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信息咨询业务财务制度,对信息咨询业务费用支出范围、支出标准、会计并账等作出统一要求。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不再实行财务包干制度。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以乡镇农村信用社为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信用分社、储蓄所为附属会计核算单位。
1992年,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实施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部门分工、指标考核、奖惩兑现”的成本管理体制。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在全省12个二级分行进行综合费用率包干试点。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1993年,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财务制度做模式性改革,从核算原则到各项财务收支的处理方法都有较大变化。
1994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全省系统财务信息联系行制度,选定16个具有代表性的支行作为联系行,进行财务信息的加工和整理,按月分析资金营运和财务收支情况。在全省系统内开展财务大检查。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以效益为核心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
1996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规则》,要求市(地)以上分行必须设立财务审查委员会,对其职责、人员组成、审议程序和有关规则作出规定。同年,中国工商银行在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试点,该系统能够对自有固定资产数量、增减变化、结构分布、折旧提取等情况进行详细反映和管理。《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提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据实核算各项收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要求。
1997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财务开支管理暂行规定》,对财务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管理。财务开支统一由会计部门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推行会计账务集中和财务分级分类管理,新设立的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稽核中心开始发挥监管作用;印发《1997年资金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1997年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施意见》。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农村信用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信用社管理费实行比例提取、总量控制、统一上缴、分级提留的办法筹集。
1998年,财政部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对各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和财产清查。
同年,各商业银行加大财务管理改革力度,围绕提高经营效益,实行费用分配与营业收入挂钩。取消各项业务发展指标的单项奖励,设置考核利润一个考核指标,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增盈减亏活动。
2000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清理系统内部账户,开展财务自查,对财务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整顿,建立各中心支行固定资产微机管理系统,制定《机关财产管理办法》。4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关于农村信用社开展“管理年”活动的意见》,开展清资金、清财产、清责任贷款和整顿制度、整顿纪律、整顿财务的“三清理三整顿”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信用社综合管理水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印发《城乡信用社扭亏增盈指导意见》。9月,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信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1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实现新旧会计科目过渡,完成会计财务工作管理体制的转换和业务交接。
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财务经费支出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核算的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收息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制定财务、应付利息、呆账准备金集中核算等核算办法和《集团购买管理规定》《集团购买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在费用指标分配上,适当拉开盈利行与亏损行分配档次,实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费用分配及管理暂行规定》《车辆分配及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办法;对各市分行和直属机构实施主要财务收支项目按月监控,推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和评审制度。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固定资产集中管理实施细则》《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6个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约束。
省农村信用社继续对各市费用总额实行指标管理,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对管理部门及各级联社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管理费提取、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当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息收入63.34亿元,综合费用率较2000年下降1.5个百分点。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推行财务集中报账制度。各中心支行通过拨付业务周转金和核批财务指标对县支行进行双向控制,县支行定期向中心支行报账核销。
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财务使用POS系统操作流程》《财务经费系统操作实施细则》《财务费用支出审批及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并接受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小金库”的检查和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及总行稽核专员南京组对2001年财务工作的稽核检查。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部署,开展财经纪律教育活动。制定市分行行长、财会科长遵守财经纪律责任书。完善《财务经费开支管理与核算实施细则》,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并开发与之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网络管理系统。
同年,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费用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村信用社车辆配置管理暂行规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修订《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财务开支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信用社财务开支审批项目及其权限等进行规定。
2003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贯彻实施全账户预算管理办法,细化财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加大预算管理力度,定期考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各项财务收入的管理,确保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大账核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德州、聊城、菏泽等部分中心支行的预决算审计制度落实情况,并核实各项案件损失及暂付款挂账情况。完成山东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银监局分支机构的财务财产划分。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存量非信贷风险资产逐笔逐户进行排查分析,落实清收责任,对已形成的损失垫款,全部进行核销处理。对新增非信贷风险资产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监测。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接待费用、经济损失核销等管理办法,在继续实行利润计划和消化包袱双线考核的同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制定《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聘请中介机构完成107个网点工程决算的审计。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先后制定《费用分配管理办法(2003年版)》《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和费用管理。
