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国家恢复发行国债。至1990年,山东省累计发行各种国家债券50.50亿元。1986年开始对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国家债券还本付息,至1990年,山东省累计兑付国债11.46亿元。
1991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完成“1991年特种国债”和“1991年财政债券”的发行工作。国库券发行开展承购包销试点,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采取部分专业银行承购包销的新办法,发行方式逐步从以行政手段发行向以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推销发行过渡。同年,适逢新中国成立后国债兑付的第二个高峰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着力抓好反假防伪、强化服务、加强检查等工作,顺利完成全年国债兑付任务。全年共上划债券发行款项10.64亿元,其中国库券9.07亿元,特种国债1.09亿元,财政债券0.48亿元;兑付国债8.39亿元。
1992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在全省推广国库券承购包销方式,全年实际发行国库券19.46亿元,超额完成任务。与省财政厅联合举办山东省首届国债反假防伪培训班。与财政、专业银行等部门通力合作,全年兑付国债本息款8.57亿元。
1993年,全省承担国库券发行任务19.68亿元。由于大面额券过多,调券任务繁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财政部门协商,根据各市(地)的经济情况和财力,对大小债券进行调剂并及时分发到各行点。协调各专业银行采取承购包销、代销等,顺利完成国债发行任务。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还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解决发行款上划缓慢的问题,顺利完成全省国债发行款项上划任务,其中包括3140万元的财政债券款项。
1994年是恢复发行国债后发行国债规模最大的一年,全国总额突破1000亿元,同时国债兑付也进入高峰期。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各商业银行积极推行国债一级交易商承购包销办法,逐步建立分层次的市场组织结构,落实承购包销任务,及时组织国债发行款项入库。针对国债到期种类多、利率档次多等情况,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协调各商业银行开展广泛宣传,各商业银行普遍增设兑付网点,严格会计核算手续,做到账账、账表、账据、账实相符。
1995年,国债发行以凭证式国债为主,人民银行不再负责资金上划,工作重点转为对商业银行的发行进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据此,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强对国债发行和兑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一些证券机构擅自改变发行条件,采取贴息、拆细等手段发行国库券的行为进行检查整顿。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关于防止误收、误兑、误销1992年变造国库券的紧急通知》,举办反假国库券培训班,提高一线兑付人员的防伪意识和鉴别能力。当年,到期国库券有12个年度、23个类别、9个不同利息档次,在人民银行、财政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商业银行加强服务管理,顺利完成国债兑付工作。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储蓄保值补贴,并调低储蓄利率,国债发行难度加大。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对一些单位让利销售、拆细发行、以代保管单形式销售无记名国库券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对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检查指导和管理,避免虚报兑付、重复兑付等现象的发生。
1997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财政部门一起提出国债发行、兑付方案,落实凭证式国债和无记名国债发行任务,扩大承购包销单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办理无记名国债托管出入库办法》,做好商业银行剩余国债的托管工作。国债兑付工作中坚持“先验券、后付款”的办法。
1998年,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组织各市(地)重点开展单位国库券的清理,推动国债兑付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国债发行监测和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周报制度,做到不错不乱。积极协调有关市(地)完成6.9亿元专项国债认购任务。
1999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积极配合各级财政、商业银行,做好国债的发行工作,全年共组织发行3期凭证式国债。按时将15万本兑付凭证发放到各兑付点,保证国债兑付工作顺利进行。先后举办两期国债反假培训班。
2000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做好国债发行工作,及时将16万本兑付凭证发放到各兑付网点。继续举办国债反假培训班。顺利完成1982—1988年单位、个人国债收款单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清理移交工作。
2001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国家债券收款单核算管理办法》。组织辖区各级国库对山东省金融机构库存1981—1997年的历年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保值公债票样进行摸底、清理,将债券按年份、编号、种类、数量等及时进行汇总和上报,对全省应上缴的2.96万张国债票样进行集中代保管。
2002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开发推广国债收款单管理系统,该系统依托人民银行局域网,对分库、中心支库、县(市)支库三级进行管理,有效防止国债收款单超兑、重兑、多兑。在总结河南省信阳国库资金案件教训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对17个市及各县国债收款单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摸清国债收款单管理的真实情况和风险底数。协调各商业银行做好柜面国债发售工作,防止金融机构超卖行为。
2003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认真组织各商业银行,顺利完成全年凭证式国债发售任务;同时落实国债常年兑付网点,加大宣传力度,协调、督促国债投资者到期国债的顺利兑付。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还以凭证式国债有奖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为主要形式,开展凭证式国债发行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2004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国债收款单管理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国债兑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先缴券,后划款”的管理规定。
2005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组织发行5期凭证式国债,未发现超买、超卖现象。自主开发的国债收款单管理系统运行3年间,实现国债收款单兑付业务“零差错”,中国人民银行给予充分肯定,同年该系统在全国各级国库正式推广运行。
1991—2005年山东省银行代理国债发行及兑付统计表
表3-5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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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发行金额 │ 兑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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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记名国债 │ 凭证式国债 │ 兑付本金 │ 兑付利息 │ 兑付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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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90700 │ │ 59795 │ 24136 │ 83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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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194600 │ │ 58344 │ 27345 │ 85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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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196800 │ │ 58511 │ 25054 │ 83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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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147000 │ 424100 │ 46303 │ 17547 │ 63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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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38000 │ 742400 │ 186831 │ 108758 │ 295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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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30000 │ 160000 │ 222131 │ 115770 │ 337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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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28000 │ 654700 │ 42301 │ 252656 │ 7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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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 753300 │ 26238 │ 15946 │ 42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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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 463400 │ 69124 │ 29452 │ 98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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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 553300 │ 57935 │ 16303 │ 74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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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 600000 │ 4079 │ 1341 │ 5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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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 670000 │ 2087 │ 705 │ 2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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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 │ │ 633000 │ 738 │ 294 │ 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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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 │ 640500 │ 371 │ 155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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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 │ 640000 │ 190 │ 84 │ 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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