行重点稽核,并开展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稽核等。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将县支行的稽核职能全部上收到市(地)分行,制定《稽核中心和稽核派驻办管理办法》《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稽核操作规程》《稽核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等管理规定;对新发放大额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进行跟踪稽核,对176个支行内部控制情况和贷款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和专项稽核。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成立济南、烟台、潍坊、临沂、菏泽5个稽核中心,健全、完善稽核监督体系,对27个撤并行和降格行进行全面检查。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引入现场检查计算机辅助系统,并对辖区3个直属单位、16个二级分行的80个基层营业机构进行财务决算真实性审计。对淄博、济宁等市分行和省分行16个直属单位的88个县级支行、119个分理处和657个储蓄所进行全面审计等。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制定《稽核整改工作考核办法》,对辖区6个分行和本部12个营业机构进行稽核,提出整改建议274条。
2002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编印《内审操作手册》,组织会计年终决算、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再贷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会计联行内控制度等6项专项审计。根据各行风险管理重点组织进行相应稽核审计,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完善稽核体制。
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也普遍加强内部稽核监督,充实人员,加大稽核宽度和深度,对查出问题的及时通报和整改。
2003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强化内审制度建设,规范内审操作,全年完成72项全面审计项目,对16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离岗审计。开展专项审计62项。山东银监局开展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对工商、农业、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及新发放贷款、非信贷资产的现场检查。对邮政储汇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对英大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债券投资风险、非信贷资产等进行现场检查。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完成济南、济宁、临沂稽核监督中心组建工作,制定多项稽核办法,开展贷后管理非现场稽核分析,初步实现非现场稽核与现场稽核的有机结合。全年,工商银行各级稽核部门开展年终会计决算、流动资金贷后管理、票据融资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外汇信贷业务等专项稽核250多次、全面稽核10次、常规稽核200多次、其他临时性稽核40多次。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采取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上年大额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跟踪审计,对辖属营业机构上半年经营情况真实性进行审计,提出整改建议341条,被采纳322条。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强对各稽核中心的管理、指导、协调与监督。全年共进行各项稽核检查337次。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通过健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对全行2002年度接受内、外部审计(检查)所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审计,对15个二级分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评价。全年累计完成审计项目255项次,提出审计发现的问题2372个、审计建议1671条,被采纳建议949条。
2004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全辖78家县(市)支行进行全面审计;对114名主要领导干部和82位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山东银监局加大对地方法人机构的检查力度,对23家中小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临沂市商业银行、泰安市城市信用社、枣庄市城市信用社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各银监分局开展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盈亏真实性、票据业务以及贷款五级分类的专项检查,全年开展31个现场检查项目,共查出违规金额335.14亿元;对各类金融机构下达非现场监管意见书14份、监管提示30份、关注事项38份,提出监管建议100余条。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完成淄博稽核中心组建工作,全年各级稽核部门共开展各种稽核项目392个次,发现问题2700个次,涉及金额81.74亿元。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开展对2003年经营指标真实性、新增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以及贷款风险分类和2000年后新发放贷款的审计;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85个,被审计营业机构1541个,发现问题27504笔,对2747人进行经济处罚,对163人次进行纪律处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全年共进行各项稽核检查71次,其中常规稽核15次,专项稽核56次,共查出问题3511条,涉及违规金额11.82亿元。
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加强稽核监督工作。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对4家新升格的支行进行内部控制专项稽核,对上年计算机安全应用、个人消费贷款和现金管理的稽核进行后续稽核,并对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制定《稽核工作暂行规定》,对稽核机构和人员、职责和权利、方式和程序、监督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5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整合全辖区审计力量,以防范控制资金风险和管理风险为切入点,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审计工作,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管理、国库业务、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额支付系统功能及其运行管理等专项审计,组织全辖开展发行库管理情况跟踪审计,开展对人民银行各个专业的印章、密押(钥)及重要空白凭证、同城票据资金清算业务、资本项目管理等专项审计。山东银监局制定《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评价办法》,对政策性银行开展两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9个,违规资金57亿元。建立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大额不良贷款核查制度,全年督促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正常贷款中核查出不良贷款177亿元,对驻济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偏离度进行现场检查。特别是对全省40家联社的135家农村信用社2004年至2005年3月的主要业务及盈亏真实性进行异地交叉检查,对农村信用社53家机构和1118名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记过处分以上298人次,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6人次。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要求,将原稽核监督部门统一改组为内控合规部门,直接对本级行长负责,并接受上级行内控合规部门的业务指导,承担推动全行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常规审计等职能。同时组建烟台稽核监督中心,至此,全辖5个内控合规检查中心全面建成,实现对二级分行全面覆盖。同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各级稽核部门开展各种稽核项目518个次,发现问题17947个次,涉及金额95.49亿元,提出整改意见和稽核建议3438条,整改落实3229条。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20个,发现问题15147笔,对4002人次进行经济处罚,对101人次进行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全年共开展各类稽核检查305次,其中,常规稽核142次,专项稽核163次,共核查问题1503条,整改落实10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