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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征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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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征信管理局。2004年2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设立征信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承办信贷征信管理工作;拟定信贷征信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有关风险评估准则;承办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管理
为加强信贷管理,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推行企业贷款证制度。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该系统于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查询。2005年,启动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开始筹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系统数据的及时、完整和准确性。主要有:规范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程序,完善贷款卡年审方法;2004年5月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业务指引》,为系统使用者提供业务操作规范和问题解决方法;为改善基础信息质量,对贷款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3163户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在全省组织补充修正借款人实收资本、法人代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按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数据入库情况进行核查,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升级组织开展数据清理,先后组织开发“省域、城市行数据一致性核对”和“无头数据清理”程序,解决数据不一致问题。
(二)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联网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于年底在部分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
2005年,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征信管理主要工作之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全力参与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联网工作,组织地方性金融机构实施接口程序开发和测试,对联网进度较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重点指导。督促已经实现联网查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制定工作规范,落实岗位责任,及时准确报送数据,规范查询使用系统信息。
(三)提供征信数据应用服务
2005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强对征信系统数据的整合和挖掘,充分发挥系统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编制山东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月报表,制定信贷大户监测分析制度,按月监测信贷大户、关联企业和重点关注行业借款人的信贷变动情况。重点开展信贷集中、重点行业、关联企业动态监测,信贷资金跨省流动等专题分析。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系统数据分类汇总报表及信贷结构分析报告,及时发布关联企业、信贷集中风险预警提示信息,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信息增值服务。
(四)推动信贷市场信用评级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信贷市场信用评级工作,为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提供信息服务。11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在淄博、东营、济宁、泰安4市启动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为提高评级机构工作水平,12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成立由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组成的山东企业资信评级专家委员会。信用评级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2004年,要求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组织实施山东省企业信用评级工作;2005年8月,支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在政府采购招标和金融机构信贷决策中使用评级结果,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信贷授信、工商年检、税收服务等方面予以优惠。
2005年4月,按照“行政引导、市场主导”的基本思路,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在山东省全面展开。重点对在3家以上银行借款且额度较大企业、借款余额超过1亿元企业、新增贷款超过5000万元企业、年内新提出借款申请且申请额度较大企业、商业银行特别关注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级。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将外部评级结果纳入审贷程序,建立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实施《企业资信评级管理工作指引》,推动成立评级机构协调办公室、签订自律协议。4月、6月,分别举办山东企业资信评级论坛、企业资信评级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邀请省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加,针对山东省信用评级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交流研讨。
(五)开展国民征信知识宣传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围绕征信体系建设重点,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办系统建设和应用能力系列培训;并结合山东省社会科普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讲个人信用报告相关知识;以助学贷款政策机制为媒介,在山东大学、山东财政学院等驻鲁高校举办大学生征信与金融知识宣传讲座,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二、工作成效
企业征信系统方面。截至2005年底,全省人民币贷款征信系统入库率为99.38%,系统收录山东省借款企事业单位33万户,贷款余额10756亿元,年内新发放贷款卡2.5万个。通过自主研发和运行核对、清理程序,全省共修改错误数据近10万条,较好解决了数据不一致问题。2005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月均查询企业系统35万余次,全省25家信息监督员网点通过系统查询共拒绝信贷申请517笔,拒绝有潜在风险的贷款33.13亿元,系统在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征信系统方面,经督促接口程序开发和数据联调测试,山东省成为全国唯一实现2005年底前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接入个人征信系统的省份。省内多家金融机构将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纳入零售信贷业务审核流程,各金融机构查询个人数据库月均6万余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防范个人信贷风险、促进消费信贷业务稳健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围绕信贷集中、重点行业、民营经济、信贷资金跨省流动等方面,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定期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开展分析研究,部分材料被用于货币形势分析和金融稳定评估。完成万杰等多家关联企业集团风险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山东省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状况的调查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内部信息刊用。《山东省地方信用社区建设情况》《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情况》《企业间商业信用行为及信用环境调查》等多篇调研课题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或省委、省政府参阅。
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2170家企业申请参加信用评级,申请企业贷款总额2252亿元。省内有1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计划或已将外部评级结果纳入信贷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