2004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强财务预算与财务资金管理。制定出台《财权与事权分离工作指导意见》,对辖区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各中心支行进行现场检查。制定《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率。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授权管理、行长负责、明确职能分工,规范审批流程、严格会计核算的费用管理体制。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费用分配管理办法(2004年版)》等制度,推行费用资源的配置与经济效益挂钩、与业务发展挂钩的分配机制,成本收入比达到42.91%,同时实现固定资产账务与国际财务准则的接轨。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继续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出台《年度绩效考评和绩效人力费用分配办法》,在防范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各行适当转授权,实施费用定额管理。
同年,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印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财务开支的管理。管理费由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统筹统支,并下拨2800万元管理费,对困难社进行补助。
2005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发行库及钞票处理中心项目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立项。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强固定资产和基建管理,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电子设备136台(套)。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要求,顺利完成股改重新建账工作,消化财务包袱。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强化费用控制,累计处置闲置资产1.2亿元,落实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累计采购金额1.45亿元,节约投资2272万元。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在辖区推行费用资源配置与经济效益、业务发展挂钩制度,完成全辖二级分行固定资产股改调账数据拆分、转换、落账工作以及固定资产新系统的升级改造,监督各行完成整改股改尽职调查固定资产项目58个;全年组织采购评审会议28次,评审项目108个,涉及金额3.58亿元。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明确绩效工资性费用挂钩政策的激励方向,力求投入产出最大化。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制定财务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形成“分行为成本中心,支行为效益中心”的管理模式。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推行费用预算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和方案。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根据经营考核和效益状况,及时预测营业费用支出总量,在业务不断发展的情况下,营业支出比2004年减少7.96%。同年,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继续加强对各县联社的财务管理,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费用率下降3.6个百分点。
第二节 财务管理
1991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信息咨询业务财务制度,对信息咨询业务费用支出范围、支出标准、会计并账等作出统一要求。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不再实行财务包干制度。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以乡镇农村信用社为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信用分社、储蓄所为附属会计核算单位。
1992年,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实施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部门分工、指标考核、奖惩兑现”的成本管理体制。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在全省12个二级分行进行综合费用率包干试点。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1993年,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对财务制度做模式性改革,从核算原则到各项财务收支的处理方法都有较大变化。
1994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全省系统财务信息联系行制度,选定16个具有代表性的支行作为联系行,进行财务信息的加工和整理,按月分析资金营运和财务收支情况。在全省系统内开展财务大检查。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以效益为核心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
1996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规则》,要求市(地)以上分行必须设立财务审查委员会,对其职责、人员组成、审议程序和有关规则作出规定。同年,中国工商银行在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应用试点,该系统能够对自有固定资产数量、增减变化、结构分布、折旧提取等情况进行详细反映和管理。《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提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据实核算各项收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要求。
1997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财务开支管理暂行规定》,对财务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管理。财务开支统一由会计部门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推行会计账务集中和财务分级分类管理,新设立的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稽核中心开始发挥监管作用;印发《1997年资金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1997年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施意见》。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农村信用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信用社管理费实行比例提取、总量控制、统一上缴、分级提留的办法筹集。
1998年,财政部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新的财务管理体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对各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和财产清查。
同年,各商业银行加大财务管理改革力度,围绕提高经营效益,实行费用分配与营业收入挂钩。取消各项业务发展指标的单项奖励,设置考核利润一个考核指标,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增盈减亏活动。
2000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清理系统内部账户,开展财务自查,对财务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整顿,建立各中心支行固定资产微机管理系统,制定《机关财产管理办法》。4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关于农村信用社开展“管理年”活动的意见》,开展清资金、清财产、清责任贷款和整顿制度、整顿纪律、整顿财务的“三清理三整顿”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信用社综合管理水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印发《城乡信用社扭亏增盈指导意见》。9月,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信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1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实现新旧会计科目过渡,完成会计财务工作管理体制的转换和业务交接。
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财务经费支出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核算的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收息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制定财务、应付利息、呆账准备金集中核算等核算办法和《集团购买管理规定》《集团购买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在费用指标分配上,适当拉开盈利行与亏损行分配档次,实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费用分配及管理暂行规定》《车辆分配及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办法;对各市分行和直属机构实施主要财务收支项目按月监控,推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和评审制度。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固定资产集中管理实施细则》《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6个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约束。
省农村信用社继续对各市费用总额实行指标管理,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对管理部门及各级联社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管理费提取、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当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息收入63.34亿元,综合费用率较2000年下降1.5个百分点。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山东省人民银行系统推行财务集中报账制度。各中心支行通过拨付业务周转金和核批财务指标对县支行进行双向控制,县支行定期向中心支行报账核销。
开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财务使用POS系统操作流程》《财务经费系统操作实施细则》《财务费用支出审批及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并接受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小金库”的检查和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及总行稽核专员南京组对2001年财务工作的稽核检查。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部署,开展财经纪律教育活动。制定市分行行长、财会科长遵守财经纪律责任书。完善《财务经费开支管理与核算实施细则》,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并开发与之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网络管理系统。
同年,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费用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农村信用社车辆配置管理暂行规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修订《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财务开支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信用社财务开支审批项目及其权限等进行规定。
2003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贯彻实施全账户预算管理办法,细化财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加大预算管理力度,定期考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各项财务收入的管理,确保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大账核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德州、聊城、菏泽等部分中心支行的预决算审计制度落实情况,并核实各项案件损失及暂付款挂账情况。完成山东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银监局分支机构的财务财产划分。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存量非信贷风险资产逐笔逐户进行排查分析,落实清收责任,对已形成的损失垫款,全部进行核销处理。对新增非信贷风险资产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监测。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接待费用、经济损失核销等管理办法,在继续实行利润计划和消化包袱双线考核的同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制定《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聘请中介机构完成107个网点工程决算的审计。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先后制定《费用分配管理办法(2003年版)》《闲置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和费用管理。
2004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强财务预算与财务资金管理。制定出台《财权与事权分离工作指导意见》,对辖区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各中心支行进行现场检查。制定《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率。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建立授权管理、行长负责、明确职能分工,规范审批流程、严格会计核算的费用管理体制。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制定《费用分配管理办法(2004年版)》等制度,推行费用资源的配置与经济效益挂钩、与业务发展挂钩的分配机制,成本收入比达到42.91%,同时实现固定资产账务与国际财务准则的接轨。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继续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出台《年度绩效考评和绩效人力费用分配办法》,在防范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各行适当转授权,实施费用定额管理。
同年,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印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财务开支的管理。管理费由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统筹统支,并下拨2800万元管理费,对困难社进行补助。
2005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发行库及钞票处理中心项目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立项。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强固定资产和基建管理,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电子设备136台(套)。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要求,顺利完成股改重新建账工作,消化财务包袱。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强化费用控制,累计处置闲置资产1.2亿元,落实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累计采购金额1.45亿元,节约投资2272万元。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在辖区推行费用资源配置与经济效益、业务发展挂钩制度,完成全辖二级分行固定资产股改调账数据拆分、转换、落账工作以及固定资产新系统的升级改造,监督各行完成整改股改尽职调查固定资产项目58个;全年组织采购评审会议28次,评审项目108个,涉及金额3.58亿元。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明确绩效工资性费用挂钩政策的激励方向,力求投入产出最大化。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制定财务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形成“分行为成本中心,支行为效益中心”的管理模式。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推行费用预算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和方案。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根据经营考核和效益状况,及时预测营业费用支出总量,在业务不断发展的情况下,营业支出比2004年减少7.96%。同年,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继续加强对各县联社的财务管理,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费用率下降3.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